李爱君
(开滦钱营矿业公司财务部,河北 唐山 063000)
会计工作的切实有效是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会计诚信建设的成败将直接影响社会的前进、经济的发展。然而现阶段,我国会计诚信建设已经成为普遍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会计造假愈演愈烈,具体表现在原始凭证虚假、乱挤乱摊成本和费用、截留或隐瞒收入和私设小金库、潜亏挂账和虚盈实亏、财务账目管理混乱、会计报表粉饰等。如果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不仅无法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的需要,而且将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其后果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经济秩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
2.1.1 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
虽然我国出现了许多公司会计造假事件,但到目前为此,还没有一起针对公司造假真正实施的民事赔偿案例,股民还没得到违规公司的一分钱赔偿。因此,必须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公司(投资者或经营者)、律师,还是评估师、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2.1.2 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在“安然”事件发生一个月后,纽约证交所正式取消安然股票的相关交易,并拟取消其上市资格。同时导致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安达信会计公司的信誉和审计市场迅速下滑,不得不面临着被兼并的命运。这种退出机制的惩罚力度对相关行业内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警示。因此,我国要尽快要构建有效的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自身就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失信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会计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只有这样,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才是真正可置信的。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整个会计处理过程,建立、健全稽核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为会计信息报告打下良好的基础,使会计信息失真在源头就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并把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2.1 实施会计核算委任制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在委任财务总监的基础上,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委任制核算制度。成立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会计服务机构,负责对会计人员进行登记、考核、培养,负责提供派出会计的应有待遇,使会计与用人单位不在具有人身依附关系。会计服务机构要求会计人员既要对外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又能向经营者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失职的会计人员,会计服务机构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罚,这既能监督会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能切实改变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
2.2.2 改革企业业绩评价制度
建立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业绩评价模式,既对企业进行财务评价,也依据非财务的指标对企业内部的经营过程、企业外部的顾客满意程度和企业未来的战略发展前景进行评估。这种全方位、立体化的评价制度,采用但并不依赖财务评价方式,将提升对财务指标分析的质量。
2.2.3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信息产生于企业内部,从企业内部入手加强管理和控制,是对会计信息的第一层监督。公开制定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合理和互相衔接,从全方位控制着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在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提供真实的数据,形成可靠的会计信息。
2.3.1 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作为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维护者,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会计工作的质量,影响着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财会人员,其职业道德修养不但影响到农发行本身的经营决策和企业形象,还会影响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对从主观上防范会计造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做假帐”,是每个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是加强财经法纪和监管工作的基础,也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要求。通过职业道德培训和纪律教育使会计人员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在实践中把这些内容和要求具体化和通俗化,在会计工作岗位上,履行好自己的职业道德责任。
2.3.2 加强对企业领导的培训和选拔
企业的兴衰关键在于领导。企业的领导首先要注意政治,坚持事实求是,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急功近利。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领导法纪、法规方面的教育和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管理企业的能力。通过对企业领导的培训和选拔,造就一批善于经营、精于管理、廉洁奉公,能坚持原则的企业家,使投资者获利最大化。
2.3.3 建立信用档案
目前,我们的信用档案还是空白。因此,我国要借鉴国外的做法,对违反诚信的单位与个人要记录在案,并且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及个人的诚信意识。
[1]谭劲松,丘步辉,林静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经济学思考[J].经济研究.2002,5:9-10.
[2]安徽省会计学会课题组.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调查研究[J].会计研究,1999,4.
[3]吴联升.企业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的责任合约安排[J].浙江财税与会计,2001.
[4]周友梅.财务违纪行为甄别技术[M].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43-46.
[5]王德升.浅谈会计打假对策[M].中国审计出版社,1993: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