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红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二龙山农场计财科,黑龙江 五大连池 164100)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下企业转制的比较。西方企业在转制之前,可以得到有着丰富订价经验的专家所进行的资产评估,并且获得的历史资料比较可靠,再加上发达的资本市场、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因而企业的转制能够得以比较成功地推行。然而,在转轨中的国家,情况就不同了,来自西方的企业转制的经验并不适用。其原因主要有:(1)缺乏预测未来的可靠的历史记录;(2)如果没有大规模的重整,企业将无法持续经营下去;(3)企业管理层没有市场经验,劳工关系脆弱,管理水平低下;(4)在大多数转轨国家中,没有西方模式的财务报告和预算体系,更缺乏编制和解释这些资料的专业人员;(5)内部控制制度欠缺或失效,记账体系陈旧,也不存在西方企业中常见的管理控制报告制度。
会计职能的组织。如何对会计进行管制,如何对会计职业界进行规范,是许多国家,特别是转轨中国家所面临的一个紧迫任务。随着经济改革和企业改制的逐步深入,会计准则、会计监督和会计实务之间的矛盾有时会表现得很突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目前来看,较好的解决办法是“另起炉灶”,即重新建立一套会计法规和相应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体系。前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和波兰这三个前计划经济国家的会计改革,就是“另起炉灶”,从而走出了会计职能停滞不前的阶段。在这三个国家中,匈牙利的新会计法(1991)是最为完善的,它更多地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一些做法。两德统一之后,原民主德国的会计也转而遵守欧共体的各项指令,也属于“另起炉灶”。
会计实务的变化。会计实务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会计主体、会计制度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变化三个方面。
(1)会计主体的变化。对一个会计主体进行重组时很难搜集到有关的会计信息。这种情形,最为典型的是一些欧共体国家的邮政业与电讯业的分离;另外,在计划体制下,一些企业规模巨大,试图把过去属于一个会计主体的会计事项分属于两个或更多的会计主体,这不仅要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而且在有些情况下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在企业重组时,有时不得不采用估计的方法来分离有关业务。
(2)会计制度的变化。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大多采用的是以现金为基础和以基金为基础的会计制度;从商业角度来看,这些会计制度是不适宜的。
以现金为基础的会计制度,与应计制会计相比有两个主要的区别:资产负债表中不包括应收及应付项目;收益表中反映的是“收到”的收益,而不是“赚得”的收益,费用是以现金支付的,而不是配比原则意义上的费用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满足预算的需要。现金制的另一个问题是资本性资产的确认和收益的分期摊配,不能按照国际惯例来进行,因而常使审计人员感到无所适从如审计人员对英国电讯公司的1980 和1981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就因为此类问题,拒绝对其两年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发表意见。
以基金为基础的会计制度,一般采用基金为基础的应计制,会计信息首先必须满足计划和统计的需要,账户的设置、报表的格式以及会计业务的处理,规定得都很详细、很严格;对成本流程的记录、收益和费用的跨期分摊(如折旧和其他资产成本的摊销)的方法选择都有严格的规定,而无须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通过选择进行决策更为重要的是,基金制要求对生产、投资、特殊目的活动(如职工福利项目)等分别采用各自独立的账户、报表进行反映。
这一部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资产、负债的评估计价问题;持续经营企业的评估计价问题;最终售让价格的确定问题。
资产、负债的评估计价。历史成本受到质疑的原因之一是:在历史成本下,资产负债表中,特别是资产项目,没有考虑到价值本身的变化。因此,这一类信息与决策的相关性不大。但是资产、负债重估也存在许多问题。许多国家的法规中并没有规定(即使有,也是少得可怜的指南)如何对资产、负债进行重估计价,尤其是对无形资产和或有负债的计价问题。而这些资产、负债计价合理与否是相当重要的。
尽管资产、负债的计价方法千差万别,但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最好有一套较规范或者普遍认可的计价方法。下面将国际上的一些惯例简单阐述如下:
(1)流动资产的计价。应收账款应当按估计可收到的数据计价,无价值的应收账款应予以剔除;备抵坏账应合理估计,并从应收账款中扣减。波兰企业改制的审计中人们发现,15 天的应收期限往往要拖上几个月。我国有些地方的情形可能更糟。因此,在建立坏账准备时,应当考虑债务人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以及他们的商业信誉。存货中许多项目已经背时,流动性差,其价值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价。
(2)无形资产的计价。无形资产可分为三类:一类诸如专营权、租赁权、特许权等,从他人(包括政府)购得的;另一类是企业自创的,如某一专利权、商标权等;第三类是商誉。一些国家的会计法规要求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成本、费用均计人经营成本,不予以资本化。还有一些国家允许部分或全部成本、费用予以资本化。但不管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无形资产对企业的持续经营作出贡献,就应当被赋予一定的价值。
(3)机器、设备和厂房的计价。土地应当按照市场价值计价。市场价值可定义为:在一个自由市场中,买卖双方保持合理的谨慎态度,充分地讨价还价所产生的公允价格。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政府是不允许私人拥有土地的;但土地(无论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发生某种形式的转移,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因此,对于正在转轨的国家来说,应当使土地使用者的使用权(在东欧的前社会主义国家,实质上是土地的所有权)合法化,并允许土地使用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易。
建筑物、设备以及其他生产性资产应当按市场价值与其继续使用价值(通常采用折旧的重置成本法:现行重置成本减去功能性、经济性和环境性背时而计提的折旧)中的较高者计价。
(4)负债的计价。辨认和计价所有负债并将其与所有者权益严格区分开来有时是极为困难的,特别是建立在非应计制基础之上的企业,它们没有登记和报告许多或有负债。按照国际惯例,资产应根据流动性大小排列,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应分开列示;负债还应划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因此,企业改制中的一项艰难的工作就是按照国际惯例对原先的资产负债表项目重新分类。
由于转轨国家中资产、负债计价的重重困难,企业改制协定中应当包括期后根据公允价值对某些项目进行重估和调整的条款。
持续经营企业的评估计价。按照国际惯例对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之后,应当结合过去和现在的资料以及将来获利能力的预测,对改制企业进行评估计价,为售价的最终确定作准备。企业计价的过程应当取决于选择的改制方式,如采用出售方式。企业的评估计价应在准备阶段的早期,潜在的投资者投标之前。
(1)现金流量贴现法。对投资者而言,定期发放的股利和股份出售获取的差价是两个主要的获利来源。但是在许多转制中的国家,资本市场不发达,股份转让极为困难,因此,投资者会密切关注企业的股利政策。众所周知,股利应当来自企业的盈利,在由董事会宣布股利的国家,企业的经理人员应当负责发放股利所需用资金的筹集以及执行有关的投资决策。
贴现率是将预测的现金流量换算成现值的关键因素,它应该约等于投资回报率。由于投资回报率涉及到同行业的比较,因此,贴现率的计算首先应当具有同行业相似结构企业的有关资料。通常的做法是先计算无风险收益率;其次考虑两种风险收益:一种是一般权益风险收益,另一种是“国家风险收益”。资金的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收益率可以计算出贴现率。在此应当说明:一般权益风险收益是根据行业的“β”系数调整的。国家风险收益反映了该国各种固有风险:如通货膨胀率、市场的稳定性、政局的稳定性、货币的可兑换性等。
(2)价格-收益法。这种方法是用企业的年盈利乘上年数计算出企业的售让价格。年盈利是指企业被认为应当保持一定的年份、并经过一个或一个以上风险因素调整的年获利水平。股票市场是通常的参照物,如果本国没有股票市场,评估专家可能会依赖于具有相似市场特征的国家的有关资料,做出尽可能合理的判断。
[1]吕波.如何发挥财务会计工作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作用[J].理论界,200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