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2010年3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说明指出,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的要求,有必要在深入总结选举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选举法进行适当修改。3月1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选举法修正案,明确取消城乡差别,决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修正案还对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比例作了相应的规定。
此次全国人大审议并高票通过选举法修正案,决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大发展,有利于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考点链接]
一、哲学常识
1.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不断推进,城乡人口结构比例发生较大变化,这就决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适时修正和完善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
2.事物是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1995年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一步加速,农村经济文化水平大幅提高,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不断巩固和扩大。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修改选举法,决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3.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深化、扩展和向前推移。选举法修正案的出台,是我国在长期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对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的结果,表明我国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扩展和向前推移。
二、政治常识
1.我国的国家性质。选举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这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此次选举法修正案的通过,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必将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选举法的修正,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拥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此次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选举法修正案,体现了全国人大的最高立法权。
5.我国国家机构组织与活动原则。选举法修正案在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体现了国家机构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人民负责和依法治国原则。
6.我国公民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选举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修改选举法,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必将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推进我国的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跟踪训练]
1.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选举法修正案,体现了全国人大具有( )
A.最高立法权 B.最高决定权 C.最高任免权 D.最高监督权
2.此次审议通过的选举法修正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这表明我国民主具有 ( )
A.真实性 B.广泛性 C.阶级性 D.全民性
3.1995年修改选举法,全国和省、自治区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与自治州、县一样,统一修改为4:1。此次选举法修正案规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即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为1:1。这说明 ( )
A.我国城乡公民民主权利完全相同
B.我国民主进程加快,民主制度逐步完善
c.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城乡都是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行政区域
4.选举法修正案将选举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修改为:“……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代表候选人之所以要与选民见面,是因为 ( )
A.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是直接选举
B.我国的选举制度与西方国家相同
C.代表候选人是由选民确定的
D.人民代表必须接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
5.选举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这体现了我国贯彻落实 ( )
A.民族平等原则 B.民族团结原则
C.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 D.民族区域自治原则
6.我国选举法最早于1953年制定,1979年重新修订,其后经过四次修改。1982年和1995年选举法又进行了两次修改。从辩证唯物论角度看,之所以要对选举法进行反复修改,主要是因为 ( )
A.事物具有前后相继的历史联系
B.认识要在实践的基础上深化、扩展和向前推移
C.物质决定意识,主观与客观要达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D.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要重视量的积累
7.从2008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建议、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2009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将草案印发中央有关部门、各地和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09年12月,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并决定将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1)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说明我国为什么要反复修改选举法。
(2)上述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形成过程说明了政治常识的哪些道理?
参考答案:
1.A 2.B 3.B 4.D 5.A 6.C
7.(1)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人口结构比例发生较大变化,这些社会新形势、新情况,决定了必须修改选举法,使之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②价值观对个人与社会有着不同的导向作用。修改选举法,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⑧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修改选举法,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树立群众观点、为人民谋利、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必然要求。
(2)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加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修正案的形成和反复修改,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说明我国的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我国人民民主具有法律和制度保障。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选举法的修正,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拥有立法权。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形成和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④我国国家机构组织与活动原则。选举法修正案在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体现了国家机构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人民负责和依法治国原则。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选举法修正案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就是要更好地保证人民的选举权得以充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