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

2010-12-29 00:00:00刘华郑军
会计之友 2010年34期


  【摘 要】 随着股权激励在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试点,高新技术企业都将股权激励视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重要手段。而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已开始实施股权激励。文章以高新技术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为依据,通过对是否实施股权激励以及股权激励的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的实证研究,发现是否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有显著影响,其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呈现一定的区间效应,以期为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及试点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提供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高新技术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公司业绩; 自主创新
  
  随着股权激励相关规定的出台,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都把股权激励视为调动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杠杆。但是纵观目前国内的文献,虽然关于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的研究文献很多,但是涉及到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文献少之又少。而且随着我国对自主创新的越来越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那么,这些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实施的情况如何?实施股权激励是否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实施股权激励的持股比例对公司业绩又有什么样的影响?基于以上问题,本文以高新技术上市公司2009年度报告为依据,通过考查其已发布的股权激励计划,对高新技术上市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
  
  一、文献回顾
  
  国内外关于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的研究文献都比较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呈正相关关系。如Jenson&Meckling(1976)根据利益一致假说,认为市场价值随着管理人员持股而增加。Mork(1988)通过对董事会持股与Tobin’s Q关系的研究发现,当持股比例在0%~5%之间时,持股比例与Q值正相关;持股比例在5%~25%之间时,持股比例与Q值负相关;当持股比例超过25%时,持股比例与Q值又正相关。我国一些学者的研究也得到类似的结论。如葛文雷和荆虹玮(2008)、潘颖(2009)等的研究表明公司业绩与股权激励比率明显正相关。但也有一些学者的研究支持另一种观点,即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不相关。如魏刚(2000)、李增泉(2000)、顾斌和周立烨(2007)等的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激励作用不明显。
  纵观这些文献可以发现,一是有些文献混淆了管理层持股与股权激励,将管理层持股等于股权激励,但事实上,管理层持股不一定是因为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而有可能是通过管理层收购、管理层购买等方式实现的。二是研究多采用2005年以前的数据为依据,而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是于我国上市公司2005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后实施的,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法规也是于2006年后才相继出台。三是文献基本上都是考查持股比例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研究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是否具有正相关关系,但笔者认为这并不全面。四是关于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研究,没有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数据。基于以上原因,笔者以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结合自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已经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既考查实施股权激励与否对公司业绩是否有影响,也考查实施股权激励的比例对公司业绩是否有影响。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代理人会存在道德风险及偷懒行为和机会主义以及逆向选择问题,从而导致委托人(股东)与代理人之间存在利益不一致。而通过对代理人即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让管理人员分享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使其预期收益与公司业绩紧密相连,从而有效地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因此提出假设1:公司业绩与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正相关。
  当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越大时,拥有的剩余索取权份额就越大,根据利益一致假说,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就越趋于一致。从而管理人员更倾向于采取有利于公司业绩的决策,从而达到个人财富的最大化。因此提出假设2:公司业绩与管理人员持股比例正相关。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于2008年颁布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共427家上市公司获得认定(仅考虑上市公司自身受到认定不考虑其下属公司受到认定的情况)。通过考查这427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实施股权计划的情况,其中有15家提出过股权激励计划但之后又停止实施,为了不影响数据的准确性也予以删除,共得到412家上市公司的样本。其中,提出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共计43家,其中已实施的和股东大会通过的共27家(包括已实施的26家和股东大会通过的1家,后续为了简便都称为已实施的),董事会通过的16家。高新上市公司所有数据都来源于锐思数据库(resset),股权激励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所有数据采用EXCEL和SPSS16.0进行处理而得。
  (二)模型设计
  建立如下回归模型进行分析:
  模型1:
  模型1主要检验假设1;模型2通过考查已实施的股权计划中持股比例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主要检验假设2。
  (三)研究变量及其说明
  研究变量及其说明如表1。其中,被解释变量选用广泛采用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公司业绩的衡量标准。被解释变量SI01表示是否实施股权激励;被解释变量MSR表示股权激励的持股比例。需要说明的是,股权激励计划处于董事会表决通过状态的,因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很大程度上会实施,但在后续的股东大会和主管部门审核中可能会对其计划如持股比例等进行修订,因此在是否实施股权激励变量的设置中将董事会通过状态的设为1,但在考查持股比例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时将其排除。
  此外,模型中同时考虑将股权集中度(SH)、资产负债率(D/A)、资产规模(SIZE)和行业(INDUi)设置为控制变量。其中行业控制变量INDUi的设置中,由于涉及到制造业的上市公司比较多(共359家),因此将其按次类行业代码进行设置,而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传播与文化、批发与零售、综合类都分别只有1家或者2家,因此合并为其他类进行反映。其中INDU5代表信息技术业,INDU6代表建筑业,INDU7代表采掘业,INDU8代表社会服务业,INDU9代表其他类,INDU10至INDU19分别代表制造业中次级行业食品与饮料、纺织服装与皮毛、木材与家具、造纸与印刷、石油化学塑胶塑料、电子、金属与非金属、机械设备与仪表、医药与生物制品和其他制造业。
  
  四、实证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
  1.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概况
  从总体来看,412家上市公司中,发布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共计43家,占整个高新上市公司的比例为10.44%,说明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比例还比较低。从年份来看,除了2007年由于实行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暂停审批外,已实施的2006年(8家)和2008年(7家)的家数持平,而2009年实施的有11家,与之前年份相比大幅增加。从而可以看出各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持欢迎态度,并且从董事会预案通过的情况分析也可以得到类似的结论。
  2.净资产收益率对比(表2)
  通过比较已实施的(不包括仅董事会通过的)和所有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以发现,实施了股权激励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13%,显著高于全部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10%。
  
  3.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从持股比例来看,实施的27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中,持股比例最高的9.94%,持股比例最低的是0.81%,平均持股比例是4.94%。由于我国规定实施股权激励的比例在0%至10%之间,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持股比例偏低。
  从表3可以看出,实施了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信息技术业和制造业,而建筑业、采掘业、社会服务业、制造业中的食品与饮料、木材与家具、造纸与印刷等行业都没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见实施了股权激励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体现了一定的行业特征。
  (二)回归结果分析
  1.是否实施股权激励与股权激励持股比例的回归结果
  从表4模型1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是否实施股权激励与净资产收益率在10%上显著,说明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公司业绩与是否采取实施股权激励这一措施显著正相关,符合假设1。从行业来看,除了采掘业(INDU7)、木材与家具(INDU12)两个行业与净资产收益率不具备显著相关性外,其他行业都与净资产收益率显著相关,且相关系数都为正值。此外,公司规模与公司业绩也显著正相关,资产负债率与公司业绩显著负相关,即公司规模越大越有助于提高公司业绩,资产负债率越低越有助于提升业绩。
  从模型2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所有实施了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与持股比例正相关,但并不显著,说明持股比例的提高虽对提高公司业绩有一定的正向影响,但不显著,可以考虑是否存在区间效应。在所有股权激励实施的行业中,除纺织服装与皮毛、金属与非金属两个行业外,其他行业都与公司业绩显著正相关。此外,公司规模与公司业绩也显著正相关,但资产负债率的负相关关系并不显著。
  2.股权激励持股比例的进一步分析
  通过散点图,可以发现持股比例在6%附近呈现明显的区分。因此我们将模型2简化成如下模型:ROE=α+β1MSR+ε,并将持股比例划分为[0%,6%)和[6%,10%]两个区间分别进行检验。
  当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在[0%,6%)之间时,样本公司17家。
  ROE=0.038+0.03MSR+ε
  (0.502)(1.374)
  Adj-R2 0.053,F值1.888
  当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在[6%,10%]之间时,样本公司9家。
  ROE=-0.12+0.03MSR+ε
  (-1.43)(3.027)
  Adj-R2 0.505,F值9.162
  从上面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呈现一定的区间效应,在[6%,10%]区间是显著正相关,在[0%,6%)正相关但不显著。出现结果的可能性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比例规定在(0%,10%]之间,超过6%属于比较高的持股比例,因此体现出持股比例越高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公司业绩与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显著正相关,但在进一步考查公司业绩与股权激励实施的持股比例关系上,发现其正相关关系并不显著,只有在[6%,10%]区间公司业绩与持股比例显著正相关。这说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对其业绩有显著影响,即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有助于提升业绩,股权激励是一项有效提升业绩的激励机制。但是并不是实施股权激励的持股比例越大,越有助于提升业绩,只在一定的区间才体现这种关系。
  然而,虽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显著提升其业绩,且对股权激励计划也持欢迎态度,但是实施股权激励的比例还比较小。因此,一方面要鼓励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引入股权激励计划,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自身和管理部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以便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若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要实施股权激励,首先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三会”运作规范,才能有效在实施股权激励的各环节发挥相应的作用,才能有效避免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自定薪酬、激励成本过高等问题。
  (二)结合自身情况设计合理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
  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设计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时,一方面要考虑自身所处行业的竞争性、公司规模等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设计合理的股权激励条款,如持股比例的多少、业绩考核标准的设计等。
  (三)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和支持力度
  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发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从而有助于提升其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别是目前提倡自主创新的背景下,中关村和东湖高新示范区都先后开展了股权激励试点。但是目前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因此,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以及试点企业的支持和指导力度,以便股权激励既规范也有效地运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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