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启 唐 骅
新世纪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李荣启 唐 骅
新世纪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卓有成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表现在:积极参与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步骤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展开;采取多种形式,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搞好“文化遗产日”活动;全面、扎实地推进普查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四级名录体系,认定和保护代表性传承人;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有效地进行生产性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的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蔚然成风。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自觉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辉煌、丰富多彩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心理活动、审美观念,凝聚着中华民族深层的文化基因,展现了中华民族充沛的文化创造力,是值得倍加珍惜的精神家园。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中华文明、确立我国文化身份的必然要求,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增强,我国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几年来的积极探索与实践,初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 2000年启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工作后,我国积极参与申报工作。我国政府申报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及与蒙古国政府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分别于 2001年、2003年和 2005年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2009年 9月 28日至 10月 2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首都阿布扎比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我国申报的中国传统桑蚕丝织技艺、南音、南京云锦织造技艺、宣纸传统制作技艺、侗族大歌、粤剧、格萨(斯)尔、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热贡艺术、藏戏、玛纳斯、花儿、西安鼓乐、中国朝鲜族农乐舞、中国书法、中国篆刻、中国剪纸、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端午节、妈祖信俗、中国雕版印刷技艺、呼麦等 22个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 3个项目入选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国目前共有29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世界上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
2003年 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 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于2004年 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较早加入《公约》的国家之一。2006年 6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国以 40票的高票,入选由 18国组成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为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2005年 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05]18号),确立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针和原则,并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和措施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它是新世纪新阶段全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工作指针。2005年 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同年12月,国务院又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05]42号) (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 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通知》还明确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目标,即:到 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 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这几个重要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族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在逐渐成为我国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5]18号),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力度,2005年 6月 10~11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强调,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此次会议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
2006年 9月 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强重要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对于指导未来 5年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03年初,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启动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这项工程计划从 2003年到 2020年,初步创建起比较完备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目前,40个保护工程国家级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的普查工作正在积极稳步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建设也已初步完成。
为了系统、全面地总结和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深入宣传保护工作的意义,唤起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意识,2006年 2月 12日—3月 16日,由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国家博物馆承办的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隆重举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面反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大型展览。展览从我国浩如烟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中,精选了 2000多件珍贵的实物和 2000多幅照片,一方面,通过文字、图片、影视和多媒体等手段进行展示;另一方面,请来一些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场表演年画刻印、唐卡绘制、风筝扎制、制作提线木偶、剪纸、云锦等,充分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和生动性。展览内容分 “综合板块”和 “地方板块”两大部分。这次展览,在 33天的时间里,参观者达 35万人次,引起了热烈的社会反响。
2007年 4月 16日,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由我国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隆重开幕。此次艺术节包括专场演出和主题展览两部分。展览通过 337幅图片和 80余件珍贵的实物展品,展示了中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国政府制订的保护政策以及取得的保护成果,并在相关展区安排了唐卡、云锦和剪纸艺术的传承人进行现场制作演示。专场晚会主要以三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中国项目为主,并演出了部分入选 “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优秀代表作。此次展览和展演深受外国观众的喜爱,在国际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07年 4月在日本东京举办的《守望家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晚会》,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2007年 10月,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中国国家大剧院共同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国家大剧院水下廊道东侧展厅举办,这是国家大剧院落成之后举办的第一个展览。此次展览以图文展板和精美实物两部分组成,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作了生动形象的展示和解读。
为加强传统技艺保护,文化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文物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 1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北京市文化局承办,于 2009年 2月 9日至 23日元宵节期间在北京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系列活动,此次活动由五个部分构成:(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 (2)中国传统技艺产品销售订货会;(3)中国传统烹饪和副食加工技艺展演;(4)元宵节民俗踩街活动;(5)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论坛。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种类最全、内容最丰富的一次传统技艺大展,共展出 2322件珍贵实物,涉及木作、雕琢、烧造、冶炼、铸造、錾锻、纺织、印染、缝纫、刺绣、编结、彩扎、髹饰、装潢、制笔、造纸、印刷、制革、酿造、榨取、烹饪、炮制等专门技艺、技巧和知识。1176位民间艺人参与了展演活动。为了配合宣传传统技艺大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共同录制的长达 120分钟的特别节目“中国手艺”,于 2月 15日晚在央视 10台播出。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文化遗产日”活动。2006年我国第一个 “文化遗产日”期间,围绕 “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的主题,全国各地举行了一系列隆重的宣传和庆祝活动,展示了从政府到民间开展的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重要成果。其中,重要活动有:2006年 6月 5日开幕的为期一个月的“文化遗产日特别展览——国家珍贵文物征集成果展”;中央电视台推出的“中国记忆——中国文化遗产日”大型直播活动;2006年 6月 8日至 9日,在北京民族宫剧院,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承办的“中国文化遗产日专场晚会”;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 “和鸣——古琴艺术进大学”活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正式开通。
2007年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期间,文化遗产的宣传与保护再掀高潮。我国政府和相关组织,围绕着“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大型的宣传与展示活动。2007年5月 23日至 6月 10日,在四川成都举办了 “首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活动由开幕式及天府大巡游、项目博览会、保护论坛、剧目展演、城市活动等多个部分构成。来自世界 5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代表和来自全国各省市的数千名代表,与上百万市民和游客一道,共同亲临现场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2007年 6月 8日至 20日,由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在中华世纪坛举办。此次展览分为年画、剪纸、皮影、木偶、染织 5个专题,共展出来自全国各地的 1400余件作品。温家宝、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观看了展览。温家宝在观看展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物质性,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和物质性结合在一起。物质性就是文象,非物质性就是文脉。他还深刻地阐述了文象与文脉的辩证关系。2007年 6月 9日晚,成功举办了 “文化遗产日”主题晚会。
2008年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更是丰富多彩。此次文化遗产日活动以开闭幕式、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广场演出,剧场演出,展示展览,文化讲座共五个板块构成,活动一直持续到 9月份。各种传统技艺、民间艺术的展示与展演异彩纷呈,受到了广大民众的喜爱和积极参与,尤其是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和展示,由于展期跨越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所以成为一次向全世界展示和宣传中国传统文化的契机。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的喜庆之年,6月 13日是我国第四个 “文化遗产日”,其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国家文物局决定从 2009年起,建立“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申办制度,2009年首个主场城市确定为杭州。同时,浙江省文化厅联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了首届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文化遗产日”期间,浙江省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展演、展示、讲座、论坛以及咨询服务等活动,多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以营造全民自觉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文化遗产日”当天,国家文物局与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合作,并携手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河南八省市文化厅局和电视台,共同举办了历时 4小时的“中国记忆——文化遗产日”大型直播节目,既聚焦大运河沿线的文化遗产,同时也插播杭州的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广场主题活动。2009年 6月 1日至 13日,在四川成都举办了 “第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为了摸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区、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文化部于 2005年 6月部署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这次普查工作,是我国 21世纪之初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第一次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全面、深入调查。为了给予普查工作全面科学的指导,2005年底,文化部发布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手册》。这次普查工作做到了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各地的普查工作按照三个步骤(普查准备阶段、实地考察阶段、总结评估阶段)积极稳步地推进。在普查准备阶段,各地区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了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了普查任务,确定了普查目标、方法、步骤,落实了人员配备,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在实地考察阶段,许多地区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如重点采访、抽样调查、开小型调查会、观摩民间艺术家的表演、参与民间手工艺制作及民俗节庆活动等。在实地考察中,考察人员不仅止于文字记录、文本及实物资料的收藏,而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数字技术、多媒体、录音、摄像等多种新技术引入其中。随后再将采集来的大量资料整理成档案,输入电脑,建立数据库。例如: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设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河南郑州大学建立了中原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数据库;北京、浙江、湖南等地致力于将动漫技术应用到把口头文学转换成卡通片的工作并卓有成效;天津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与有关部门合作,1994年启动的京剧“音配像”工程,历时 21年终于完成了一整套《中国京剧音配像精粹》,抢救留存下来 115位著名艺术家的 460出京剧,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范本。
目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基本结束,据不完全统计,参与这次普查的有 76万人次,走访民间艺人 86万人次,投入经费 3.7亿元,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 26万件,普查文字记录量达 8.9亿字,录音记录 13万小时,拍摄图片 408万张,汇编普查资料 8万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近 56万项。
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是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举措。2006年 5月 20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十个门类共518个项目,涉及 758个申报地区或单位。2008年 6月 14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 510项,以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扩展项目名录,共计 147项。两批共计1028项。这些经过层层甄选出来的且具有典型意义和杰出价值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2006年 10月,文化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逐步完善。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据统计共有 4315项。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宝塔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初步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它的传承是以人为载体的。传承人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如果不对他们进行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为了有效地传承和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进而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我国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 1488名,进一步扩大了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队伍。各地也陆续开展了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命名工作。目前,全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达到 5590名。
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制度化,文化部已制定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此办法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义务和资助等做出了规定。
文化生态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活态、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中,物质文化遗产(古建筑、历史街区与村镇、传统民居及历史遗迹等)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口头传说与表述、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技艺等)相依相存,并与人们的生活生产紧密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建立 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
2007年 6月 9日,文化部正式批准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此后又设立并正在建设有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目前,全国不少地区也正在根据当地的民族和地域特点,积极探索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方式方法。如湖南省湘西苗族土家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浙江省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广东省客家文化 (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山西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都已向文化部提交了申请,并初步完成了专家论证。另有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贵州省黔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云南省大理白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也正准备申请设立。吉林、内蒙古、山东等省也在积极筹备申请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部已起草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暂行办法》及《关于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目前,这两个文件已经以文化部办公厅名义下发至各地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且修改完善后会尽快出台。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尝试,要做好这项工作还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文化部实施的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做法,将会有效地推动全国各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积极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造福当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对于那些已经失去了生存条件的文化形式,采用收入博物馆的方法加以保存;但对于那些仍然具有生命力,又有开发潜质的传统手工艺和民间艺术,则正在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以生产性方式保护,使之既有利于更好地传承与发展;又能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价值,并获取多方面效益。
在运用生产性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我国一些地区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民间文化艺术节、旅游节、工艺品展销会、民间歌舞比赛、开展集中宣传展示活动等,使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经济资源,并获取到较大的经济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些地区有效地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之辐射全国、走向世界,已经形成了本地区亮丽的文化名片,例如:自 1984年至 2004年,山东潍坊成功举办了 21届国际风筝会,引进外资千余家,有力地带动了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商业的全面发展,促进了区域内外、省内外和国内外的多层次的交流合作,使一个农业经济为主体的地区,变成了一个走向世界、全方位搞活、开放的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明星城市。如今潍坊国际风筝会已经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国际民间艺术组织 200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间艺术保护工程,成为国际文化品牌。又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积极开发和利用民歌艺术,自 1999年开始举办 “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后,壮族民歌就打出了 “国际牌”——在海内外“以歌传情,以歌会友,以歌促商”,为南宁市的对外开放、经济建设、城市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以 2007年为例,民歌节通过市场运作,仅节庆本身总收入近 3000万元;节庆期间接待游客 48.97万人次,全市宾馆饭店出租率达 81.44%,旅游收入 32008.63万元;签订投资项目 102个,项目投资共计 441.94亿元;签订内外贸易合同 873份,贸易总金额高达 142.6亿元。“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不仅促进了国际文化交流,而且拉动了南宁市经济的发展。此外,四川的“自贡国际恐龙灯会”、河北的 “吴桥杂技艺术节”,等等,都是成功地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例。
又如:以张艺谋、王潮歌、樊跃为总导演,制作的桂林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是利用刘三姐品牌打造文化产业的成功范例。它是以方圆两公里的漓江水域,十二座背景山峰,构成迄今世界上最大的山水剧场,具有极强的艺术性和视觉冲击力。演出是以自然造化为实景舞台,放眼望去,漓江的水,桂林的山,化为中心的舞台,给人宽广的视野和超然的感受。《印象·刘三姐》的灯光、音响系统均采用隐蔽式设计,与环境融为一体,水上舞台全部采用竹排搭建,不演出时可以全部拆散、隐蔽。观众席依地势而建,梯田造型,与环境十分协调。这部作品自 2004年 3月 20日正式向国内外演出市场推出以来,经过数年运营,演出总场次已超过 1400场,观众达 260多万,票房收入达 5亿元。为了看一场《印象·刘三姐》演出,许多人是从全国各地专门坐飞机来到桂林、来到阳朔的,游客选择在阳朔留宿,也带动了当地的旅游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世界旅游组织官员看过演出后评价说:“这是全世界看不到的演出,从地球上任何地方买张机票来看再飞回去都值得。”2004年 11月以桂林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为核心项目的中国·漓江山水剧场 (原刘三姐歌圩)荣获国家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长期的发展和传承过程中,留下了大量珍贵的实物和物质载体,如民间美术中的绘画、雕塑、手工艺品;民间戏曲中的剧本曲谱、乐器、戏服、古戏台等,可谓包罗万象、丰富多样。每一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和载体,都是劳动人民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只有设立相关博物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才能将这些稀少而又珍贵的实物分类进行收藏、展示、研究、传习。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场所。
如今,我国在文化遗产比较丰富的省、市、县都已设立了博物馆,负责本地区文化遗产的收藏、展示、研究和鉴别。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省 (区、市)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 424个、展厅 96个,民俗博物馆 179个,传习所 1216个。在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内,还邀请民间艺术大师或优秀传承人现场献艺,通过他们精湛的技艺,让人们领略到民间艺术或民间工艺巧夺天工的魅力;此外还通过多媒体技术,真切地展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形式。如陕西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从上个世纪 80年代起,院长王勇超就组织了两个小分队深入陕西关中地区收集下马墩等文物,至今收集的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非常丰富。目前,该院内珍藏着33600余件 (套)民俗瑰宝,精美的石雕、木雕、砖雕、民用器具、历朝历代名人字画墨宝图照等,从不同侧面,集中、全面地反映了关中各族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劳作、生活、艺术、审美、习俗、风情,此博物院可谓关中民俗文化精华的集大成者。博物馆式的收藏展示,不仅有效地抢救和保护了一大批濒危珍稀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能通过展示和演示,使民众直接欣赏甚至触摸到大量的民间瑰宝,唤起民众强烈的自觉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意识。
新世纪以来,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建设,深入探讨保护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些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我国举办了多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及国内学术论坛。2002年12月 8日至 11日,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北京举办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抢救与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2003年 12月 7日至 11日,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北京举办了“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遗产保护及当代艺术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2005年、2007年、2009年,文化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在苏州主办了三届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2006年 5月,在杭州市余杭区举办了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余杭论坛”;2006年 6月,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文化部主办了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2007年、2009年,文化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在成都主办了两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论坛”,等等。
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著述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有:《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 (2005年,文化艺术出版社);王文章主编《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包括《昆曲》、《古琴》、《木卡姆》、《少林功夫》、《热贡艺术》、《年画》、《藏戏》和《南音》共 8种 (2005年,浙江人民出版社);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2006年,文化艺术出版社);周和平主编《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2007年,文化艺术出版社);此外,还出版了几本论文集,即:张庆善主编《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遗产保护及当代艺术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4年,文化艺术出版社);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5年,文化艺术出版社);王文章主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 (2006年,文化艺术出版社);《守护家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余杭论坛专集》(2007年,浙江大学出版社);王文章、张旭主编《文化认同与国际合作》(2009年,浙江人民出版社)等,以及中国艺术研究院创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丛刊。
在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正确的保护原则和保护理念,注重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方法与措施,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新阶段。同时,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和丰富多彩的活动,唤起全民族的文化自觉,逐步使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如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已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并正在科学而有序地向前发展。
The Protection and Transm ission of Chinese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 in NewCentury
L i Rongqi,Tang Hua
China made a great progress and many achievements in protecting and trans mitting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 during the last decade.Which including:Taking an active part in the activitiesof international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 protection; Implementing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 step by step;Protecting and Saving the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 in manyways;Holding“culture heritage day”events;Launching the general investig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Establishing a standard of 4 level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 protection;Identifying and protecting the living national treasure;Constructing the reservation area for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Productive protection;Enhancing the foundation constructing of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Great success in researching area.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protect and trans mit;culture self-conscious
【作 者】李荣启,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唐骅,外交学院副教授。北京,100029
G256
A
1004-454X(2010)01-0194-008
〔责任编辑:覃彩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