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涛
勇气和良知是力量
■杨 涛
古往今来,专制者既不愿意赋予民众权利,同样也不愿意将固有的权力分开,让权力之间互相制衡成为自身的枷锁,他们习惯于将权力集于一身,以最方便控制他人,权力要真正能独立公正行使,其实需要斗争。
现代西方司法独立的传统据说渊源于柯克。17世纪初,英国国王詹姆斯一时心血来潮,想自己来亲自审理案件,但遭到了柯克法官的极力反对,柯克法官说:“陛下对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处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柯克法官借以“人工理性”的武器,抵制了王权对于司法权的侵害,奠定了现代司法独立的传统。
如果说柯克法官通过斗争,从王权之间开始将法官的司法权解放出来,接下来我要讲的一个故事,则是陪审团从专断的司法权中,争取了其至高无上的权威。
这个故事发生在17世纪的英国。两个贵格会——非英国国教教派——的教徒威廉·佩恩和威廉·米德因为当众聚会和演讲被逮捕了,由伦敦最著名的保皇派兼资深法官斯塔林和豪厄尔主持审判,毫无疑问,两名资深法官希望判决他们有罪,但他们还是借助了陪审团的形式。然而,出乎意料的是,12名陪审团中8名准备判决被告有罪,另外4名却准备判决被告无罪。这一拟定的结果让法官深感震惊,豪厄尔冷冷地告诉陪审员们,除非他们撤消裁决,否则不许回家,到了晚上,法官又指示法警,不要给陪审员食物和水、不准生火,甚至不准给陪审员尿壶。第二天,陪审员仍然坚持原先的裁决,这激怒了法官,斯塔林宣布,12名陪审员要么提交有罪裁决,要么饿死,他们被关进地狱般的地牢之中,但是法官在第三天接到的结果是:陪审团正式宣布,两名被告无罪。
无奈的法官只好对他们科以巨额罚款,付不出来就一直关到缴清为止。陪审员布谢尔和他的三名同事选择了被关押,他们在恶臭阴暗的监狱中呆了十个星期之后,终于等到了英国高等法院王座法庭庭长沃恩的听审,并将他们无罪释放。沃恩在对布谢尔案的裁决中,确认了陪审员有发生不一致意见的权力,确认了陪审团钳制法官专断的权力。
饥饿是一种很痛苦的感觉,这种感觉可以让所有国会议员抛弃肩上的重责,将大总统的宝座送给独裁者。1913年,北京国会议员们饿了一天就轻易缴械投降了,选举袁世凯为总统。而布谢尔他们却是饿了三天,并且居然坚持他们原有的决定。这说明,相对于饥饿这种恐怖而言,一定还有更无上的价值和观念在支撑着他们,或者是作为陪审员的尊严与荣誉,或者是捍卫公民的自由与权利。
正是布谢尔这12名陪审员发扬了一不怕饿、二不怕冷、三不怕蹲监狱的精神,才争取到了所有陪审员的尊严,他们开始摆脱了司法专断之手,摆脱权贵的威胁,让陪审员自此有了上帝般的荣耀,更重要的是,他们从此为民众争取到了一面屏障,让民众从此有福在陪审团的保护之下,避免受到专断权力的迫害,让民众的自由与权利有所依靠。
很多时候,我并不奢望人们都能用鲜血和生命去捍卫一些价值观,甚至我也无法奢望人们用抗拒饥饿的坚强来捍卫一些东西。不过,有一点是你我他都是可以做到的,那就是“一厘米的主权”。柏林墙推倒后,一位前东德警察因曾开枪杀死翻墙奔向西德的青年而被指控。其辩护律师认为,开枪是服从和执行当时政府法令和上级指令,罪不在己。但法官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即只开枪而故意不打中),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是的,“一厘米的主权”不需要你挨三天的饿,更不会要求你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是,你事实上就是在捍卫了公民的自由与权利,捍卫了自己的良心,而一种对抗专断的权力也暗暗地滋长。
但是,很多人既没有“饿不死”的节操,甚至连“一厘米的主权”的勇气都没有。还记得佘祥林和赵作海的冤案吗?当年,湖北省高级法院对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1994年10月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至少提出五大疑点,并于1995年1月撤销原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1997年10月,荆门市政法委召开了由荆门市法院和检察院、京山县政法委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决定佘祥林“杀妻”案由京山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而赵作海的窃案,检察机关也曾退卷两次,直到2002年,此案提交商丘市政法委研究。政法委组织专题研究会,会上专题汇报该案。最后,经过会议集体研究,结论是案件具备了起诉条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而在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报复陷害举报人李国福”案中,颍泉区原检察长汪成更是可耻地充当了县委书记张治安的“马仔”。汪成不但对李国福非法立案,并且在审查逮捕时,对负责批捕的承办人明示李国福案系张治安交办,还威胁李国福,要求其不得再说有关张治安的问题。特别恶劣的是,李国福案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汪成又向公诉部门施压,仓促结案。2008年2月底,汪成在讨论是否对李国福提起公诉的检委会上,面对不同意见,谎称部分贪污事实经请示已得到市检察院认可。
是的,政法委不当协调案件,并强令检察机关起诉和法院判决,而人财物在当地党政控制之下的检察机关与法院在起诉和审判时显得有几分无奈;是的,身为县委书记的张治安在得知李国福案进展不大时,严厉斥责汪成并以撤免其检察长职务、卡其单位经费相威胁。不过,据我所知,政法委书记顶多给他们准备几双“小鞋”穿而已。某县政法委协调一案件,要求在座的公检法几长举手表决,公安局长、检察长屈从压力举了双手,法院院长表示弃权,案件最终还是走上正常的诉讼轨道。政法委书记虽然对法院院长有几分恼火,却也无可奈何,以至这种协调案件的事情越来越少,法院院长这种“公民不服从”,相反捍卫了公正,最终捍卫了独立审判的权力。其实就是“土皇帝”县委书记的横加干涉,司法机关并非没有“一厘米的主权”,为公正司法权力保留最后的尊严,比如张治安在威胁汪成时也同样曾让区纪委书记赵学民“双规”举报人李国福的妻子、女婿,赵学民上报市纪委,巧妙借助上级作为“挡箭牌”,结果市纪委没有批准。张治安虽为此责骂赵学民“办事不力”,但终究无可奈何。
不怕饿死的人,那怕是行使“一厘米的主权”,都能避免良心留下欠帐,甚至还是捍卫公正,争取应有的权力,为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或多或小的贡献。而可悲的为虎作伥者,在良心备受折磨之时,在自己沦为专横权力的奴隶的同时,往往最终难逃牢狱之灾,那些行使专断权力的人并不会为屈从于他意志的人埋单。张治安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同时,汪成同样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而在赵作海冤案揭发之后,公检法一干办案人员统统追究责任,并不因案件是政法委协调而免责,而当年主持协调拍板的政法委书记王师灿更是说:“我……平时都不问案件,我不是学法律的,我学煤矿和矿山机电。”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