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忠明
从一个成功案例看督查工作“五要素”
杨忠明
去年,我们督查部门成功协调解决了一起企业反映问题的督查事项。2009年8月,区委主要领导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其中一家企业反映门前路段未安装路灯,给上夜班的女工带来安全隐患问题。会后,区委主要领导将此问题交由区委督查室办理。经了解,该公司所处路段属背街小巷,根据我区路灯管理所提供的信息,以往背街小巷的路灯都是由各单位自己出资兴建,经协调,位于此路段的几家单位筹集了安路灯的经费,路灯管理所负责施工安装。从我们受理此事到路灯亮起来,一共不到20天时间,可以说这是我们督查部门协调督办的成功案例之一。这个案例体现了党委督查事项办理工作中必须具备的“五个要素”,即有调查、有建议、有批示、有落实、有反馈,这“五要素”既不可缺少,也不可倒置。
1.调查。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为督查工作提供真实的情况,这是办理好督查事项的前提。调查人员要亲临现场查勘,直接面对问题本身。从近年来区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讲,企业有困难,区委就要尽力帮助;企业反映了问题,区委就要尽力解决。另外,从问题的本身来看,解决这个问题似乎不复杂,督促路灯管理所去办理就行了。于是,区委督查室来到路灯管理所,告知了此事。路灯管理所负责人没有立即表态,请我们一起到路上去看一看。实地查看后我们才知道,此路段是我区城建部门于2006年投资兴建的长250米、宽4米的路面,路修通后,路灯却一直未安装。路灯管理所解释说,我区路灯管理所是供电公司代管的区政府事业单位,按以往的惯例,城区背街道的路灯都是由各单位自己出资安装,这条路段正属于背街小巷。
2.建议。在对问题调查清楚明了之后,就要坐下来冷静地思考,认真地分析,并向区委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促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可以说,建议提得好不好,决定着督查事项办理的成败。建议要提得充分合理,站得住脚,需要把握四点原则:一是有利于尽快解决问题;二是合情合理合乎规定;三是力求简洁便于操作实施;四是具有可行性。在此案例中,由谁出资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经测算,此路段只需安装10盏灯具,约需资金16000元。金额看似不多,但让谁来出却是个难题。经分析,若让路灯管理所出资,路灯管理所是事业单位,不是创收单位,无力承担这笔经费;若由区财政拨付,一是我区财力困难,二是审批手续复杂并且时限上无保证。否定了以上两种办法之后,我们考虑将安装路灯一事定为公益性事业来办理,寻求社会力量来资助,由位于此路段的5家区属单位共同出资。此办法既合情合理,也符合以往惯例。我们随即将前期的调查情况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向区委进行了呈报。
3.批示。党委督查工作都是在党委的授权和领导批示交办下进行的。有了领导的批示,也就有了督查的权威,督查工作才有力度和强度。领导的批示意见是督查工作的上方宝剑,争取领导的同意,获得领导的批示,对督查工作来说十分重要。但切忌在没有征得领导同意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强调这一点,并不是否定督查工作的灵活性和自主性,而是为了突出领导在督查工作中的重要性。此案例中,我们提出的由单位共同出资安装路灯的建议很快得到了区委主要领导的签批“同意”,这说明了我们的建议具有可行性,同时,也体现了督查工作不光是滞后的督办落实,也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这一建议被区委认同了之后,就转变成了区委对此项工作的下一步安排。
4.落实。落实的过程最能体现督查工作水平,督办落实要针对不同的事项、不同的对象,讲方法、讲步骤、讲技巧,还要拟定一个落实方案,分步实施。我们在落实以上批示意见时,分了三个步骤进行。第一步,预先沟通。区委督查室上门到沿路单位做好工作,消除了单位的抵触情绪和下一步落实过程中的阻力。第二步,召开会议。由区委督查室组织召开位于此路段的5家单位负责人会议,先由路灯管理所介绍我区安装路灯情况,说明背街小巷安装路灯都是由单位出资的惯例;再由区委督查室反复强调这属于公益事业,请大家共同赞助,并且是区委同意了的方案,不是摊派行为;最后请各单位负责人在会上逐一表态发言。第三步,逐一督办。为了促使此事尽快办成,要趁热打铁,步步跟紧,对落实过程的每个环节都要加强督办。会后,督查室派人带领路灯管理所人员到各单位筹集资金,由于前期工作做的到位,各单位都能配合,所需资金很快筹集到位,路灯管理所及时购料安装,仅用了两天时间,此路段的路灯就亮了起来。
5.反馈。路灯安装完成的第二天,刚上班,我们就接到了企业打来的电话,表示非常满意,非常高兴。企业的反馈很重要,它标志着一个督查事项最终办理完结,等于给办结的事项划上了一个句号。我们在一项督查工作督办完结之后,一要向区委反馈,向区委写出一份完整性的报告;二要向反映问题的当事人(单位)反馈,告之办理的结果。也就是说,一件督查事项办理完结后应达到领导和群众“双满意”的标准。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