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芸芸
早在1942年法兰克福的早期代表人物霍克海默与洛文塔尔就讨论了“大众文化”的概念。大众文化是指在当代大众社会中,以大众传媒为手段,以文化工业为盈利目的,使得普通大众能够获得日常感性的一种文化产品。在西方国家对于大众文化的研究中,法兰克福学派的研究被视为基础性质的,影响最深。它对大众文化形成了一些批评观点,对我国大众文化具有启示意义。
大众文化的商品性。霍克海默与阿多诺明确提出大众文化的商品化特征以及文化艺术已成为 “商业的俘虏”,“艺术明确地承认自己完全具有商品的性质,这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事,但是艺术发誓否认自己的独立自主性,反以自己变为消费品而自豪,这却是令人惊奇的现象。”①在他们看来,文化就是一种商品,且具有较大商业价值。
大众文化的单一性。在利益驱使下,很多人盲目追求文化的艺术性及价值性。有些文化产品一旦获利就会伴随大批量雷同的文化产品,毫无创新意义,只是不停地一再复制。于是,文化便丧失其独立性与自主性,变得单一。
大众文化的欺骗性、操纵性。大众文化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影响着人们的观念、生活。它成为迎合人们需求,使人们处于一种享乐之中的鸦片。阿多诺认为:“文化工业通过不断地向消费者许愿来欺骗消费者,但这种许诺并没有得到现实的兑现,仅仅是让顾客画饼充饥而已。”②
大众文化的发展带动了消费市场,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及思考方式。大众文化作为科技新成果所产生的影响力毋庸置疑,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不容小视。我们可以试着从几个方面看我国大众文化的现状。
广告。广告的兴起就是为了促进消费、引导消费、生产消费。厂商为使产品能够顺利消费,会采取各种手段宣传产品并引导人们接受他们的产品。广告本质是消费主义,引起人们内心深处的无意识。当广告语成为一种流行话语时,就会给没有了解和掌握这种话语的人一种压力,迫使他们去接受和了解这些话语,以便跻身流行之列而不被时代的大众抛弃。
电视。电视进入了普通家庭,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电视带来的不只是信息和娱乐,它改变了人的生存状态。电视主导了大众意识,电视里的世界是一个被编辑和改变的世界,使我们无法识别,但是也会引领大众思想观念的改变。大众媒体吞噬了信息,消除了意义。而这样的情景,观众只是被动地接受,并没有积极地参与到生产制作过程中去。大众已然成为媒体制造的“沉默的羔羊”。
首先,大众文化要有独创性。如今,大众文化的多样化让人应接不暇,但是大多只是套用成功模板的一再复制。长此以往,会使人们陷入思维固定化、衰竭化,影响人们的思维力和鉴赏力。大众文化不应是僵化的,而应是鲜活的。我们常常说艺术是生活的反映,因此,我们的大众文化要深入民众生活,反映现实社会,并且在反映中还要注意文化的独创性。
其次,大众文化要有深度和厚度。大众文化有很大的消费市场,但是大众文化却不应该从众,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厚度,不能那么浅薄、俗气。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冲击使消费市场扩大,吸引着更多的人关注和投资文化事业,这就会影响大众文化,使得大众文化世俗化,缺乏艺术价值,仅仅成为一种赚钱手段。因此大众文化的发展要坚持自己的态度和立场,不能媚俗。
在中国,大众文化有庞大的消费市场,如果能够发挥其积极作用,则会引导大众走向正确路线;如果发挥消极作用,则有可能误导广大民众,甚至会危害社会。所以,媒体工作者应该要有正确的心态,采取辩证的态度,建设性地促其发展。
注释:
①②[德]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渠敬东,曹卫东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第 148页、第 130—1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