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情感真人秀节目的伦理引导

2010-11-16 03:39谷岩,胡哲
电影评介 2010年11期
关键词:铃铛王某主持人

以江苏卫视《人间》、《心灵密室》、上海东方卫视《幸福魔方》等为代表的情感真人秀节目,如今已逐渐成为电视荧屏上可以与综艺娱乐节目分庭抗礼的另一股媒体新势力。真实演绎普通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让现实的激情在荧屏上碰撞,这种突如其来的情感撞击让一向含蓄的中国受众,尤其是40岁以上的观众受到强烈的震撼。如果说以往的选秀节目可以让成年人视为年轻人的游戏,付之一笑的话。这种和社会生活水乳交融的情感真人秀,则成功渗入到成人世界,同时将引导着青年人表述情感、处理社会关系的方式。

此类节目直击人类最丰富与脆弱、敏感的情感地带,直接干预了受众的现实生活,这就要求媒体在考虑收视率等商业要素的同时,必须以同样的强度关注节目对受众精神层面及社会行为的影响。在追逐真实的同时,疾驰中的媒体应该思考一下,这种追逐满足的究竟是受众的“知情权”还是 “知情欲望”?我们正用所谓的“真实”把大众引向哪里?不遗余力地挖掘真实的细节、记录所有发生的场面,单从媒体人的职业道德角度来看可以解释为敬业,但衡量一种社会行为显然不能仅仅用某一行业领域的道德标准,对真实的理解也不能仅仅定义为此时此刻的发生。

一、媒体有责任用道德的手段获取真相

某卫视2009年8月曾播出一期名叫《触不到的恋人》的晚间谈话节目,节目讲述一个叫姓赵的女孩发现和她交往几年的男朋友王某移情别恋,喜欢上了一个网名叫“紫铃铛”的电台女主持人。女孩决定在QQ上冒充男友约见这个女主持人,可当她终于见到“紫铃铛”时,发现原来“紫铃铛”是一个身体有缺陷的残疾女孩,而这一切男友王某并不知道。于是在电视台的隐蔽参与下,“紫铃铛” 约见了王某,王某不出意料地借故溜走,转而请求女友的原谅,并答应参与电视台的节目。节目中被蒙在鼓里的王某始终隐瞒自己见“紫铃铛”的真相,反复强调“紫铃铛”是个身体相貌都很出色的女孩,自己放弃她主要是因为对女友的感情很深。当主持人拆穿他的谎言时,王某拂袖而去。

应该说这是一档很真实的节目,电视台隐蔽拍摄了王某与“紫铃铛”见面的全过程,王某在毫不知情的状态下真实地说着谎,受众身临其境般地完整目睹了王某欺骗女友、抛弃网友的经过。在感官上它确实愉悦了一部分受众,满足了人们的“知情欲望”,给人们茶余饭后提供了谈资和笑料。但同时它也冲击了人们的道德体系和伦理观念,因为这种真实其实是以欺骗的手段获得的。正像一位网友评论所说“这个节目在故意引导王某撒谎……节目把他当着全国观众玩弄,本质上和他玩弄别人一样。”

勿庸置疑,王某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那么,同样欺瞒了王某的 “紫铃铛”、赵姓女友以及对社会道德、社会规范有解释、引导功能的大众媒体呢?也许在道德层面媒体可以用揭露丑恶、展现真实为自己开脱,但如果上升到伦理层次进行思考呢?媒体的行为还能经得起推敲吗?媒体在引导人们怎么做?可以用欺骗的手段去达到自己的功利目的吗?可以根据个人的得失肆无忌惮地公开别人的隐私、伤害别人的尊严吗?法学家杰弗里•罗森曾说,“只有相互尊重隐私的公民才能美其名曰自己拥有神圣的尊严。”

无独有偶,北方一家电台有一档名叫《开心聚会》的节目,主要形式是听众打热线请电台连线自己的亲朋好友,然后由主持人冒充被连线者的熟人,根据听众要求的大致内容聊天,而整个聊天过程就在被连线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播出去。曾有一位女士因怀疑丈夫情感的专一性,要求主持人以介绍女朋友的理由连线她的丈夫。结果她的丈夫果然很感兴趣,自称自己还是单身,而这些花心大告白当然都被那位女士和收音机前的听众一句不漏地听了去。虽然这个例子比较极端,但类似的以真实之名、在被采访者并不知情或没有准备情况下进行的访问还少吗?(注:对严重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或个人的隐蔽采访不在本文探讨之列。)

当面对道德上有缺陷的被访问者,媒体和受众似乎都认为他们就不再有尊严和隐私,可以无情地公开他们那些让人尴尬的行为或话语,尽管这些和我们没什么关系,我们也没有知道的必要。伏尔泰曾说过,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作为对大众思想观念极具影响力的大众媒体,此时是不是应该说,我不同意你的做法,但我会尊重你作为一个公民所拥有的权利。

二、素材的取舍需要伦理的抉择

当讲述老百姓的故事成为一种普遍的创作理念,媒体就开始不得不面对更多私人化的、脆弱的消息来源。当一个私人消息被决定是否公布于众时,媒体最简单的抉择是功利性的,即更多考虑这些信息对节目是不是有用,比如会不会拉升收视(听)率。但更有道德的媒体会考虑自己对信息提供者及信息所涉及的人员负有哪些责任?对受众负有哪些责任?对社会呢?例如一家卫视曾经播出过这样一期节目,一位做过变性手术的男子娶了自己以前的闺中密友,但两人结婚不久就出现了裂痕,妻子离家而去。于是丈夫求助媒体帮助寻找,媒体通过调查走访找到了在外地打工的妻子,并在没有告知女方的情况下领着丈夫来到妻子面前,但妻子仍然拒绝了丈夫重归于好的请求。从节目表面看来媒体是在挽救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是在做好事,似乎无可厚非。但如果掰开来看,我们会发现,媒体的所作所为实际只考虑了自身和消息提供者的利益,并没有考虑到妻子的立场,没考虑到媒体行为可能带给妻子带来的伤害。试想,如果没有躲避的必要,妻子会离家出走并不留音讯吗?丈夫如此执着,不惜在媒体中曝光很隐秘的私人信息寻找妻子,他会善罢甘休吗?还有,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妻子会重新暴露在丈夫面前吗?谁来保证妻子未来生活的安宁呢?曝光了隐私的丈夫又如何面对未来的处境呢?受众除了满足了窥视隐私的好奇心,又获得了什么呢?

对于受众而言,与知情权、知情需要相比,知情欲望在伦理上是最不具有强制性的。我们每个人都想知道一些诸如明星绯闻、邻居的收入以及他人的生活等信息,尽管这些信息我们并没有什么权利或必要知道。这就给承担着社会责任的媒体提出一个问题,是迎合人们的欲望,还是担起伦理引导的社会责任。有道德的真实必然面临抉择,舍弃什么,选择什么,其实就展现了媒体的态度。如果媒体为了追逐利润而放弃了责任,那么必然会冲击、动摇一部分受众的价值观、道德观,人们会把媒体的行为、理念引申到生活中去,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作为一个有道德的媒体和媒体从业者应该习惯于经常进行伦理思考。对于那些本来就处于弱势的消息来源及信息涉及者,他们很可能没有能力去判断信息公开后的影响,这时就需要媒体从业者进行抉择,是轻率地发布,还是思考后做出更合适的选择。为了帮助人们做出伦理上的艰难抉择,约翰•罗尔斯提出了“无知之幕”。罗尔斯要求人们在做出选择之前,首先进入“无知之幕”,即每个人都放弃自己现在的身份,比如教师、记者、主持人、受害者等等。当每个人都回到没有社会身份的原初位置,再来探讨自己的抉择是不是可以成为普遍规律,即无论是处于什么境遇的人都可以接受。如果出现了不平等,那么这种不平等是不是对社会环境中大部分人的福祉做出了贡献。

三、真实应该与善和美同行

1998年,美国NBC《今日秀》节目主持人凯蒂•库里克的丈夫死于结肠癌。为了引起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凯蒂2000年初在电视节目中播出了自己做结肠镜检查的事。著名脱口秀节目主持人奥普拉•温芙瑞也曾在自己的节目中播出过妇女做胸部检查的过程(摄像角度经过设计)。应该说在这两个案例中,媒体的举动是真实而大胆的,但它最终获得了人们的认同。原因就在于这种真实的揭示是以造福大众为出发点的,与那些仅仅为了搏“出位”或收视率的“露点”不可同日而语。它帮助人们消除疑虑,告诉人们正常的检查不可怕,并且可以拯救生命。这才是真实的力量和价值。

随着国外“真人秀”等节目类型的涌入,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在创作理念上也发生了很多的变化。比如更注重对细节、人性的挖掘,对情节的设计,对第一反应、第一场景的记录、捕捉等等。应该说这些都增强了作品的感染力,提高了节目的欣赏价值。但就像我们在上文所说的,真实有时也会成为一把双刃剑,描绘的越细致、越逼真,伤害就越强烈、越残忍。同时一些毫无价值的琐碎真实的展示也是对资源和生命的浪费。有人曾用“真实到无耻”来评价一些大言不惭的公众人物,可媒体却为这些无耻的真实提供了舞台。有道德感的媒体不应该把追求真实当作逃避责任的借口,真实也不应该用来粉饰浅薄与无知。

我们无法否认真实永远是美的基础,但只有当真与善和美同行时,才会迸发出撼动人心的力量。否则,它就有可能会成为丑的遮羞布。真实的德行取决于每一位媒体从业者。当我们用它来伤害弱者时,它是丑陋的;当我们用它来展示人性的光辉时,它是美好的;当我们用它来揭示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时,它是正义的;当我们用它来扣问良知时,它是最无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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