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贤刚,吴雅玲,李宏颖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北京 100872)
欧盟环境产业统计方法的经验及启示
曾贤刚,吴雅玲,李宏颖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北京 100872)
欧盟环境产业起步较早,目前已经有较成熟的体系与统计方法。本文对比我国环境产业统计的现状,剖析了欧盟环境产业统计方法的优点。建议我国应迅速出台既满足国际化要求,又合乎我国环境产业实际情况的环境产业定义;完善统计法律规章实现统计问责;建立环境统计电子数据库;公开政府预算信息;并鼓励政府部门、产业协会、研究机构和企业多方合作进行统计以实现对我国环境产业的战略指导。
欧盟;环境产业;统计方法
环境产业是为了适应环境保护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物质技术保障。在我国,环境产业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近年来发展迅速,备受关注。然而,在我国国民经济统计中,对什么是环境产业、环境产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环境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等基本问题尚没有明确的界定。尽管在2001年4月和2006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先后发布了2000年和2004年《全国环境产业状况公报》。但公报中并未说明如何处理非专业环保企业(环保业务仅是其主要业务的一部分或次要业务)的数据,并且对公报结果的深度分析较少,难以从数据中总结出能够指导我国环境产业发展的启示及经验。 同时,我国环境产业统计也未考虑与世界其他国家环境产业统计的接口问题,不能较好地与国外数据进行横向比较。为此,笔者根据欧盟在2009年最新出版的《环境产品和服务行业:数据收集和分析手册终稿》(以下简称“终稿”),对比中国环境产业统计的现状,具体分析了欧盟环境产业的统计方法,以期从中获得借鉴和启示。
环境产业的定义是将环境产业区别于其他产业的基础,是界定环境产业统计范围的标准,是汇编环境产业信息的指导。产业是一个经济概念,泛指通过投入形成产出以满足某种需要的经济生产活动的集合,将其限定于环境保护这个对象上,结果就是环境产业。
1.1 我国的环境产业定义现状
目前在我国,由于环境对象本身的宽泛性和关注该问题的不同侧重点,实践中给出的环境产业的定义存在着很大差异。我们曾经详细分析过国内研究者和管理实践中形成的不同定义,发现即使已经有国际组织给出比较综合的定义,我国环境产业依然没有官方认可或使用一个统一的定义。环境产业定义在范围以及可操作性上仍然有需要进一步讨论的空间。由于我国缺少统一的环境产业定义,定义的模糊或不一致直接导致了统计口径的差异,使国内现行的各种环境产业统计出现“各说各话”的尴尬局面。
1.2 欧盟规范的环境产业定义体系
欧盟对环境产品、服务和技术的界定并不是依据某个国家或某几个产业的指标或数据,而是依据了英国、德国、荷兰、瑞典等11个典型成员国的数据,避免了由于一国产业结构的局限性而给环境产业界定和统计带来负面影响。欧盟的环境产业定义体系包含了:环境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分类及相关定义;生产者及其活动的分类和相关定义。
1.2.1 欧盟对环境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分类及相关定义
欧盟根据环境产业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目的及其在解决环境问题中发生的效用,将其分为环境特定服务、相关产品、进化产品、整合技术和终端技术。
(1)环境服务是以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为直接目的的特定服务活动,即指针对污染、自然资源耗竭和环境质量恶化的预防、降低、处理、消除、监测、管理和教育等。
(2)按照环境产品的功能可将其分为“相关”产品和“进化”产品。1)相关产品在环境产业中直接提供服务,除了为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服务外,没有其他作用。2)进化产品是比同类产品产生更少污染以及更有效利用资源的产品,它们主要的使用功能并不是针对环境保护或者资源管理,但它们在生产或使用阶段相对于一般的同类商品产生的污染更少,需要的自然资源投入更少。
(3)环境技术是指那些性质或者目的是保护环境的技术过程、安装设备的方法或者知识(服务)。环境技术可以归类为:1)终端技术,指主要为了监测,控制,处理和修复环境污染、环境退化和资源耗竭的技术。它是在污染产生后对污染和环境退化进行治理和消除,或者致力于减少自然资源耗竭的技术。2)整合技术,指相对于同类产品平均水平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更少,资源利用强度更低的技术过程、方法及知识,相当于我国的“清洁技术”。
总体而言,终端技术、相关产品和环境服务是在环境污染和退化发生之后才起作用,整合技术,进化产品和另外一些特别环境服务是在事前预防和减少污染和资源的损耗。
1.2.2 欧盟对环境产业生产者及其活动的分类和相关定义
为了统计上的明确与简便可行,欧盟只将生产最终环境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者视作环境产业的组成部分,而将为环境技术生产组件的生产者和向消费者销售已产出的环境产品的人员排除在外。根据环境产业生产者的部门性质,欧盟将生产者按照“政府”和“公司”两类部门进行分开统计。
(1)政府被定义为中央和地方政府,与法律、监督、控制、信息公开相关的政府部门及机构。它们是公共服务的生产者,为使用者提供或多或少的免费服务,它们主要由政府预算提供财政支持。但该定义排除了政府拥有和控制的国有或公有性质的企业,这些实体被归类在“公司”。
(2)公司的活动根据不同的原则可以进行归类。欧盟环境产业统计中区分了市场和非市场活动,二级和辅助活动。
按照生产成本占产品销售额的百分比,环境活动分为市场和非市场。市场活动是指按销售价格(这里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和补贴)大于生产成本50%以上的销售产品或者技术的活动,非市场活动是指免费或以极低价格提供产品或技术的活动。
此外,根据为生产者收入提供份额的大小,还可将活动分为主要活动和二级活动。主要活动是指生产大部分利润的活动;二级活动是指除主要活动外生产少量其他产品和技术的活动。
辅助性活动生产的产品和技术被用作除了资本积累外的其他用途,它仅是为了支持主要的生产活动而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环境方面的辅助性活动例子主要有:室内的废弃物收集和处置、自有的废水处理站、教育和培训以及其他的一般性环境管理等。
欧盟对环境产业统计的分类情况见下图。
欧盟对环境产业的统计分类图
1.3 欧盟环境产业定义体系的优点
欧盟在开展环境产业统计之前,对需要被统计的信息进行了详细的分类与定义,使得性质各异的环境相关活动都能在该体系中找到对应的类别及定义。这样的区分不仅使得环境产业统计的范围被明确界定,而且合理地涵盖了分散在各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环境产品、技术及服务信息。清晰规范的定义体系利于不同统计主体在进行统计时达成共识,统一统计口径,使统计结果具有可比性。
同时,该产业定义体系将环境产业生产者明确分为政府与公司,有利于随后根据两类生产者参与市场活动的不同性质制定专门的统计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有效性。而且,该定义体系将公司活动划分为“主要/二级/辅助”活动,有利于在对产业的利润、就业人员等指标进行统计时,根据不同活动的主次程度进行差异化的计算,避免产业统计数据的夸大或低估。另外,环境产业的各类活动最终都可被区分为“市场/非市场活动”,这为分析环境产业增加了分析视角:决策者可依据统计数据,了解市场/非市场活动在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重要性,由此判断在最大的公共事业——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应如何设定政府和市场的角色。
数据收集是统计过程中发生费用和耗费时间及人力成本的最主要过程,它是将信息转化为数据的第一步。数据收集的渠道作为信息的来源,其丰富程度直接关系着该统计所能获取信息的全面程度,而数据收集渠道的便利程度直接影响着统计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人力与资金数量,数据收集渠道的科学性还直接关乎统计数据的质量。可见,数据收集在环境统计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1 我国目前收集统计数据的渠道
我国的环境统计工作主要由国家政府机构牵头完成,统计工作中的开销由国家财政支持。笔者曾试图求证过我国每年用于环境统计方面的政府预算,但难以获得相关信息。统计成本信息的难以获得,一方面暴露出我国存在政府工作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我国缺乏控制统计成本的意识所造成。而导致该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我国政府机构在进行环境统计时,其调查费用与人员薪酬皆由国家财政支持。该财政制度使得政府机构在开展统计时缺乏减少统计成本、节约统计开支的动力;在缺乏统计监管的情况下,甚至可能会出现夸大统计成本,挪用统计经费等不良行为。
统计过程中收集数据的渠道主要有查阅现有统计数据获得二手数据,及开展专门的调查获取一手数据等。开展专门的调查具有信息准确、详细的优点,但其所耗费的人力与资金远远高于挖掘二手数据所需要的资金和人力。由于我国政府机构缺乏减少统计成本的动力,开展专门的调查往往能给统计机构带来更大的财权和人事权力,所以我国的环境统计更倾向于选择开展专门调查以获取一手数据,而对二手数据挖掘不够。不注重收集和利用二手数据,使得我国的统计数据用途单一,利用效率较低而获取数据的代价较高。
2.2 欧盟收集统计数据的渠道
欧盟收集统计数据的渠道是采取挖掘现有数据与开展专门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欧盟开展环境产业统计时,先从现有的统计数据中提取环境产业统计所需的信息(即指通过查阅现有的行政登记和统计数据获得环境部门的信息),再识别出所需信息与二手数据间的缺口,然后针对数据缺口开展专门调查获取目标数据。开展调查以获取数据可依循两种路径:1)在现有的调查或原有的(和环保相关或者不相关的)问卷上增加问题收集相关数据;2)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的调查。欧盟在收集数据之前先对统计指标、统计对象及环境活动进行确定与分类,以便于根据不同的生产者、活动类型及保护环境的贡献选择合适的数据收集渠道。
(1)统计指标的确定
欧盟将“营业额、增加值、就业情况及出口数据”确定为其环境产业统计中最关键的统计指标。其中,营业额及就业数据主要用于分析环境产业的表现和增长情况;增加值主要用于比较环境产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出口数据主要用于评测产业的竞争力。
(2)统计对象的分类
由于公司提供的服务、技术及产品能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以货币化形式表现出来,而政府提供的产出通常都不用以销售,其成本及增加值等难以在市场中被货币化体现。欧盟在进行环境产业统计时,将环境产业的统计对象区分为公司与政府。
(3)不同环境活动的统计方法
欧盟要求公司对其主次活动做出区分,因为一个公司的活动往往包括主要活动、次要活动及为了支持这些活动需要进行的辅助活动。在判断该公司的营业额、就业数量及增加值等的时候,如果该公司的主要活动即为生产环境产品、技术或服务,那么就可将存在于公司已有统计中的与统计指标相对应的信息不经处理地直接录入统计表格中。但如果公司仅是其次要活动或者辅助活动对环境保护作出贡献,那么就需要进行调查,以问卷或访谈的形式识别公司各项业务或活动对环境保护的效用,判断其相关环境活动占各项统计数据的份额,再对二手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例如根据相关环境活动的份额从总额中提取相应数据,或进一步开展调查要求公司提供仅与环保活动相关的数据)。
另一方面,在对政府的统计中,欧盟收集数据的路径与公司相似。但由于政府没有销售行为,不能计算出营业额及增加值。欧盟在统计的过程中,依据营业额和增加值的定义,结合政府工作特性对指标进行了新的诠释,使得政府的营业额与增加值统计依然可行。
2.3 双渠道收集数据,降低统计成本
在收集数据时,欧盟重视从现有的统计数据源(如劳动统计、贸易统计、增值登记、海关记录、国民经济核算等)获取信息,将开销较大、时间成本较高的专门调查放在了次要地位。这不仅使环境产业统计工作经济有效,而且有助于建立起统计数据的共享平台,使专业领域的统计数据也可支持其他领域的调查研究,提高了数据的可利用价值。
这表现出欧盟成员国的政府机构在办理国家公共事务时信息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公众监督问责,使统计工作人员迫于压力需要控制政府预算,减少统计开销,做到廉洁高效。但更深层次地探寻欧洲国家公务人员高度自律的原因,可发现是由于欧洲国家在环境统计方面制度的完备与法律的健全,以及长期以来严格的纳税制度和政府财政制度营造出的“政府需要对纳税人的每一分钱负责”的社会氛围,使得统计工作者的行为易于受到法律与社会的监督。
在数据统计中,有效性和可靠性决定了数据的质量,这对数据的使用者来说极为重要。由于环境产业数据有多重来源,且覆盖范围极广,收集一手数据的机构所使用的统计方法存在差异,所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优化数据质量非常关键。
3.1 我国环境统计数据质量现状
由于我国环境统计工作在较长时间内不被重视,所以我国的环境统计存在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繁杂,环境统计基础硬件能力薄弱,缺乏高素质、懂业务和具有高度责任心的环境统计队伍,环境统计数据存在与国家部委其他数据难以衔接等问题。环境产业统计在环境统计现状普遍存在问题的大背景下亦无法确保数据质量。尤其近年来,由于环境产业是解决经济增长与保护资源环境间矛盾的核心行业,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方面,环境指标在各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由于环境产品、技术及服务具有环境风险小、受政策支持等优点,环境产业受到了投资者的青睐,使得全国环境产业园区“遍地开花”,“绿色公司”备受热捧,但其中真实的环境产品、技术或服务所占的份额却少有人关注。同时,在此基础上诞生的“环境产业杰出贡献奖”、“最佳环境产业投资园区”、“绿色公司百强”等榜单由于没有统一的指标评价体系,使得这些统计数据及奖项欠缺公众认可度。
3.2 欧盟环境统计数据质量现状
欧盟在进行环境产业统计时,从多种机构获取数据,将从不同来源得到的同类型数据视作进行交叉检验的基础。不同机构统计得出的环境产业数据,虽然在角度及方法上存在不同,但它们是“指向靶心的飞镖——总是在一定的误差范围内围绕着真实状况”。
多源头的统计数据使交叉互证成为可能。对于同一个指标,不同源头的统计数据都应在一定的误差范围内。通过识别来自不同源头的同类数据的不一致性并分析其差异,可估测补齐统计数据的某些缺省部分。欧盟要求统计数据的汇编机构尽量量化不同源头数据间的差异,然后通过设置权重合计等方法,将数据间的分歧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另一方面,一旦出现极端值,且该统计分析未对该结果进行补充说明或解释,即可判断该统计工作出现了疏漏导致数据偏离真实值。当在环境统计中发生该种情况时,欧盟要求统计方查明导致统计数据偏离真实值的原因并要求其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否则将依法追究统计方的责任。通过在环境统计中引入这种“交叉检验—控制差异—追究问责”的机制鞭策统计方在统计工作中客观负责,以获取真实可信的数据支持决策。
统计数据的目的是为了对科学决策提供支持。环境产业统计报告应及时跟踪环境产业的走向以及反映出产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政府和企业有针对性地选择研究议题。
4.1 我国环境统计数据分析环节
我国目前的环境统计年鉴及统计公报等文件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数据成列和现实描述的章节占了报告的大量篇幅,而分析数据挖掘问题的内容极少。这是因为一方面我国环境统计数据缺乏可信度与社会认可,所以依此分析得出的结论并不能良好地支持决策;另一方面我国环境统计数据在时间上存在滞后性,导致我国环境统计数据无法及时地跟上产业发展现状,后期开发利用少。 因此,我国的环境统计数据综合分析目前处在较低的水平,无法在环境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2 欧盟多层面深入分析环境统计数据
欧盟非常重视环境统计的结果,力求从多角度分析环境统计数据,协助环境管理者掌握最精准的行业发展趋势,识别最亟待解决的产业问题。欧盟对环境统计数据的分析包括:经济指标分析、经济部门分析、环境领域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环境产品类型分析。经济指标分析即是对营业额、增加值、就业和出口进行分析,是最普遍的结果分析。本文主要介绍后4种方法。
(1)经济部门分析
通过对政府行政单位等公共部门数据的分析,可以获知一个国家的环境活动是如何组织起来的信息。但由于环境产业又是商业领域的研究命题,它具有商业行为的目标、决策框架,与公共管理行为有很大区别。因此非常有必要将政府和企业的总数据进行比较。通过企业和政府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到环境产业公有化的重要性及私有化的改革进程等的相关信息。对企业和政府还可以进行更加细致的分析,以了解市场层面和非市场层面上环境活动的强度信息。企业数据还可以用来衡量辅助活动的重要性。
(2)环境领域分析
从环境保护领域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环境生产者专业化的主要领域。因为大量企业的活动都不是仅存在于一个环境领域中,各领域的竞争状况相差较大,这样的分析有助于企业决策。对比不同环境领域的数据可以分析出该国家在不同环境领域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的类型及水平,也可显示出每个领域的相对重要性。
(3)时间序列分析
就业、营业额、增加值和出口的时间序列可以估算环境部门的发展速度,并由此提供环境产业改革、发展和竞争力的信息。时间序列可以分析出环境行业的发展情况,以及较其它行业平均水平而言的发展速度。同时分析在法规政策的影响下,环境公司的业务演变和社会对环境产品、技术及服务的需求变化,由此得知有关企业发展推动力的信息。
(4)环境产品类型分析
通过对比不同类型的环境产品、技术和服务的数据,可以了解清洁节能技术较之末端处理技术的重要性。进化产品是环境产品中的一个特例,事实上它们并不是为保护环境而生产的,但因为它们较普通产品对环境的影响更小,所以在环境部门的产出中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有必要提高对环境产品类型的重视,尤其是进化产品和整合技术,它们的发展是支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目前,由于我国对环境产业缺乏科学有效的统计,致使环境产业至今还未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产业,环保企业往往分属不同的产业,这给环境产业的管理和整体规划带来了困难,很难制定和实施环境产业政策。而这也成了制约我国环境产业发展的要害 。为了促进我国环境产业的统计工作,我们可以从欧盟环境产业统计中汲取有益的经验。
5.1 明确环境产业定义体系统一统计口径
由于我国对环境产业的认识有限,关于环境产业的研究仍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面,存在以下不足:1)相当一部分分析集中在微观层次,主要是就单个环保项目进行效应分析;2)针对环境产业调查有不少研究文献,但仅限于简单描述,缺乏系统综合的分析深度;3)一些应用计量建模进行的分析常常侧重于某一个视角,缺乏对环境产业的系统认识,难以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为了改善现状,目前有必要在国内的学术界展开讨论,对我国环境产业进行明确定义。只有科学地定义了环境产业,才能避免盲目,政府的投资也能理性地流向支持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事业中。
在确定我国环境产业的定义时,一方面应注意借鉴国外经验,将我国的环境产业定义与国际接轨,力求使我国环境产业数据具有国际可比性,了解我国环境产业的世界地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环境产业并未形成明确的产业边界,不少的环境服务、产品或技术还“寄居”在其他的产业或行业中。因此,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另外,通过对欧盟环境产业统计方法的学习可以看出:在给出环境产业定义的同时,制作并发布专业的指导手册可以有效地帮助相关统计人士及大众理解环境产业内涵及其统计的主要方法,利于统计的开展与实施。由于目前我国在基层的环境产业统计尚未形成专业队伍,统计人员的能力参差不齐,较大程度地影响了数据质量,因而在明确环境产业的定义后,有必要由专业部门出台类似指导手册,督促统计人员学习并提高业务能力,减少因理解偏差造成的数据失真以保证数据的可信度。
5.2 利用已有的统计体系支持环境产业统计
我国统计体系健全,有与国际一致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等统计标准;同时我国定期发布的“人口普查公报”、“基本单位普查公报”、“三产普查公报”、“经济普查公报”、“R&D普查公报”等,都能为我国环境产业统计提供大量的基础数据。我国一旦明确环境产业的定义后,即可根据定义从各种统计数据中分离出属于环境产品、技术和服务的部分,识别出环境产业统计的数据缺口,在实施新一轮的普查时,可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增加环境相关问题,或根据需求开展针对环境产业统计的专门调查。例如结合我国环境污染源普查推动环境产业统计,在污染源普查中新增调查统计项目(如:询问污染者购买了哪些减轻或消除污染的产品、技术、服务,其购买价格如何等),利用现有的污染源普查体系以获取环境产业统计需要的信息,节省开展专门调查的支出。
5.3 建立环境统计电子数据库减少数据时滞
在网络技术与信息管理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可通过建立新型环境统计电子数据库减少数据统计的时滞。新型的环境统计数据库不是只单纯地展示数据,还可以允许各地方统计机构即时录入统计数据并开放阅读权限支持公众及时查阅。
“即时性”是电子数据库的关键。该种数据库便于统计局管理和监督地方统计部门的工作进程,迫使其在限定的时期内录入数据。否则,该地区统计工作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的情况将会暴露在公众面前。这样就大量地节省了统计总局从地方获取数据的过程所耗费的时间,利于公众及时了解环境产业的最新现状。此外,即时公布统计数据可减少人为篡改数据的情况发生,因为一旦数据被录入数据库就开始受到公众的监督。如果因受到非正常影响而试图修改数据,将导致出现“前后数据不一致”的现象,就会引来公众的质疑及问责等。
同时,电子数据库是打造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是交叉检验监督数据质量的良好工具。如果多种数据统计都能建立起该种电子数据库,则方便进行电子数据库的互通,实现我国环境多领域信息的共享。由于多种数据通常是对某一种现状的不同角度的反映,提取和分析这些数据不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问题还使数据间形成了相互印证,便于发现数据中不合理的部分。追究导致数据出现偏差的原因,肯定数据中的真实有效部分,可提高数据质量,增强公信力。
5.4 完善法制实现统计问责提高数据可信度
我国也应重视从非政府机构等多渠道获取数据,通过交叉检验从多种渠道收集到的数据,可暴露出数据存在的问题。通过问责、复查等补充的步骤防止环境产业统计中的人为造假,可有效提高统计数据的综合质量。可以看到该种统计方法是以严格的统计法制为基础的。我国时常发生不同统计源的数据打架或相差甚远的情况,当受到社会质疑舆论抨击时,这些问题往往在“进一步改善统计工作,加强数据公信力”的口号中不了了之。数据可信度的问题之所以长久得不到改善,归根到底是我国不完善的统计法制现状造成的。因为目前缺少对统计违规现象进行严格监管与问责,没有人会对统计数据的失真负责或受到处罚。这就使得公众的谴责或压力始终只能针对“机构”、“部门”的组织行为,而无法对进行统计行为的实体——“具体的人”形成压力。所以统计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始终不会受到法律或社会监督的撼动,不需要改善自身行为,致使统计马虎、敷衍、失真等现象屡屡发生。因此,要提高我国统计数据的可信度,完善统计法制、实现统计问责乃是唯一有效途径。
5.5 公开预算信息强化控制统计成本的意识
我国政府正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成本作为政务信息的一部分也应公开透明,受到社会的监督。统计机构应在完成统计工作后,对其统计中的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总计汇报,公开其账目明细表,说明每笔经费的去向,接受公众的查询与监督。由此增强国家政府机构在进行环境产业统计时的成本控制意识,促进其选择经济效率与数据效度兼顾的统计方式,而非每次都开展大规模专门调查。
在统计方法明确、统计法制完善的理想情况下,提供统计服务的商业公司与国家统计机构应获得相同的统计结果。因此,笔者大胆设想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环境产业统计中,即:将提供专业统计服务的公司视作与政府开展统计工作的部门具有同等地位的机构,面向它们及政府统计部门提出环境产业统计的需求,公开招投标,将环境产业统计交托给能在最优价格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若政府统计部门无法有效地控制成本,商业公司中标,则统计部门无法得到环境产业统计的专项拨款,由此刺激有关统计机构控制成本、清廉高效。
5.6 多部门合作实现对环境产业的战略指导
环境产业的发展并不是政府某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任务,它需要多部门的共同努力。美国政府在对其环境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时,邀请了美国能源部、美国环境产业联合会、技术管理办公室、美国商业部、技术政策办公室等10余个部门参与;同时美国政府大规模地对私人企业及科研机构进行咨询,对100多个环境企业的主管、客户、投资者和金融家开展了深入访谈。由此看出,环境产业的发展应该是一个国家需要积极应对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命题。它需要产业政策的支持、市场的规范、资金的投入,需要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与指导,需要研究机构的深入探索,还需要产业界和社会企业的积极响应。因此,有必要集中多方利益相关者成立专门的环境产业统计研究小组,进一步科学建立我国环境产业统计框架,踏实推进我国的环境统计工作,在数据统计的有力支持下,联合政府部门及环境产品、技术及服务的行业骨干等,针对国内外的环境产业现状进行广泛地研究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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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erience and Revelation on Statistic Method of EU Environmental Industry
ZENG Xian-gang, WU Ya-ling, LI Hong-ying
(Environmental School of Chinese People’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2, China)
EU environmental industry has a complete system and statistic method. The article compares the status of environmental industry statistics in China, analyzes the advantage of statistic method of EU environmental industry. The article suggests that China should come on the def i nition of environmental industry to meet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demand, perfect statistic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realize the statistic questionnaire and responsibility, set up electron data base of environmental statistic, open government budget information, encourag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ndustry associations, research organizations and enterprises to make cooperation so as to realize a strategic guidance on environmental industry in China.
EU; environmental industry; statistic method
X32
A
1006-5377(2010)11-00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