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晓晶
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工资政策的规定,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提高企业竞争力,对各类特殊人员我们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工资政策,做到了新旧工资制度的平稳过渡,保证了企业的改革与稳定。
关键词:工资政策;公平合理;特殊人员;特殊处理
开滦钱家营矿煤业公司现有员工7598人,其中干部586人,工人7012人。其中工人中有正式工、合同工、协议工等各种工种。庞大的工人队伍中有长病长伤、放假、参军、长学、退养、退休待批人员等,还有由于各种原因受处分人员,由于身体原因休公假人员,休各种婚丧探产假人员。处理好以上各类人员的工资,将关系到矿山的稳定,社会的和谐。为此开滦钱家营矿煤业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251号文件,就工资改革合理制定了以上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我现分述如下,愿与各位同仁共同学习。
一、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工资待遇
1.研究生实习期间享受同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大学本科毕业生实习期间得同岗位人员的0.9倍。
2.见习副区(科、厂)长在见习期间得同岗位人员工资的O,9倍。
3.新录用的操作岗位员工,在试用期间,享受岗位工资标准。
二、待岗人员工资支付
待岗人员(指员工在岗工作,因各种原因未执行本岗岗位工资而执行待岗工资的员工;不含下岗人员和季节性放长假人员)待岗期间发给待岗工资。待岗工资标准=固定工资+年功工资。
三、员工婚、丧、产、探、年休、计划生育等假日的工资支付
员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丧、探、产、年休、计划生育等假日的,休假期间,以本人现岗位工资标准与年功工资之和为基数计发工资。
四、员工因工负伤工资支付
1.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一个月之内的,按照本人受伤前上个月支付的工资收入标准发给;工伤医疗期一个月以上的,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
2.员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1)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员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后,自鉴定的下月起,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其标准分别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的90%-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2)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员工,在离岗休息期間,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收入70%的伤残抚恤金。
(3)被鉴定为7-10级伤残和医疗期满未定伤残等级的员工,未恢复工作期间,执行待岗工资。
五、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期间工资,按下列标准执行:工龄不满5年按固定工资×60%+年功工资;工龄满5年不满10年按固定工资×70%+年功工资;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按固定工资×80%+年功工资;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按固定工资×90%+年功工资;工龄满20年以上按固定工资×100%+年功工资。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在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停止支付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按以下标准执行:工龄不满5年按(固定工资+年功工资)×55%;工龄满5年不满lO年按(固定工资+年功工资)×60%;工龄满IO年不满15午按(固定工资+年功工资)×65%;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按(固定工资+年功工资)×70%;工龄满20年以上按(固定工资+年功工资)×75%。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上述标准所发放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本人不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暂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参照社会失业救济金标准,按最低工资的80%支付生活费,并且本人要按规定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
六、员工脱产学习期间工资支付
经组织部门批准,选拨输送到各类院校和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进修、学历教育的员工,发给本人原岗岗位工资标准和年功工资。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参加脱产学历教育、进修和培训的,脱产期间停发工资及其他待遇。
七、员工参军服役期间工资支付
员工带工资参军期间,发给本人原岗岗位工资标准和年功工资。
八、处分人员工资的支付
1.受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员工,工资待遇从受处分当月起连续三个月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2.受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处分的员工,工资待遇从受处分当月起连续六个月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3.受行政撤记大过、行政降级处分的员工,工资待遇从受处分当月起连续六个月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4.受开除留察处分的员工,留用察看期间按省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
九、其他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按煤组人部有关文件执行
对以上各类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对长病长伤人员的工资我提出一下个人的建议,我单位长病长伤人员一般都是从一线单位转出的,各种保险、建房基金是按上年度工资总额计算的,一般都不够扣除
各种保险等,应采取一定的措施给予解决。保证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