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 静
王芳传奇人生抒写对党的忠诚
■文/郭 静
2009年11月4日,曾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的王芳走完了他90年的生命历程,在杭州病逝。如果把人的一生比作一部书,那么,王芳这部大书中写满了革命的传奇故事。历经风雨,其坚定的信仰和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的光辉形象将永远彪炳青史,成为人们景仰的典范。
他是一位传奇式的人物:战争年代,他担任锄奸科长、保卫部长、敌工部长;解放后,杭州是毛泽东主席最喜欢去的地方,当时他担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肩负保卫工作重任,成了毛泽东主席的“大警卫员”;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又因经手侦破“18号案件”——揭发江青匿名信案件,熟知江青的不可告人的丑史,被江青点名押解北京、武装看管审查达七年之久,后经毛泽东主席亲自批示,他才获得自由。“四人帮”倒台之后,他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检察员,受命预审张春桥;后出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为振兴浙江经济作出贡献;1987年,担任公安部部长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委。
缅怀革命前辈的丰功伟绩,让我们走进他的传奇人生。
时下热播的谍战剧《潜伏》里的余则成成为吸引大众眼球的神奇人物,《冷箭》里的刘前进也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而这两位谍战剧里的主角都有着王芳的影子。他曾周密策划,借刀除奸,也曾利用安插在敌人阵营里的内线,在大战打响之前,策反敌对队伍;他曾带领收押的匪徒扒手散兵等人,围堤垦荒,从无到有领导筹建起杭州乔司劳改农场。他曾像《平原游击队》里的李向阳和《敌后武工队》里的魏强那样,神出鬼没,使日军草木皆兵,给他们一次又一次致命的打击。
1943年秋,我敌工部为讨伐吴化文,经过军区批准,搞了一次成功的策反行动,时任敌工部部长王芳孤身斗酒策反敌营长的故事传为奇谈。据《王芳回忆录》,吴化文手下有个独立营,500多号人,武器装备相当好,驻在蒙阴和博山边界上的一个叫卢乐店的城堡里。营长叫刘鸣久,土匪出身,吸毒、嫖赌、抢劫、杀人,五毒俱全。当地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但这个人有个特点,喜欢和地方三教九流交朋友,对手下的士兵称兄道弟,很讲义气,在士兵中很有一点威信。为分解吴化文的武装力量,敌工部决定把刘鸣久策反过来。重任落在王芳的肩上,他便冒着生命危险,孤身深入,与敌营长斗智斗勇,跟土匪习性的刘鸣久豪饮七斤烧酒,取得对方充分信任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讲政治形势,又讲个人义气,说得土匪出身的刘鸣久心悦诚服,最后决定起义投诚我军。500多人,不费一枪一弹就被整编为我军的一个独立团,刘鸣久任副团长。
王芳的大智大勇为敌人所痛恨。抗战时期,王芳是日军又恨又怕的“小白龙”,日军曾制定“生擒小白龙计划”,悬赏5000大洋要捉他。但他依然常常单枪匹马,深入虎穴,借刀锄奸,营救战友,建立情报站。
在八路军山东纵队的时候,王芳有一次极为惊险的战斗经历。4000多日军突然包围了他所在的机关,王芳受命负责带领千余人突围。这些人大多是机关后勤人员,还包括部队家属,只有警卫连的几十名战士算是武装力量。王芳果断带领大家占领制高点,苦战一整天后,选择了一条大河作为突破口,趁夜间渡河突围成功。
1945年3月,蒙阴战役前夕,王芳安排内线人员宴请伪军吃肉喝酒,趁机把他们的枪栓全部拔掉,等战役打响,伪军被迫投降。
解放后,王芳先后担任杭州市公安局长、浙江省公安厅长。毛泽东主席曾来杭州40多次,王芳直接负责警卫的就有38次,大家都说他是毛主席的“大警卫员”。
他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杭起草,也曾陪毛主席一起畅游钱塘江。说起他的名字来,还有一段趣事。
1954年元旦前夕,毛泽东主席第一次来杭,主持起草《宪法》草案。一次和毛主席一起吃饭时,当时的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开玩笑说:“一个山东大汉,名字怎么像女人似的?应该改名字。”王芳表示同意改名,把草头去了就行,毛主席却笑着反对:“我不同意。山东绿化那么差,到处荒山秃岭。王芳头上刚刚长了一棵草,就要除掉它,我不同意。什么时候山东一半地方的绿化像莫干山了,王芳的名字就可以改一改了。”从此王芳这个名字就一直沿用下来。
杭州也是毛主席会见外国党政、议会领导人及国际友人最多的地方之一。从1954年到1963年,王芳在浙江负责警卫接待工作期间,毛主席会见的重要外宾就有22次(批)之多。
王芳在他的回忆录里说道:“对毛主席在杭州会见的重要外宾,我们的警卫工作采取内紧外松的原则,严密部署,对会见的场地,精心布置安排,反复检查落实,做到有条不紊,没有发生任何问题。”他还说:“警卫工作是党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使命。要保卫党和国家领导人和重要外宾的绝对安全,做到万无一失,责任大如天。同时在工作中又要便于中央领导能够深入接触人民群众,不能只强调安全而切断领导和群众的联系。两方面不能顾此失彼,必须做到有机统一。”
由于毛主席和其他中央首长来杭州次数特别多,住的时间特别长,活动特别多,因此作为浙江省公安机关所担负的警卫任务也是非常繁重和光荣的。同时,也培养和锻炼了一支具有优良传统和严谨作风的警卫队伍,总结和积累了一套至今仍然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那时警卫工作的条件是很艰苦的,就是“一杆枪、两条腿,凭着一颗赤诚之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保证首长的安全”。浙江警卫工作的扎实不仅保证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安全,也使王芳在近距离接触毛主席的过程中,使毛主席对他有了一个直接的认识和可靠的信任,毛主席的人格魅力和领袖风范也使王芳更加坚定了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和对党的信仰。
所谓“18号案件”,就是当年公安部为查破揭发江青20世纪30年代种种丑事的一封匿名信,被列为“18号案件”。
匿名信主要写的是江青20世纪30年代在上海的一段风流丑事和被捕变节的历史问题,内容非常具体。1954年3月下旬,江青收到匿名信后,非常恼火。
第二天,江青找到时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的王芳把匿名信给他看,并说:“这是一封反革命匿名信,你公安厅长看清楚了,要给我破案。有人编造谎言诬陷我,醉翁之意不在酒,矛头实际上是针对主席的。”当时王芳认为写信人揭她老底,挖她疮疤,是对她贵为第一夫人的骄横作风不满,向她提出警告和批评,要她识相一点,不要太张狂而已。
后来,江青回到北京,立即将匿名信的事报告了毛主席。说这是一起性质严重的反革命案件,要公安机关立即组织侦破。她认为这件事不是孤立的,不是同志之间不满、泄私愤,而是一个政治事件,有其政治目的。动用了主席的权威,这一匿名信案——“18号案件”的侦查工作也就升级了。
由于匿名信信封上印有“华东文委”字样,江青要公安部门将侦查的重点放在上海的党政部门与文艺界。不久,中共中央华东局在上海召开会议。确定把这封匿名信事件作为一个特大案件来侦查。会议确定,“18号案件”由时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负总责,上海方面由黄赤波负责,浙江方面由王芳负责。
直到1961年,一次偶然的事情中,查明了给江青写匿名信的人,原来是林伯渠的妻子朱明。朱明承认匿名信是她写的,并立即自杀。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组织部对朱明的问题重新进行了审查,并作出结论:朱明“给江青的信的内容没有错误,原定其为反革命分子是错误的,纯属冤案,应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江青怕暴露她的历史问题,遂将查破匿名信案件的过程,诬为“反革命黑调查”。1967年,江青亲自批示,谢富治、汪东兴亲自动手在中南海勤政殿内销毁了这批查破“18号案件”的档案材料。
由于曾经手侦破了“18号案件”,熟知江青上世纪30年代在上海被捕变节等不可告人的丑史。文革期间,王芳不可避免地被污蔑成反革命,还被江青点名专机押送北京,武装看管审查长达七年之久。直到后来毛主席亲自批示,这才重获自由。
依法审判以林彪、江青为首的两个反革命集团,可以说是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审判。王芳自始至终参加了这一审判活动。
1980年3月底,中共浙江省委接到中共中央组织部的一个绝密电报,内容是书记处决定,指名要王芳去公安部参加预审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四人帮”的工作,并可带5名助手。
“两案”审判,是一项极其严肃、极为复杂的工作。为此,中央决定成立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由彭真、彭冲、伍修权、王鹤寿、江华、黄火青、赵苍璧等7人组成。下设审判工作小组,由刘复之、凌云、洪沛霖、于桑、朱穆之、曾汉周、江文、冯基平、史进前、王芳、卫之民、姚伦、王汉斌、郝苏、王照华、陈卓、穆青、高富有等同志组成。
根据彭真同志意见,公安部决定分6个预审组审讯“四人帮”集团主犯:
一组组长洪沛霖(时任江苏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负责审江青;
二组组长王芳(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负责审张春桥;
三组组长卫之民(时任黑龙江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负责审王洪文;
四组组长白钧(时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负责审姚文元;
五组组长左昆(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负责审毛远新;
六组组长王文同(时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负责审陈伯达。
4月29日,全体预审人员进驻秦城监狱,了解“两案”主犯和涉案人员关押情况。
经过一段时间的案情熟悉,王芳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6月2日开始对张春桥提审。
张春桥在“四人帮”中以“军师”著称。他老奸巨猾,“策划于密室,点火于基层”,其罪行擢发难数。然而张春桥拒不回答问题,以沉默对抗预审,使得对他的审讯困难重重。
针对他拒不开口的态度,王芳的对策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着重调查取证,掌握确凿的证据;采取揭露性的预审方法,即在审问过程中揭露其所犯下的罪行和玩弄的阴谋手段,完整地记入预审笔录,构成法律文书。
到9月中旬结束了对张春桥的侦查预审,其间一共提审了11次。每次预审,张春桥除表示“不看”预审记录、“不签字”外,始终耷拉着脑袋坐着,紧闭着嘴。
1980年9月28日,王芳应邀参加最高检察院讨论、审定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起诉书的工作。9月29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成立最高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进行审判。王芳被任命为特别检察厅检察员。
“两案”是特别重大案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两高”之下成立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进行审理,特别法庭的判决是终审判决,是不得上诉的。这就是它的特别性。因此,凡任命为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的组成人员,不存在法律上的回避问题。所以,王芳又参加了高检特别检察厅对“两案”的审查、公诉活动。
1980年11月20日下午3时,载入中国史册的“两案”审判庄严开庭。庭长江华宣布开庭后,法警把江青、张春桥等10人押上审判台的被告席,接着由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宣读起诉书,对“两案”主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提起公诉。对已经死亡的主犯林彪、康生、谢富治、叶群、林立果、周宇驰按法律规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然后,江华庭长宣布对本案10名被告人,分别由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审理。
11月27日,第一审判庭对张春桥的犯罪事实进行庭审调查。王芳作为公诉人针对张春桥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揭露和批驳。这次庭审先后出示、宣读了23件证据,传唤了在押的原上海市革委会常委黄涛和原清华大学学生蒯大富到庭作证。此后,对张春桥的庭审调查,又进行了两次。张春桥在人证、物证面前,仍然拒绝回答法庭的提问。12月13日审判长曾汉周宣布对张春桥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已经调查终结,等候法庭宣判。
尽管张春桥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拒绝回答问题,绝不认罪,特别法庭根据掌握的大量材料、人证、物证,认定他犯有:
——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
——阴谋颠覆政府罪;
——策动武装叛乱罪;
——诬告、陷害罪。
数罪并罚,判处张春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各犯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文革结束了,百业待兴。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土地资源少,人口密度高,经济亟待发展。
王芳任宁波地委书记初始,他协调当时省直管的重点工程,开展筹建宁波北仑港等工作。到今天,宁波港已经成为国内第二大港,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开通了航线,不仅是浙江乃至华东地区海运的重要集散地,也是国际航运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3年,王芳当选为浙江省委书记。他主张,一切经济工作都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农业、能源和交通、教育科技是三个战略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行业;放眼国内外市场,引进新技术和原材料,把产品输出去……26年前的这些指导方针,即使在如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也依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可以说,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引领下,浙江经济稳步向前。
王芳非常关注并着力因地制宜打造浙江各地的特色区域经济:舟山的“山海经”、宁波的港口经济、浙西的化工产业……每个地方他都曾深入调研,具体指导。
1984年,浙江开始筹建金温铁路,王芳来往奔波,为金温铁路建设的前期做准备,他按照设计中的金温铁路路线实地考察,坐着面包车颠簸十多天。考虑到资金来源,他指出,可以集资修铁路。后来,香港温州籍学者南怀瑾先生决定出资,金温铁路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条合资兴建的股份制铁路。1997年8月8日,金温铁路全线铺通,东起金华东孝,西至温州龙湾,成为华东地区通往沿海、沟通整个浙西南的一条交通大动脉。
王芳关注的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对各地农副特产和各企业的拳头产品也很关注。他为黄岩蜜橘竖过牌子,也为“青春宝”出过主意,康恩贝、纳爱斯、广厦等知名企业成立发展之初,都得到过他的鼓励和支持。
1989年,时任公安部部长王芳亲自参与处理了春夏之交发生的那场政治风波,在当时的复杂斗争和非常形势下,王芳在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精神压力下一刻都顾不上休息,到秋天,全国治安形势得到好转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健康状况非常糟糕,已经不能坚持繁重的日常领导工作。
由于健康原因,王芳多次请求辞去公安部长职务,但直到1990年11月才得到中央的批准。1993年3月全国人大换届,王芳卸任国务委员。从此正式离职休息。
离休后,他依然是个热心人,有利于法制建设、有利于弘扬正气的社会活动,他都积极参与。组建“中国警察学会”时,他被邀请担任名誉会长;民间组织“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也选他担任会长。
他被公安部确定为撰写回忆录的对象之一,从1999年7月起,经过五六年的时间,完成了《王芳回忆录》的初稿,为人民留下了一份珍贵的历史卷册。
王芳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回顾我一生的政治生涯,每当遇到重大政治运动和风波,不管斗争多么尖锐,形势多么复杂,我始终抱定一条原则,就是坚定地站在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置个人生死名利于度外,认真履行职责,义无反顾,无怨无悔。我是这样走过来的,还将这样走下去,直到生命尽头。任何时候,我相信党,我对党是无限忠诚的;我也相信自己,党是完全信任我的。从参加革命开始,我就立下誓言,我的生命属于党,为了党的利益,奋斗终身。
浩瀚人生,传奇履历,王芳以他对党无限的忠诚,写就了一部厚重的煌煌巨著,他,永远值得人们景仰和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