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街口,请你陪着我一起孤单

2010-10-21 12:46半夏重楼
爱人坊·金版 2010年9期

半夏重楼

这个女人坐在我的后座,神情慌乱。我瞥了她一眼,她双手紧握,似有一件纠结的事情无法定夺。我喜欢迷茫表情的女人,让人产生怜惜的保护欲。可是在下一秒,我就知道我错了。在静华街口停车时,她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当我掏出了钱包翻找零钱时,一柄尖薄的匕首忽然就抵住了我的咽喉。我没有弄明白它由何而来,却听到女人尖利的声音响起,她说,把钱包给我!快点!

打劫?我瞟了一眼后望镜中的女人,她比我更紧张,她苍白的双唇颤抖着,靠近我咽喉的匕首更是抖得厉害,仿佛一失手即会割开我的喉咙。

那天静华街的阳光很好,她跳下车时拿着我的钱包,像只猫一样迅速窜入人头簇拥的静华街。我对着阳光举起她给我的那张百元大钞照了照,假的!

我是个出租车司机,在这之前,还做过别的事,比如给有钱人当保镖,所以找人很容易。两天后我在一栋肮脏破旧的老楼里,悄无声息推开门,果然她就坐在地板上抽烟。

她却并不惊奇,只是狠狠将手中的烟凑到嘴边再吸一口。然后她说,我没钱,接着,她往后面一仰,躺在地板上,将裙子撩到腰间,双腿叉开。整个动作粗野,娴熟,还有一种毁灭的下贱。

我盯着她不动声色。

两分钟后她疑惑地说,阿豪欠你多少钱?我没有钱了。

阿豪?他不欠我钱,欠我的是你。

她愣了一下,定神打量我。很快地,她坐起来,裙子盖到腿上,往后连连缩了几步,她认出我来了。

她的惊惶很快安定下来,对不起,我没有办法。既然你能找到我,我会还你钱的,只是现在我没有。

我原本是打算找到她,捏着她那苍白的脸,让她狠狠地记住我的样子。可是真的看到她,瘦,邋遢,狼狈地出卖自己,不到万不得已,一个女人怎么会让自己过得如此糟糕?何况她还有着春潭一般的眼睛,里面泛着忧郁的涟漪。

每个周六,我都会去静华街口。她在那里等着还我钱,有时是一百,有时只几十,她坐在路边的样子非常疲乏。

开始,我只摇下车窗接过她湿腻腻的几张票子。后来她打开车门坐进来,为难地解释这周没有收入。我将买来的快餐递给她,她犹豫一下,便狼吞虎咽吃光了。当她下车时,还拎了一大袋我买的食物。

一个烟雨蒙蒙的傍晚,我看到她淋着雨,整个人像落汤鸡一样。

她坐进来时,车里都氤氲着梅雨季节的潮湿气。她疲倦地说,我的身体不值钱吗?我用这个还你总比一周一周四处去找钱快得多吧。

我沉默一下,我不想要这样的方式。

你嫌我。

不,我说,我心疼你。

一片寂静,她怔忡着,整个人像抽去了筋骨,软软靠到椅背上。滴滴答答的雨水从她的发梢滚落下来,她的泪水也在那一刻夺眶而出。她哭得无声无息,却抖得像万箭穿心。我轻轻伸出手,她冰凉潮湿而孤冷的身体落入我怀中。

她的唇同样冰冷而颤抖,我想温暖她。我的唇游览时,更像无助的探索,我只好狠狠地紧紧地 抱住她,再紧一点,再紧一点。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阿豪的存在,这一次我终于亲耳听到了她的故事。

她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七岁丧母,父亲情人无数。经济的富足理所当然衍生出冷漠,无情,甚至生硬的亲情。

十六岁时,一个来路不明的少年给予了她第一个亲吻。只不过是一个色胆包天的野小子,她却死心塌地认为那是爱情。她跟着他私奔,一步就偏离了所有的轨迹。他们的确在一起经历了很多事,阿豪也做过很多事,他总以为自己会发财。可是一路走来,他总是两手空空。然后便理所当然地颓废,跟着人去赌博。他输了,输到一无所有时,她就成了最后的抵押品。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她的十六岁就与他在一起,呼吸,血脉,骨骼里都纠缠着彼此的气息。硬要分开,想必会伤筋动骨吧。

打劫我,是她的第一次。因为那天阿豪又出了事,她需要钱,为了那个垃圾男人。

我厌倦了和她这样不清不楚地纠缠,于是顺便厌倦了做出租车司机这个职业。大抵还是没有练成钢心铁肠吧,所以对情感还有爱憎分明的挑剔。

我回到老本行,给有钱人当保镖兼司机。

三个月后,我跟着老板去夜总会消遣。一推门,我怔忡一下。

一个女人坐在沙发里,梳着整齐的长发,穿着及地的深绿色吊带裙,像匿着阳光生长在阴暗角落的一片潮湿的苔藓,是她。

她身边的男人很利索地站起来,殷勤招呼老板。这应该就是阿豪,脸庞俊俏,眉眼伶俐。

阿豪捏着她的手肘款款送到老板面前来敬酒。

我老板的人生格言就是仿抄张学良的“平生只爱美女”,他像收集邮票一样对各色女人来者不拒。略施脂粉的她确实让人眼前一亮,再加上喝酒豪迈,笑靥吝啬,倘若一笑,如花绽放在春风里。

这个世界原来能小成这样,我看了阿豪一眼又一眼。他何德何能操縱一个女人的身体还能操纵她的灵魂,让她生死不能自由?这确实让人又羡又妒。

阿豪想承包老板公司的一部分装潢工程,所以他拼命巴结老板,并投其所好,让自己的女人也来应酬。

那天晚上,她跟老板回了家。

我旁敲侧击拐弯抹角竭尽所能地怂恿我的老板包养下她。或许,这才是最适合让她离开阿豪那个浑蛋的办法。

我想我是给不了她希望,因为我没有钱;而阿豪只能将她拖入毁灭的深渊。所以老板成了最佳英雄。

我的老板当然对她产生了兴趣,或许掺杂着更多的是新鲜感。他默然地思索片刻,认为包养个女人其实跟多养只猫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差别,只要对他的胃口。

可是阿豪听到这个消息时,他怔住了,接着,他说不行。这个女人可以跟任何男人上床,所有权却只能属于他阿豪。真是个无耻的男人。

我私下去找到她,我说,你必须离开阿豪。她沉默地听着,我像傻子一样说了半天,说得自己都困倦起来。可她的眼睛一面向我,我就知道完了,我扑上去吻她的脸,撕她的衣服。她冰凉的身体像一朵凋谢的花,我不知道如何让她停在掌心,并给予她温暖。她慢慢伸出手臂抱住我的脖子,然后有冰凉的泪缓缓流进我的皮肤。

我没有想到阿豪宁可不要那工程也要带走她。他像个鬼一样躲在停车场,当老板带着她从车上下来时,阿豪冲了出来,一下子扑到她面前,你要离开我,跟这个老男人走是吗?

我忙跳下车冲过来拦在他们面前。

阿豪突然爆发了,他猛地从衣服里拽出一把刀,老板吓得大叫起来。可是阿豪并没有冲向他们,他只是高举着,叭地一下,将自己的另一只手的小指斩了下来。掉在地上的小指如一截丑陋的蛇头轻轻扭动一下,血便滴滴答答散成落花。

她的脸色变了,然后扑上去紧紧捏住他的伤指。

我思索了三天,对着窗外的天空发呆。在天色逐渐亮起来的第四天清晨,我终于明白了,拯救她的力量寄托不了别人,她已侵入我的生命,我无法抽离或是忽视。命运安排我认识她的隐喻就是必须由我带她走。虽然我一直否认我对她的感情,我认为这份感情使我如此迷乱,昏惑。我告诫自己那不是爱情,可是我却不能否认我内心是如此深刻地恐惧它的离开。

因此我再次走进那个破烂的屋子,我对她说,我来接你走。这句话她应该听得非常清楚,我没有借助别的男人的手要搀扶她的力量,她的脸庞一瞬间闪烁过一丝光亮。可是阿豪居然在家,他冲过来像只疯狗一样扑向我。我们扭打成一团,在地板上滚来滚去。我当过保镖,他哪是我的对手,我很快将他骑在身下,抱起他的头狠狠往地板上一磕,再操起几桌上的烟灰缸,没命地砸下去。她扑过来抱我时,我将她狠狠摔开,继续砸,砸得那张脸一片模糊,血像盛开的烟花一般灿烂。

我停下来坐在一边喘气,一边看着阿豪抽搐的身体。然后我扭头悲凉地冲她一笑,你看,我不能带你走了。

她的脸白得像雪,浑身抖得似触电一般。她瞪着阿豪片刻,然后扭头瞪着我。她的眼睛睁得极大,几乎有点裂开的迹象。她抓着我的手臂,说,你听着,你马上就走,去火车站坐车离开。

她撩起她的裙子拼命地擦我脸上的血渍,她手脚极利索地剥下我的衬衫,从沙发上拽起一件阿豪的穿在我身上。她说,你知道阿豪的社会背景有多复杂吗,他们不会放过你的,你马上走。

我就说是讨债的人来打的。

我几乎有些呆滞,她猛地一耳光扇到我脸上,然后又扑过来紧紧把唇贴在我嘴上。她说,你记着,你一年后来找我,等这事风头过去了,我跟你走。

我的头似乎清醒一点儿,真的可以这样?

她紧紧盯着我,用力地点点头,没有人会知道的,你一定要躲到远远的,一年后再来。如果你被抓了,我会死在你面前。

我幡然醒悟,跳起来往外跑。

一年后,我回到了静华街。

我敲了很久的门,开门的是个极胖的女人。她说她是房东,她用嫌弃又悲怜的口气说,她死了。一年前,她在这个屋里杀了她同居的男友,并且把男人肢解了。她用大量的水在这屋子里洗了三天,三天后,她去自首,承认了所有的罪行。所以,她被判了死刑,已经执行了。胖女人哀叹,唉,搞得我的房子到现在也租不出去了。

我昏头昏脑地走在人山人海的静华街。这么多陌生的面孔,冷漠的,微笑的,麻木的,像一层层波浪袭来,我被所有的面孔像海水拍打岩石一般冲荡。内心一阵抽搐,针尖般的痛袭遍全身。然后在人群里,我克制不住地颤抖。

所以那天在静华街路过的人们,都莫名其妙看到一个男人,哭得跪倒在地上。双拳击打着自己的头部,牙齿把唇咬出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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