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非正常户的管理的探讨

2010-10-09 07:05:47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刘印平
财经界(学术版) 2010年5期
关键词:征管税务机关纳税人

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 刘印平

对纳税非正常户的管理的探讨

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 刘印平

本文主要对纳税非正常户的形成及表现形式进行分析。首先从其形成原因入手,透彻了解非正常纳税户的表现形式。然后从纳税非正常户的管理入手,对其提出一些建议及措施,以期有效的控制非正常纳税户。

纳税 走逃户 管理 研讨

一、非正常纳税户的形成原因及表现形式

1、经营地址变更后,不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使税务机关在原地址找不到纳税人而形成非正常户。

2、为了享受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原来正常经营的纳税户,以下岗人员名义到工商部门重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后,到税务部门重新办理税务登记,而将原来的户籍废弃不用,不办理注销手续,形成有户欠税,查无此户的现象。

3、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经济格局复杂多变,一方面大量的转制改制企业的兼并、联合、分裂、资产重组、企业的破产等情况出现,税务机关获取上述信息的渠道并不畅通,税收管理往往滞后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企业注销、变更登记在管理上脱节;另一方面,就税务机关内部的征管体制而言,同一征管部门中存在属地管理与专业管理的交叉重叠,存在着自管户与共管户的区别,使征管部门之间出现较多结合部、交叉部,造成了对部分纳税人税收管理失控的局面。

4、改制企业常常形成非正常纳税户。一些企业在改制后,形成一方面有户无申报,另一方面又有申报而无户。一些企业在改革制度后,对原有企业的欠税不承认,使欠税无法入库。

5、经营亏损业户。一些纳税户因迁移或者亏损,突然停业,没有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变成名存实亡的纳税户;还有一些只是暂时停业,但没有去税务机关提交停业报告,也不申报纳税,变成非正常户。

6、登记和申报不一致。这类纳税人经常在甲地经营,却在乙地办理税务登记,而且既不向甲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也不向乙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完登记后只有个牌子,找人找不到,形成非正常纳税户。

7、因管理人员的变动,在征管区域范围调整过程中征管资料遗失或移交差错而形成的非正常纳税户,再加上主动纳税意识不强,拖来拖去,形成非正常户。

二、非正常户的管理

1、加大引导及引导的力度,符合实际的做好宣传及防范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宣传税法,如电视公益广告、网络等。向纳税人宣讲税收政策及违法行为的处罚条例及措施。准确了解纳税人办税人员,法人代表以及纳税人的生产与经营状况等各类信息是税收管理人员非常有必要去做的。要重点管理具有成为非正常户走向的纳税户,须及时做好宣传工作,让纳税人了解其走逃的危害性,做好纳税人申报纳税等各项税务的工作。

2、完善的税收税务法律。增加对纳税人故意走逃的追究及处罚的规定。并可在规定中明确的表明,走逃户所承担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可剥夺并限制有关走逃户以后从事一些活动的权利。须让当事人知道,纳税人的故意走逃,不单是逃税及违法行为,也失去了今后可合法参与一些经济活动的资格。

3、可利用现代的科技手段来堵塞故意走逃的漏洞。可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对纳税户以及法人信息等(主要是居民的身份证代码)来进行甄别,可建立不同地区、不同地域的走逃户的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将走逃户的主要信息由不同的税务机关发布到走逃户信息监控管理系统上,可有效的管理并监控走逃户。可施行源泉控制,在发现走逃户时,将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所留下纳税户的相关信息,通知并移交到原主管的税务机关处来依法处理,新设的主管税务的机关可为其办理开业的登记手续后,可将其分类归入到纳税信用分类,登记为最低等级的纳税户进行管理,使其走逃一次,终身受控。对于通过变换注册地点及注册名并经营及生产各类活动纳税户,须严格限制,用来堵塞征管的漏洞,保障税法的严肃性,有效的保障正常的经济秩序与大部分纳税户的合法权益,逐渐建立起公平竞争、依法纳税、有诚信的环境。

4、须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同税务部门间的信息,缺乏必要的有效的交换,这也是导致走逃户产生频繁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要加强这些部门的协作,互通信息,可进行计算机联网,通过网上实现信息交流。可举行定期的信息交换制度,相关税务人员应互通信息,交流纳税人资料。

5、对正常户与非正常户进行严格的区分,加大管理力度。主要是走逃户,就是那些经常进行不正常申报,经营严重亏损并改制的企业,对这些走逃户可打印成册,并时时注意走逃户的增减变化的情况,向稽查局提供资料,由稽查人员实施稽查。

6、依据法律处罚走逃户的违法行为。由专门的机构及税务人员追缴所欠的税款及滞纳金,给予经济及刑事惩罚,限制走逃户当事人今后的一些社会经济活动。

[1]贾绍华.中国税收流失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1

[2]李文.税收立法权纵向分权的制度保证.税务与经济,2004;2

[3]韩喜平,刘立新.纳税评估:概念与意义.税务与经济,2005;6

[4]曾谨,罗明华.涉税违法犯罪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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