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昌坤 金长春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新区域主义视野下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构建
邓昌坤 金长春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基于对新区域主义理论渊源和学科延伸的分析,试图将新区域主义的概念和特征,引入到长株潭城市群这样的一体化发展区域的空间研究视野中,并对该区域空间的构建进行了分析,最后得出相应的结论。
新区域主义;长株潭城市群;空间构建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规模的城镇化群体不仅在沿海的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出现,在中西部省份的经济重心地区也蓬勃地发展起来。长株潭城市群以其彼此临近的区位优势和长期以来的一体化成就,在 2007年底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新区。
城镇群体空间,可视为一种复杂的人类社会、经济及文化活动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的地域投影。它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且该影响反馈于社会经济发展[1]。在区域社会经济处于不断上升的过程中,构建和谐的区域空间结构,能够减少区域发展的障碍,促进区域的良性发展。运用新区域主义分析区域空间的构建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区域规划和经济地理学界。
(一)新区域主义的理论渊源
新区域主义 (New Regionalism,NR)是相对于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旧区域主义 (O ld Regionalism)思潮而言的。早在1938年,社会学家 HowardW.Odum和 Harry Estill就曾用“新区域主义”来描述当时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区域化的发展现象[2]。只是后来在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欧盟吸收新的成员国和美加贸易协定 (NAFTA)的签订为标志,西方学者逐渐把这种新的世界经济的区域一体化现象称为新区域主义。在学术界,郑先武认为新区域主义核心特征是“经验上主要表现为综合性、区域间性、开放性、主体化和趋同化等;理论上表现为体系化、社会化、综合化和秩序化等”[3]。杨滔强调新区域主义“主要的观点是区域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横向的合作和交流将会构筑起一个充满机遇和活力的网络,,这个弹性的网络有利于经济发展、信息交流、政策调整以及整个区域经济和社会的自我学习和创新……”[4]。苗长虹认为新区域主义最基本的特征是“①基于历史与经验的观点,主张区域正在成为经济发展的“熔炉”(crucible),因此应成为经济政策的主要焦点;②赞成自下而上的、针对区域的、长期的和基于多元行动主体的、能够动员内生发展潜力的政策行动;③政策的关键在于增强“合作网络”(networksof associations)和集体的认识、行动与反应能力;④超越国家和市场的多种自主组织及中间管制形式应作为政策的重要内容[5]。”
(二)新区域主义的学科延伸
新区域主义早先是作为国际经济学的一个概念出现的,相对于旧区域主义,一体化表现出的层次更深。成员国几乎不局限于减让、削除关税壁垒,同时还协调或调整多种其它经济政策。合作内容有时甚至还超出了经济范围以外,如反恐怖主义[6]。后来,学术界对新区域主义的研究更加深入,从国际经济学到区域经济学,再到经济地理学,以至于在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中也相应涉及。但新区域主义在长株潭城市群空间构建的应用研究中,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定论。本文试图引入新区域主义的新型理念,分析其对长株潭城市群空间构建的独特意义。
(一)空间结构现状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面积 2.8万平方公里,2006年人口 1300万,经济总量 2818亿元,分别占湖南全省的13.3%、19.2%、37.6%,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 40公里,结构紧凑。长株潭城市群是我国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接合部,区位和交通条件优越。近年来,在湖南省政府,三市市政府的协调组织下,空间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如图所示:
(二 )存在的问题
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建设尽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一体化空间的构建涉及到很多软性的社会、经济、文化、体制等各方面的因素,因此,还存在着很多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因自上而下的行政等级制度和强调实力的规模等级制度而形成的科层结构;不顾利益分配不均和体制障碍而采取迅速的一体化措施;单一的以政府为主的协调机制,不能满足足够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和确保社会民主与社会公正;过于强调规划的作用,忽视区域内福利创造机制的发展和完善。据此,个人认为网络型的空间结构;温和的一体化措施;多边的社会协调机制和福利导向的区域收益创造机制是新区域主义在长株潭城市群空间构造的重要意义所在。
(一)网络型的空间结构
在传统的长株潭城市群三个市的区域规划中,长沙是省会城市,株洲、湘潭是地级市,虽然后两者的行政等级和规模等级有所提高,但仍然是通过上级对下级的领导、建立不同政府级别间的协调机构比如长株潭两型办 (正厅级)来实现区域空间的一体化。事实上,长株潭城市群并不像长三角城市群那样有一个单一的中心城市——上海,长沙的经济实力、人口规模和区域面积远不能达到单核带动整个区域的程度。而我国现行的市管县制度又强化了这种科层结构所可能带来的种种弊端。
新区域主义认为区域内各个参与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相互之间的协调是通过水平方向的作用而实现的。新区域主义强调的自愿协作是区域成员在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基于相互信任的分工,可以确保区域成员间形成可信任的承诺,从而有利于促进区域内成员间的信息迅速交流和实现既定目标[7]。长株潭城市群应该更好地发展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完善服务型的政府机构,弱化垂直型的行政等级和规模等级,让三市能够独立平等地通过城乡一体化,以城镇为节点,交通干线为轴线,构建纵横交错的交通、通信、动力供给网络,从而构建良好的城市群网络型空间结构。
(二)温和的一体化措施
长株潭城市群是我国第一个自觉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城市密集区。从上个世纪 50年代末,将长株潭三市连接起来建立“毛泽东城”的动议,到 1982年 12月张萍提出“将长、株、潭三市连在一起,形成湖南的经济中心”,再到 1995年提出“长株潭一体化”和后来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五同规划”(交通同环、能源同体、生态同建、信息共享、环境共治)以及四个“一”的政策 (三市实行了同一个规划、同一个财政政策、同一个关于环保的政绩考核标准、成立同一支环保执法队伍)。长株潭城市群的这种通过项目驱动区域一体化的措施已经取得了多方面的实质进展,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在三市利益的分配方面,株洲和湘潭是重工业为主的城市,商业不如长沙发达,担心长沙把投资机会吸走;一体化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还涉及到深层次的体制因素等等。
新区域主义认为区域空间的构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采取温和的一体化措施,方能达到最佳的效果。欧盟、美加贸易协定等都没有迅速采取自由化举措,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而是考虑到有些敏感的部门或产业必须要有个时间的缓冲才能渐成一体化。长株潭城市群中,在三市存在利益冲突的产业或部门,比如某些产业的同构叠加和重复建设现象,应该运用各方都能接受的引导措施,把稀缺的资源逐渐导向本市相对于区域内外有比较优势的行业。而涉及到最棘手的体制问题,更应该采取温和的举措,让各级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政绩考核标准等在一个相同的愿景下,慢慢地减弱行政等级制度对空间一体化的阻碍作用。
(三)多边的社会协调机制
从最初的 1985年,旨在建立长株潭经济区,由湖南省政府和长株潭三市政府共同出资和派出人员组成长株潭规划办公室开始,省委省政府和三市市政府一直是推动长株潭一体化空间建设的主要协调方。这一局面直至 2007年底国家才正式给长株潭定调,成为这一进程的又一重要推手。但存在的问题同样值得深思,似乎自始至终都是政府在自编自导自演,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以及其他的一些非政府机构都是被动地跟着政府走,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
和与旧区域主义具体、单一的目标相比,新区域主义是一个综合、多元的进程,它既包括贸易和经济一体化,同时也包括环境、社会保障政策、安全和民主等方面,即在深化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上最终达到区域社会、安全和文化的趋同[8]。由此可见,新区域主义强调的空间一体化是一种系统的社会、经济、文化、安全和民主的一体化,而这需要自下而上的多边的社会协调机制。长株潭城市群中,应该鼓励区域内的社会文化交流、人员往来, 特别是多些类似于非政府仲裁机构的旨在为这一区域服务的多边组织,能够提供除政府以外的协商途径,确保充足的社会协调资源,满足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同时也能确保社会民主和社会公正。
(四)福利导向的区域收益创造机制
在长株潭区域发展规划中,从规划角度对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构建已经做了大量且细致的工作。比如,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空间结构框架规划确定为:“以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背景,以长株潭北、西南、东南三个功能区为主次核心,三市结合部金三角地区为绿心,突出长株潭北核 (长沙)的核心地位,城市中心组团、片区组团和小城镇发育相对完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发达,各类空间协调发展,区域整体功能互补契合,生态循环良好的特征型、网络型的城市化地域,概括为‘一主两副环绿心’的空间结构”[9]。但城市与区域规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规划学、地理学和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研究内容,这在西方社会已是不争的事实。纵观长株潭城市群的区域规划,规划固然宏伟壮观,关注区域内国计民生的内容却是还不够多。一体化空间的构建不是规划大师漂亮的作品,也不是政府部门卓著的政绩,更不是专家学者学术的研究,它应该有这么一个前提:能为区域内的个人和厂商带来收益,能够给他们增加福利,而不是恶化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经营状况。否则,谁能够说这个区域规划是成功的、完美的。
在旧的或传统的区域合作理论中,对区域合作的福利收益主要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角度进行分析,其中的核心是通过大市场理论和竞争激化理论强调由于规模经济导致的区域整体福利水平的提高[10]。新区域主义认为,区域的空间一体化能够给区域内成员带来多方面的经济收益 (如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和非经济收益 (如区域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增加区域内福利;而建立良好的区域内福利导向的收益创造机制 (如建立仲裁区域内成员争议的机构),则能促进区域的空间一体化进程。在长株潭城市群的区域空间规划中,应该从以人为本出发,多倾听区域内民众的心声,多做些能够给本区域内的企业和个人带来切切实实的收益的好事情,并逐步形成这么一种以福利为导向的区域收益创造机制,把规划的落脚点最终放在提高区域内整体福利水平的角度上来。
伴随着国内区域化进程的推进,大规模的城市群体空间构建将成为中国区域发展的主要形式,它具有丰富且复杂的内涵。本文仅是运用新区域主义的某些理念和特征,初步分析了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构建,重点不在于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而是认为网络型的空间结构;温和的一体化措施;多边的社会协调机制和福利导向的区域收益创造机制对长株潭城市群空间构造具有重要的指示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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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俞顺洪 .国外新区域主义研究综述[J].特区经济,2008,2,27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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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R),www.p lansky.net,2004.
[10] 张蕴岭,赵江林 .亚太区域合作的发展[M].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5,95.
The Spa tia lCon struction of Changzhou tan Urban Agg lom era tion on New Reg iona lism
DENG Cang-kun JIN Chang-chun
(Hunan Norm alUniversity,Changsha 410081,Hunan)
Thispaper isbased on the new regionalextension of the theory oforigin and academ ic analysis,trying to the concep tof regionalism and the new features introduced to the integration of Changzhutan urban agglomeration that the developmentof regional research vision in space and space in the region construction is analyzed,and finally draw s the corresponding conclusions.
new regionalism changzhutan urban agglom eration;spatial construction
K901.2
A
1671-5004(2010)06-0031-02
2010-11-08
邓昌坤 (1985-),男,湖南邵阳人,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与区域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