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静 姚劲 马依夏提◦马合木提 李月华 阿依努尔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乌鲁木齐 830002;2.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乌鲁木齐 830002)
为提高我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提高结核病控制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对结核病患者的管理,加速我区结核病控制工作进程,结合我区的实际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防合作(PPM-DOTS)提高结核病“五率”指标的通知》特提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PPM-DOTS工作初见成效。
1.1 资料来源 14个地州2005—2009年结防机构初诊病人登记本和结核病人登记本以及实验室登记本。
1.2 统计资料 新疆2005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医疗机构网报病人数
1.3 方法 通过每年的督导、年终考核及网报情况,了解全疆14个地州各级综合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基本情况,痰涂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
2.1 综合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 通过督导检查,大多数综合医疗机构能够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防合作(PPM-DOTS)提高结核病“五率”指标的通知》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规范结核病管理》要求,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包括成立医院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领导小组等),制定院领导、医务部(或保健科)责任制、首诊医生负责制、和病人登记、报告、规范化诊断、检查、治疗及转诊等一系列制度,使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疆各地州、县医院均成立了由院长负责,门诊、感染科、放射科、检验科和医务科参与的结核病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疫情登记、报告、检查和病人转诊制度和职责,有专人负责结核病管理工作,36%医院开展肺结核病人免费痰检工作,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与结核病网络直报系统一致,转诊单填写规范。2005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共发现肺结核病人37 338例;其中初治涂阳15 717例;复治涂阳2 983例;涂阴18 638例,核实诊断率为22.5%(表1)。
表1 新疆2005—2009年医疗机构网报病人数
续表1
2.2 医院痰检质控情况 通过督导检查,目前全疆已有90%的综合医疗机构开展痰涂片检查工作,其中36%为免费查痰,开展痰检工作的医院中70%接受了疾控中心的痰检质控考核,主要是痰标本的收集、痰涂片的制备、染色、镜检、登记报告以及痰涂片保存等内容。但实际考核中发现普遍存在:痰标本的收集不合格、痰涂片制备不符合要求、镜检结果报告不准确,有定性错误及量化误差、痰片保存未按要求等问题,标准痰片符合率和阳性检出率都不高。
根据2004年的社会学评价以及问卷调查结果,在就诊的结核病患者中90%的病人首先去综合医院就诊。针对此情况,目前实行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有利于结核病的及早发现和规范治疗。从公共卫生角度考虑,病人发现早,延误时间越短,传染机会就越小,危害也就越小,并且早期诊断和治疗有利于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社会和病人经济负担,是一种有效的结核病防治模式。根据目前的状况医防合作模式已基本形成,但还需在某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如:可疑病人资料登记、对可疑肺结核病人的诊断和排除肺结核病人、转诊工作质量、各医院实验室查痰率普遍偏低等。结防机构应主动协调医疗机构,充分发挥涂阴病人诊断小组的职能,避免涂阴病人的比例失调,提高其结核病的诊断能力,进而提高可疑者的报告转诊质量。
在实施医防合作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的干预是必要的。医疗卫生系统内部之间的相互沟通、协调和支持,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程度对能否全面落实此项工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目前稳定痰检技术队伍是医疗机构应重视的问题。医疗机构查痰工作相对薄弱,阳性检出率低,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注意痰标本的收集质量、痰涂片制作的规范化、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责任心问题、显微镜的正确使用等。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医院查痰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加强督导,将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医院领导要认识到将痰检工作纳入医院临床检查常规项目是发现传染源的重要手段,才有可能发现更多的传染源,才能更充分的发挥综合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