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怀恂
(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 100029)
作为舞台美术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舞台灯光使舞美创作表现出很高的艺术效果,运用丰富的灯光语言去解释戏剧人物的思想、情感、心灵,创造人物的精神意境,使舞台美术创作投入到戏剧矛盾的波涛中,参与表演。灯光设计可以为简练的布景赋予丰富的感情,使舞台景物有了生命,更将人物的心灵世界化为有情的光与色传达给观众,故有“灯光是舞台戏剧的灵魂”之说。在20世纪得到迅猛发展的电视艺术也十分讲究灯光的运用,电视灯光设计虽然脱胎自舞台灯光,但又与舞台灯光有着很大的不同。舞台灯光效果追求现场表演的气氛,让观众在剧场欣赏中得到一种参与感。而电视艺术则要通过多个技术环节,由电视画面展示节目内容与艺术魅力,在电视节目制作中,灯光同样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光是电视及视觉艺术之“源”。
纷繁复杂的电视技术设备,对电视灯光的设计与应用提出了很多要求。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在现场演出时比较令人满意的灯光效果,到了电视画面里就变得非常不理想,尤其是在综艺晚会的录制和转播中,经常有LED视频与多媒体投影的参与,舞台灯光的效果往往更不好把握。在演播室制作节目时, 如单凭摄像机的技术要求来布光,颜色气氛及效果往往不能令人满意。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灯光艺术工作者,分析现场舞台灯光与电视灯光的差异和共性,能使舞台灯光与电视用光相互借鉴,拓宽我们灯光艺术工作者的创作,尽可能满足演出现场与电视观众不同的审美要求。
为使从事灯光工作的同仁更好地体现作品内涵,笔者结合多年的灯光设计实践,将现场演出与电视节目录制用光的不同,进行一些理性的探讨。
现场舞台灯光一般会以舞美设计的场景需要为依据,在领会节目主题思想的基础上,把握节目与场景的基调,运用灯光技术手段,创造出与节目的主题思想相吻合的气氛效果,不会受电子技术的制约(与电视灯光相较而言)。舞台上的光比、色调、亮度是专门为适应现场观演设计的,舞台现场通过演员对人物的刻画和情感的流露,把生活中的人或物展现于观众面前。
电视灯光则要经过摄像机录制,使观众通过电视画面进行观赏,它受电子技术的影响很大,具有时效性和间接性;它可利用推拉、横移等方式,通过远、中、近、特写等不同景别的镜头,对演出现场的舞台场景、人物表情、服装、化妆等进行表现。由于电视制作设备的介入,灯光设计要对现场演出布光和颜色效果作必要的调整。
1.1.1 影响灯光效果的常用参数
光源各项参数的选择与确定,是保证灯光效果的前提,也是摄像机进行电视节目录制的关键,在此,先谈谈灯光设计中常用的一些概念和参数。
(1)色温。色温是按绝对黑体来定义的,光源的辐射在可见区和绝对黑体的辐射完全相同时,此时黑体的温度就称此光源的色温。色温的单位为K(开尔文)。演出中常用的光源色温有3 200 K和5 600 K等。色温高的光线颜色偏冷;色温低的光线颜色偏暖。阳光的色温为5 600 K左右,而演播室及演出常用的卤钨光源色温一般在3 200 K左右,属热光源。
(2)照度。照度指物体被照亮的程度,采用单位面积所接受的光通量来表示,单位为lx(勒克斯)。1 lx等于1 lm的光通量均匀分布于 1 m2面积上的光照度,即 1 1m/m2。照度是以垂直面所接受的光通量为标准的,若倾斜照射则照度下降。
(3)显色指数。光源对物体的显色能力称为显色性,显色指数是用来评价光源显色性的。光源的显色性对演员的“肤色还原”很重要。显色分为两种:忠实显色,能正确表现物质本来的颜色需使用显色指数(Ra)高的光源,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把太阳的显色指数定为100;效果显色,要鲜明地强调特定色彩,表现美的生活可以利用加色的方法来加强显色效果。常用光源显色指数(Ra)如下:卤钨灯为95~99、气体放电泡为85 、日光灯为80~90、LED照明光源为80~90。
以上是灯光设计实际工作中的几个基本概念,舞台灯光和电视灯光在效果体现上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电视制作设备对灯光各参数的要求不同,对色温、照度要求的差异尤其明显。
1.1.2 舞台灯光的用光要求
人眼对于照度有很强的适应能力,比如,在夜晚地面照度很低的情况下,人眼都能看清物体及其位置关系。舞台灯光对色温、照度要求以人眼感受为参照,人眼能够识别、适应即可。采用低色温光源照射时,能使红色更加鲜艳;采用中等色温光源照射,使蓝色具有清凉感;采用高色温光源照射,使物体有冷的感觉。因人眼对色温的分辨比较含糊,仅凭人眼调光则需要灯光设计师在长期实践中积累布光经验。
1.1.3 电视灯光的用光要求
相比之下,电视灯光在色温、照度方面要受到摄像机的制约。普通摄像机要求光线照度一般在2000 lx左右,现代数字式摄像机对照度的要求在800 lx左右,在拍摄电视节目时,灯光的照度控制对摄像机曝光量有着直接影响:
(1)照度太高时: 在使用自动光圈时, 光圈会自动收缩,画面质量会受到影响;在使用手动光圈时, 光圈控制有时会出现瞬间过光现象,甚至会导致烧坏摄像设备。还有因布景材质不同,照度太高可能会造成画面出现亮斑,即“疵光”现象。
(2)照度太低时: 光圈随镜头进光量减少而逐渐开大,画面的质感灰暗,景深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在拍摄外景时,由于采用日光照明,摄像机一般使用5 600 K色温档(当然这里还存在“阳光下”与“阴凉处”的明暗光比和天空密度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在室内录制时,如用卤钨灯具照明,应使用3 200 K色温档。对电视灯光来说,一定要掌握好色温、照度与摄像机的关系。
在对现场演出进行电视转播时,要掌握好灯光的颜色气氛和节奏变化, 需要灯光师与现场录制技术部门进行沟通。首先需要“推足”正常的照明光“调白平衡”,然后确定色温档,调试彩条、焦距、光圈和摄像机的光通量,被摄物体的亮暗级数必须在摄像机的最大宽容度范围内,在照度的适应性上,摄像机不能与人眼能适应的范围相比,这就决定了电视灯光的明暗反差不能太大,如何处理好现场舞台演出与电视录播的光效问题十分重要。例如:在舞台上,以卤钨灯具进行布光时,色温为3 200 K,而对主持人等特殊人物用光刻画时,则需以定点光强化或以追光照明,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雷登85减色温片对5 600 K的追光灯进行校色,以使人物“肤色还原”得到理想效果,否则主持人的肤色就会偏色,严重影响画面质量。
光色是演出诸要素中重要的环节,也是较复杂的一个因素。无论在现场舞台演出中还是电视节目中,灯光设计常常用光色的象征或含义来烘托剧情、渲染气氛。
1.2.1 色光在现场演出中的应用要求
在没有录像和电视的参与时,舞台灯光运用可依据节目主题进行,可用鲜艳的颜色来变化色光,通过色彩的变化等来带动气氛,给人以视觉上的冲击和享受。此时,布光不必考虑再现的技术问题,在色彩运用上没有什么限制,只要是人眼能辨别的自然界中的色彩,人们都能接受。但色光的应用要符合一定的规律,切忌“颜色繁杂”。灯光在舞台上的作用,要符合色光加色规律。现场舞台灯光和电视灯光用色都须注意与演员的服装、化妆等现场元素相统一。在舞台空间里,用色过多会使画面产生“脏”的感觉,以不超过三种颜色为佳,即用色彩的冷暖、浓淡变化,表现出舞台的纵深层次、气氛、意境,最终以观众能看清舞台景物的颜色及良好的演员肤色还原为准。
舞台灯光可以较好地保持色彩原有的感染力和艺术效果,目前舞台上布光大部分使用传统的卤钨光源。从观众视觉上讲,灯光变化的主要作用是划分空间和渲染环境。作为划分空间的手段,定点光和区域光是重要的表现形式。舞台逆光的位置大多是成排的、多层次的,当灯光逐层亮起,就自然地将舞台的层次逐层分开,但需注意光区间的衔接均匀;因电脑灯的光源是金属卤化物光源,即高色温的5 600 K,加之电脑灯具多变性和律动性,其运动表现了舞台空间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及变化方式。当两种不同色温的灯具在一起使用时,会感觉电脑灯的光束很突出,所以,电脑灯更多地是用在逆光的定点造型和图案效果渲染。必须注意的是,电脑灯在正面作定点投光时,需要做减色温处理,将色温降至3 200 K,否则人物肤色的还原会产生偏色的现象。在戏剧演出中,人物的正面定点光,最好使用卤钨光源的成像灯;在背景照明光的使用上,切忌使用电脑灯补光,因为,色温不同会影响舞台背景的色彩还原。再有,因角度问题会使舞台背景出现皱褶,这种用法在电视录制中会严重影响画面质量。
1.2.2 色光在电视灯光中的应用要求
电视灯光效果是通过摄像机来表现的,经过摄录技术处理呈现的最终色彩才是电视灯光的色彩。就3 200 K色温的卤钨光源布光而言,由于受摄像机设备的限制,有些色彩不容易通过摄像机完全还原出来,有些色彩甚至会偏色。电视灯光减弱了色彩的感染力,更注重整体优美的图像,光比、色差较小,运用色彩很少出现强烈对比,布光更注重整体的均匀。采用高色温光源灯具布光,可以减少或避免摄录技术的许多制约。所以,现在很多电视台采用了高色温光源录制电视节目,以解决人物的色彩还原问题,加强意境的营造,用颜色表现景深等细致的变化,高色温光源录制电视节目的特点是色彩鲜艳、通透,保证了现场观众与电视观众在视觉上的一致性,使观众可以看到清晰的电视画面。尤其是LED灯具在演出中的应用(它具备RGB无极混色、没有噪音的干扰等优点),更提高了艺术的欣赏性。
电视灯光对光比的要求比舞台灯光要严格得多。舞台灯光的光比可以根据人眼的生理机能进行调节,可以扩大光比范围,即舞台光线的亮暗可以相差很大;也可以采用拉大不同场景间的光比来表现舞台前后的层次关系等手段,以达到理想的的艺术效果。但在进行电视转播或录像时, 应特别注意光比的问题,在不影响剧情总体气氛的基础上,布光的明暗照度要作必要的调整,要求是:光比要小,光线要柔和且均匀,不能像舞台灯光那样靠拉大光比来制造灯光效果;在给特写时,人物面光与辅助光可有“色温差”,选用1.5:1的光比,可使人物光有层次和质感,可适当增加“流动灯”补光,以保证转播或录像时画面质量。
(1)舞台灯光须在保持电视基本照度的前提下,适当注意光比,去掉强烈的对比,使画面统一柔和,尽量保证现场舞台效果的体现。
(2)确定特殊环境光,如主持人道具等需要的特殊光效,强化被拍摄物的立体感,使其与背景分离,体现出所要表现的内涵变化。
(3)用光色时要注意与舞美布景、化妆、服装等舞台元素的配合。
(4)对灯光而言,电视效果的重要指标是肤色还原。所以,在拍摄前应对当时拍摄的环境光色温进行分析,选择适当的色温档,进行白平衡调整,确保光源的色温与摄像机要求的色温相一致。
(5)演员服装应慎用高反光的白色与吸光性强的黑色,为防止白色区域出现曝光过度,摄像机会缩小光圈,画面的景深就会加大,影响画面质量。
在舞台灯光和电视灯光的应用中,灯光参数、摄录技术参数、现场因素的变化与控制,给灯光设计师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电视转播的效果,如果光源的特性可以同时满足舞台演出和电视转播的效果需求,那将是灯光工作者的福音。灯光设计师可以大胆的用现代理念进行艺术创作,丰富其效果表现形式,更好地表现作品内涵的深刻性,突破灯光在传统舞台应用中的局限,使灯光设计师争取更多创作上的自由空间。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尝试采用高色温灯具设计舞台戏剧,展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例如笔者担任灯光设计的人偶剧《八层半》,使戏剧舞台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日光色、藕荷色等绚丽的色彩,电视录制的效果也极佳。
通常,高色温灯具的显色指数为90左右,符合电视拍摄所要求的指标,它首先解决了人物光的色彩还原问题,使电脑灯、LED大屏幕、布景上的高色温灯带等舞台灯饰,在电视画面中得到和谐的体现,可使环境颜色还原纯正,舞台景深通透,层次更加清晰,非常适合舞台现场演出与电视录播技术的需要。高色温录制和低色温录制相比,主要是选用灯具(即光源)的不同,这要根据所要表现的艺术效果来确定。任何录制方法,只要掌握得当,都会带给观众以美的视觉冲击与享受。从目前的舞台实践可以看出,高色温灯具的应用是舞台灯光、电视灯光未来的发展趋势。
灯光艺术创作是运用色彩的旋律、变化的节奏,在现实的立体空间中,为表演作和谐的伴奏。电视需要舞台剧来丰富屏幕内容, 舞台剧需借助电视媒介得以普及发展。解决好舞台灯光和电视灯光的相互协调关系,充分发挥电视的优越性,定能为广大电视观众带来美好的艺术享受。舞台艺术的发展有赖于科技的研发与创新,作为舞美设计工作者则需兼收并蓄、博采众长,需要把新的科学技术为我所用。求新、求变、求精是我们艺术表演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