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加明 李凤娇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 233041)
基于保证保险的安徽返乡农民工创业小额贷款研究
李加明 李凤娇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 233041)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并且在当前的就业形式异常严峻的形式下,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大量农民工失业,这就逼着农民工返乡。而乡镇的就业岗位本来就很少,因此农民工创业就成为了一种自我就业的途径。农民工的创业资金有限,更多的是依赖借贷,而又缺乏担保。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出现使其贷款创业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另外改善担保机制,发挥政府的作用等也可以对农民工创业起到助推的作用。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创业融资;小额贷款
(一)金融危机与安徽农民工返乡
从世界范围来看,金融危机已对各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就业压力逐渐成为日益严峻的经济社会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危机对民生的影响突出表现为大量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倒闭而引发的大量失业。对我国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实体经济方面,而且已经波及民生,并突出表现为就业形式的恶化,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存量就业和以毕业大学生为代表的新增就业出现了较大的困难。安徽作为一个农民工输出大省所受到的冲击是非常大的。
在当前异常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大量农民工失业,就业困难增加,从而出现了“返乡潮”,据农业部抽样调查,目前有15.3%的农民工失去了工作或者没有找到工作。据调查,2009年春节前后计划招工企业数量与去年相比减少了20%,空岗数量减少了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1]。
安徽现有70万农民工回乡创业,约占全省转移就业农民工总数的7%。“引凤还巢”正在成为安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因而破解当前的就业压力重在“开源”,即创造新的就业载体,通过鼓励创业来带动就业。
同时应当看到,危机的影响是双重的,不仅会对原有的经济发展形成冲击,而且会形成“倒逼”的机制改变原有的发展路径。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就业困难一方面是压力,同时也会形成“倒逼”机制,激发人们的创业热情。此次的金融危机导致了又一次的农民工和大学生的创业浪潮[2]。
(二)安徽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必要性与战略意义
在当前的就业压力下,迫切需要我省实施积极的就业战略,多种渠道妥善解决当前农民工的就业难题,鼓励农民工创业的当务之急是为了应对当前的就业危机;从长远发展来看,我省农民工创业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有利于工业化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安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可以“引爆安徽省内最大的内需。
1.鼓励安徽返乡农民工创业是解决其就业问题,缓解当前我省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
创业不仅能够解决自身就业,而且在扩大就业方面具有倍增效应,一人创业可以带动多人就业。调查表明,平均每名创业者带动就业3.8人。据调查估计,回乡农民工已经有800万人创业,带动了3000万人就业。达到了“吸引一人返乡创业,带动一批人就业致富”的效果。农民工回乡创业正在成为安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2.鼓励安徽返乡农民工创业有利于整个新农村建设
返乡农民工对我省的县域经济而言,不仅是“资金库”,而且是“人才库”。农民工返乡也将为我省的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力量。农民工群体以初中文化程度的青壮年为主,整体年龄较轻,是农村劳动力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据调查,全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8.6岁,其中40岁以下的占84%。与未外出的农村人口相比,农民工的劳动力素质普遍较高,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这部分人在农村大量流失势必会影响农村建设和农业生产。农民工具有在外的经历,见多识广。回乡后他们不仅成为当地农村与外界联系的重要桥梁,他们带回的城市文明给当地的农村文化带来了冲击,对人们原有的生活方式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实现我省“人”的城镇化。
3.鼓励安徽返乡农民工创业有利于我省农村城镇化和县域经济的发展
当前,农民工回乡创办的企业近半数在小城镇或县域。我省返乡农民工创业在增强我省县域经济实力、集聚资金、扩大城镇人口规模等方面都起到重要的作用。首先,农民工返乡创业直接推动了我省县城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使得县域能够形成一定的产业支撑,极大的提升县域的经济实力。其次,农民工通过返乡创业,带动资本等要素向城镇集聚,有效推动了当地城镇的建设。有些农民工甚至直接投资参与城镇建设,进而形成城镇建设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有利于克服城镇化进程中的资金约束,加速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再次,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城镇的人口达到10万人时,城镇的集聚功能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安徽省农民工返乡加速了人口向县城集中,扩大了当地的人口规模。
(三)安徽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可能性
当前,我省农民工创业有可能性。从外部环境来看,就业压力所形成的“倒逼”机制、产业转移所形成的创业机遇及一些经济政策的陆续出台都为鼓励农民工创业提供了条件。从农民工自身来看,多年的打工经验为其从打工者转变为创业者提供了可能。
1.由于产业转移所带来的创业机会
东部地区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需要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这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了机会。一是基于要素价格相对优势的创业机遇。当前,东部地区的要素资源价格不断升高,导致土地租金等创业成本较高,返乡创业更具吸引力。二是基于为大企业配套而产生的机遇。当前一些东部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中西部转移,这就需要相当多的企业为其提供配套服务及上下游产业链上的协作,也为当地的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机会。而且安徽虽然属于中部地区,但同时也处于泛三角地带,我省在1985到2006年间,实际人均GDP与1985年的845.3上升到2006年的5405.01元,22年间增长了5倍多,年均增长率达到9.24%。相比较其他的中部省份来说地理优势比较明显,为安徽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提供更多的机遇[3]。
2.积极创业政策的实施
当前,农民工创业也已经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鼓励。中央连续出台有针对性的文件,从提出鼓励返乡农民工返乡创业到明确要求完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同时,安徽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政策,并对支持农民工创业的优惠办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改善了农民工创业的环境。如表1所示:
表1:近年来关于支持鼓励农民工创业的相关文件与表述
3.返乡农民工自身条件
农民工通过外出打工的经历,不仅获得了人力资本,而且也积累了一定的社会资本,为创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打工场所是锻炼人的“熔炉”和培养人的学校,外出打工是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孵化器”。他们回乡创业具有以下几大优势:一是经历了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洗礼,接受了现代城市的创业观念的熏陶,熟悉了市场规则,磨练了意志,具有饱满的创业激情;二是通过打工直接和间接的学习,不少农民工已经成为熟练的产业工人和企业技术骨干,拥有了一定的技术和资本,具备了创业能力;三是农民工在外打工也积累了一定的社会资本。在自己创业过程中可以与原来的打工企业老板和客户保持多种形式的联系,拥有相对优越的创业资源;四是对于家乡的市场情况更加了解,对家乡的认同感使他们在外学有所成或者积累一定资金后愿意返乡归根,具有回乡创业的意愿。
(一)返乡农民工的总体质量仍偏低
虽然返乡农民工的素质较之整体的农民的素质较高,但是作为创业者和管理者所需要的和具备的素质来说还是偏低的。需要政府的扶持,对其进行一系列的职业和技能的培训。返乡农民工的金融意识比较薄弱。据本次小范围的调查,调查了返乡农民工516人,年龄主要集中在21到45岁,大多为中青年。家庭规模一般为5人左右,大多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月均收入在1500元一下的达到57%。返乡农民工去银行办理的业务相当单一,主要是存取款,基本没有保险和证券方面的需求。我省返乡农民工的劳动力素质如表2所示:资料来源:靳伟莉.河南省第二、三次产业劳动力素质研究[D].2007
表2:2006年全国劳动力素质比较
从表二可知,安徽省的劳动力素质水平在全国的排名十分靠后,2004年全国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平均值为8.23年,而安徽省为7.74年,远低于平均水平,可见我省劳动力素质与经济发展的需要之间还有着较大的差距。劳动力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创业的成功与否,以及成功创业的可能性。因此我省返乡农民工的素质还有待提高,这样才能增加创业的可能性。
(二)返乡农民工创业融资困难
返乡农民工要创业,创业资金的筹集是首要的问题。农民工的收入不高,家庭负担较重,一般并无多少积蓄。如果要获得创业融资的话,最大的可能性和可行的途径就是通过银行的贷款。而农民工的素质有限,大多先从小的企业或者是产业做起,因此多以小额贷款为主。但是取得银行的小额信贷很困难。
1.自身缺陷是返乡农民工创业获得小额信贷难的根本原因
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是指为那些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的持续的、低利率的包括贷款、储蓄、保险和汇款等在内的小额信贷服务。农村是我国金融体系中尤为薄弱的地区,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是农村金融的主要矛盾。据测算,农村金融的供需缺口在继续扩大,2010年将达到5.4万亿元,2015年将达到7.6万亿元。农民工的自身缺陷,即无担保和信用等级低是造成其贷款难的根本原因[4]。
从《中国金融年鉴》各年数据可以看出:近年来,农村信用社贷存比逐年降低,存贷差逐渐扩大,农村信用社资金外流严重。农村信用社的贷存比在1994年最高达73.3%,1998年下降到68.4%,降了5个百分点;1991年的存贷差比1990年多168.77亿元,而1998年比1997年多568.77亿元;2002年,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达19875.47亿元,而贷款余额仅为13937.71亿元,约有6000亿元资金外流。这表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虽然农村信用社采取种种措施杜绝信用不好的农户的主观恶意违约,但是信用贷款还是面临农户客观违约的风险。这种违约风险使信用贷款的发放不能满足农村金融的市场需求,出现农户信贷难的现象,最终造成农村金融市场效率低下,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得不到应有的满足,使大部分需要资金的农户要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贷款。
另外返乡农民工创业多为中小企业,天生的缺陷使其难逃融资困难的命运。首先:农民工所创办的中小企业实物资产少且流动性差,一般来说负债能力有限。调查显示。80%的农民创办的中小企业因为缺乏可以抵押或质押的资产而成为其获得银行贷款最大的障碍。其次:农民创办的中小企业资信状况不佳,大部分未建立正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家族化粗放式经营管理普遍,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一般以上的企业财务管理不健全,六成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都是3B或3B以下,缺乏有效的财务报表,信息透明度极低,使得金融机构与小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再次:大多数农民创办的中小企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竞争激烈,企业进入和退出的频率较高,经营稳定性差。
2.银行重利避险是返乡农民工创业融资难的直接原因
较大的融资风险使银行抬高对返乡农民工贷款的门槛,为了防范信贷资金风险,银行基本上对农民不发放信用贷款,仅仅发放抵押担保贷款。农民工创业要想获得贷款必须要拿出可担保的实物,农民除了土地和仅有的房产之外本来可担保的实物就不多,况且即使有还要承担资产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担保手续费以及合同认定费、质保金等相关费用。各银行以综合考虑、覆盖风险、差别定价、适时调整为基本原则,对其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的政策,上浮幅度不等。银行抬高门槛,增大融资成本,使得返乡农民工融资难。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一项为小额贷款借款人还款提供一定保障的创新型金融产品,运用保险分散风险的原理,在银行和小额贷款借款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即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当投保人的相关债务不能按期归还时,由保险公司就支付的保险金代为偿还。旨在解决“三农”、小企业等小额借款者因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所导致的融资难问题,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现状
保险公司介入小额信贷市场扮演了信贷资金的“担保人”。由于它承担了原来有农信社承担的农户资本实力弱、现金流量小、难以提供商业操作下的金融机构贷款所需要的抵押、质押等保障措施而造成的小额信贷爽约风险。因而它在接受农信社交送的资信反馈后,可依据信用社提供的贷款人的贷款利率等级状况来提供相应的保险费用报价并及时向信用社回馈信息。合约签定后对小额信贷的履行承担偿还风险责任。
早在2003年,太平洋人寿就率先在全国开展小额信贷保险试点,并推出配合小额信贷借贷者意外伤害开发的“安贷宝”;泰康人寿推出“泰康借款人(小额保险版)意外伤害保险”;新华保险推出了“借贷保”[5],计划增加开发农村小额养老险、健康险等,并拓展银行代理、农村社团组织专业代理等多元化销售渠道。小额信贷保险的运作方式一般为:农户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时,同时购买小额信贷保险,在借款人出现意外时,农信社为第一受益人,理赔款优先归还农信社款项,费用为每月收费为合同标的的万分之二。为使小额保险项目稳步有序推进,新华保险从产品销售到客户服务进行了一系列梳理和规划,从制度、管理两方面入手健全小额保险销售、理赔、服务等诸项制度,持续推进这一旨在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村地区保障水平的试点工作。在首批试点九省区的基础上,新华保险近期增加了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10个省区市作为试点区域。
(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安徽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助推作用
农户小额信贷保险属于典型的保障类产品,保费低廉,但对于返乡农民工来说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同时实现的社会效益却不容忽视。
1.实现了借款返乡农民工、农村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的共赢。对保险公司而言,小额贷款保险赔付率较低,是典型的效益型险种。保险公司在扩大保险服务领域、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保费收入。农村金融机构的小额贷款大部分是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或农户联保贷款,通常如果贷款主体发生意外,则所借贷款极难追回,易成呆账。小额信贷保险可以帮助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有效转嫁贷款风险,同时依法获得了代理手续费,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对于办理了小额信贷保险的借款农户来说,则大大减少了借款返乡农民工因意外致贫的可能。基于这点有利点,银行也会相对的降低对返乡农民工的贷款门槛。从而有利于他们融资,大大增加了他们融资创业的可能性。
2.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主要对象是创业农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主要支持三类对象,即向试点银行申请小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我省农业种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这些有真实生产资金需求、良好信用记录与发展前景、可靠还款来源的小额贷款借款人,在符合一定条件并获得保险机构的保障支持后,即使是无抵押、无担保,也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
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资信状况,在试点期间,对这三类小额贷款借款人规定不同的单户贷款上限:比如农业种养殖大户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小企业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和城乡创业者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10万元[6]。同时对小额贷款借款人向银行贷款利率也可以做一定的规定: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水平,保证保险费率和借款人意外伤害费率合计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按目前利率水平,大概年化成本为本金的9%等等。使其作用发挥到最大。
3.探索了保险业服务三农的切入点。保险的本质和功能,决定了保险业应该而且可以在服务“三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保险意识较差。要让农民真正信任保险、放心买保险,最关键的就是要满足农民的真实需求,让农民真正体会到保险的作用。小额信贷保险这种费率较低而保障较高的险种就是满足农民的真实需求的保险险种。
(三)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还有待改进
在目前小额信贷保险业务操作模式下,银行、保险公司、借款人三者风险与收益不对等。投保人要承担保险费,但事故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为银行。保险公司既要支付手续费,又要全部承担保险风险,而银行既降低了放贷风险,又获得了可观的中间收入。此类业务如果采用贷款保证保险的形式开展则更为合理,即由贷款银行作为投保人,为银行贷款业务投保,降低贷款风险,银行自行承担相应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在贷款人无法及时足额还款时承担保险责任。另外,保险公司所要承担的太多,安徽省政府可以对保险公司的这一业务进行扶持和补贴。以便其更好的为我省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7]。
除了上述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我省返乡农民工创业所带来的助推作用之外,安徽省政府以及农民工创业的中小企业以及金融机构都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来更好的促进我省返乡农民工创业。
(一)政府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创业能力
在创业培训保障上,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将农民工培训资金列入政府预算,通过投资组织实施大的培训项目,确保创业培训能有效的展开。在创业培训内容上,要将技能培训与培养创业意识、创业能力集合起来。加强创业辅导和指导,邀请创业之星、企业家、专家学者向返乡创业者传授创业经验和技能以及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在政府主导原则下,引入多方主体参与,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农业协会、农村经济组织及农村龙头企业的积极作用,积极整合多方培训资源。
(二)创新金融服务,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创业资本
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必须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创新金融服务,有效解决农民工创业的资金障碍。
1.放宽创业融资抵押物的范围。当前,有相当多的地区已经进行了积极而有意义的尝试,如允许返乡创业农民工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押品。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试行农民承保土地抵押。
2.加强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力度,放宽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对象和地区范围,加大对农民工创业贷款的支持。
3.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机制,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组织建设。要积极发展服务于农村的中小银行,进一步推进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有效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
4.针对农民工创业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有效满足贷款需要。要积极发展小额信贷,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额度不大但期限长、利息低、覆盖面广的贷款。
5.加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担保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担保的作用,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担保基金”,通过担保风险的补偿和担保机构的激励,提高商业性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的积极性,为农民工回乡创业获取贷款提供方便。
(三)创建各类创业园区,为农民工创业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创业园集多重功能为一体,不仅是“政策洼地”,创业者的天堂,而且也是政府加强经济规划、增强集聚效应的重要工具。安徽在全省建成124个创业园和123条创业街,为农民工创业构筑了良好的创业平台。2008年返乡创业农民工5.26万人,创办经济实体14706个,带动就业27.25万人。当前要组建农民工创业园,制定优惠政策,搞好创业规划,增强农民工创业的组织化程度。要比照外商享受的政策,对园区内企业实行同样优惠的政策。要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者指导中心,打造优质创业平台,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要积极营造园区浓厚的回乡投资氛围。增强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吸引力。[8]
(四)借鉴国外经验开展联贷联还的农业集体贷款模式,加强农民工间的融资互助
将返乡农民工组成小团体,通过他们之间的合作降低银行贷款的交易成本和执行成本。这种形式可以在政府的帮助下,让返乡农民工自发的组成联合贷款小组,银行对贷款小组集体放贷集体监管。小组的规模不宜太大,10人左右即可,小组中可以加入农业技术服务人员、银行相关的指导人员、政府扶持人员一起组成该小组的管理队伍。由他们一起和贷款的主要农户负责贷款的执行和还款计划,并对其间的生产和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协调,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返乡农民工之间可以互相监督贷款的运行和还款情况,并且就创业经验、市场信息提供帮助,使其共同实现贷款的归还。而对于组织内部的搭便车行为,银行可以根据具体的贷款人的还款和产出情况进行分别对待,在下一期的联贷计划中可以排除这样的不良客户,通过对客户的选择形成农业信贷的长期优质客户,这也便于银行的贷款管理和经营。这样可以通过返乡农民工的联合来降低贷款监督的交易成本,从而达到贷款风险内部化的结果。这样可以更易于返乡农民工进行小额贷款。
相信在金融危机的大前提下,基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能使得我省的返乡农民工能更容易的进行金融融资,我省政府对其进行扶持和指导,努力加大对其的金融融资创新,为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素质提供条件。大大助推了我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可能性,对增加我省乡镇就业和拉动我省县域经济做出贡献。
[1]贾丽君.关注金融危机中的返乡农民工[J].中国合作经济,2009,(1).
[2]胡晓登,王冠男.金融危机影响下贵州农民工返乡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理论与当代,2009,(1).
[3]张漾滨.返乡农民工最需要什么?[J].中国职工教育,2009,(1).
[4]吕世杰.农业金融服务创新——小额农业信贷风险防范的新理念[J].中国证券期货,2009,(1).
[5]张陆曼.浅谈对保证保险的立法建议[J].法制与社会,2009,(6).
[6]周慧.小额信贷保险初探[J].企业导报,2009,(3).
[7]丁洲锋,孙习祥,聂鸣.小额信贷支农探讨[J].宏观经济研究,2006,(1).
[8]刘荆敏.农村金融改革和小额信贷[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4,(3).
F832.43
:A
:1672-0547(2010)02-0026-04
2010-03-11
李加明(1965-),男,安徽巢湖人,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凤娇(1986-),女,湖南怀化人,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08级金融学(含保险)硕士研究生。
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安徽省返乡农民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研究》成果(编号:A20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