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媒体的娱乐化问题

2010-09-14 09:46冯菊香
新闻爱好者 2010年15期
关键词:娱乐消费文化

冯菊香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电视媒体主要是教化的工具,娱乐消遣的功能处于被忽视的地位。随着电视机的普及,闲暇时间的增加,以及民众精神生活需求的提升,电视媒体与娱乐密切结合,在满足人们娱乐的同时,也推动了电视媒体的娱乐化进程。客观地说,媒体的娱乐功能本身并没有过错,问题在于如果媒体把娱乐当做唯一的传播手段,并使之呈现过度泛化的倾向,特别是对一些严肃悲哀的事件(如丧葬等)进行娱乐化报道,不但不符合受众常规的接受心理,也不符合中国传统的文化习俗,这就需要我们对娱乐化再度进行认真思考,本文主要就电视媒体的娱乐化问题进行一些反思。

“娱乐”及“娱乐化”的内涵

所谓“娱乐”,现代汉语的解释是:使人快乐或消遣;快乐有趣的活动。娱乐是追求刺激、满足好奇心,或追求休闲,丰富情趣。娱乐是人的天性,休闲娱乐成为生活的主题。商业与娱乐结合,产生所谓的“娱乐经济”。以旅游、休闲、娱乐为主的第三产业成为席卷全球经济的大潮,人类正在进入“娱乐经济时代”。而媒体的产业化是娱乐经济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整个娱乐经济的引擎。当今时代,娱乐文化无所不在,被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地位,也成为这个时代大众消费的主要精神产品。英国学者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在《电视与社会》一书中指出,“电视主要是一种娱乐媒体,在电视上亮相的一切都具有娱乐性”①。无论是娱乐内容,还是娱乐形式,都是为了娱乐观众,或是娱其身,或是乐其心。所以,娱乐本身无可厚非。这里所讨论的娱乐化内涵主要指娱乐泛化或泛娱乐化。笔者认为,“泛”所指的含义,不但包括泛滥,而且也含有普遍、同质化的意思。“娱乐”既可以作动词,表示一种状态的改变;也可以作名词,表示存在的一种行为状态,它本身是一个中性词,甚至含有一定的褒义。“化”放在“娱乐”之后,是后缀,加在名词或形容词之后则构成动词,表示转变成某种性质或状态。可见,在“娱乐化”一词当中,“娱乐”是名词,但接了一個“化”字之后,整体又转变成了动词,更接近于“娱乐”一词的第一层意思。所以,“娱乐化”一词本身是中性偏褒义的,但对媒体泛娱乐化的不同阐述当中,各家的说法差距很大,甚至理解为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引起了各种论争也在意料之中。

电视媒体娱乐化的问题及影响

所谓电视媒体的娱乐化,是指随着社会资讯的日趋丰富,电视观众对生活观念和电视节目需求的转变,电视媒体在内容上更加趋于大众化、通俗化,关注度高的题材,在形式上更加轻松多样,追求愉悦、幽默、搞笑以及轰动效应。②近年来由于受到网络等新媒体的冲击,电视媒体的影响力减弱,“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电视媒体开始由传统模式向娱乐化转变。伴随经济发展,社会剧烈变动,电视节目的内容呈现出多样化。综观电视媒体娱乐化的火爆,当下的电视媒体普遍存在低俗化、娱而不乐、刻意模仿、片面跟风、偏重感官刺激、缺乏文化内涵等突出问题。稍加留意便可发现,当前电视媒体普遍存在一种“收视为上、娱乐为王”的倾向,或者变相娱乐化,这一切导致泛滥的娱乐节目越发为了娱乐而娱乐或者为了金钱而娱乐,存在着不少庸俗、媚俗现象。其主要表现有:

价值观念的变化。商业文化谋求利润的本质决定了它所操纵和诱导的一些青少年流行文化并不是青少年真正需要的,甚至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青少年文化的异化现象。只重物质价值、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盛行、社会责任感缺失等的倾向,会逐渐导致社会风气偏离、道德规范弱化,扩大社会不稳定因素。其实,主流社会应该推行一种健康、合理、向上的青少年流行文化,而不是让夸张、疯狂的娱乐表演占据青少年的心灵。

文化和人文气息的缺失。由于缺少文化含量和人文气息,电视媒体丧失了文化本性,让有文化的观众疏离了电视,让电视人进一步追求无聊,让百姓沉浸在歌舞升平的庸碌状态中,不去作独立的、尖锐的思考,导致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播步履维艰。③单从新闻类节目娱乐化的现象来看,娱乐已成为时下的一种时尚,许多媒体紧跟潮流,争相模仿。本来,在新闻传播内容上挖掘一些“娱乐”元素无可厚非,但是漠视许多事关百姓的重要信息,而把名人趣事、花边新闻等作为不可或缺的主要题材,甚至把灾害事件的不幸作娱乐化处理,则是内容取向上的明显偏差。时下颇为流行的“说”新闻是受众喜欢的表达方式之一,但是说的姿态、说的方式却是五花八门,这可能会导致电视媒体主阵地的缺失、主功能的弱化和主渠道的阻滞。

其他各类型的节目也纷纷披上娱乐的外衣或者打上娱乐的烙印,从气象节目、体育节目、法制节目到社会类节目等,都用娱乐的方式来表达。这种内容和形态的严重对立和矛盾,既影响了节目应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助长了观众的功利和浮躁心态。④这种走向的是非曲直终将自有定论,但笔者的确难以苟同。

电视媒体娱乐化的成因

大众文化以媒介为载体,以大众的愉悦为手段,将市场规律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中,电视无疑是当今社会大众文化的最佳传播载体。我国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期,由于过分重视电视的宣传功能,电视被赋予更多的是教育作用,其“提供娱乐”的功能处于补充的位置。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电视媒体经历了社会职能解放、政治环境宽松、政企改革、自负盈亏、角逐收视率等一系列的社会变迁。在此社会背景下,电视媒体娱乐化的成因主要有:

经济体制转向是电视娱乐化的根本原因。20世纪90年代后,无论是政府、媒体还是受众的观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电视的娱乐与服务功能被更多地发掘出来,娱乐的背后是财富的狂欢。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单纯的计划经济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市场经济逐渐纳入到国家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媒体产业化也在进一步探索。媒体市场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受众的需要主导着报道的模式和风格。“受众即市场”的观点左右着媒体的发展思路,从宣传为本到以观众为上帝,媒体如此迅捷的转向是对国家体制转型而作出的呼应。

全球盛行的消费文化对中国电视的冲击。上世纪90年代后,一种新的消费观念开始流行,这就是消费主义的流行。一般认为,消费文化是指:“伴随消费活动而来的,表达某种意义或传承某种价值系统的符号系统。”⑤同时,“文化通过人们的消费行为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以及社会群体关系。在前一层含义中,消费作为一种个人的需求和选择,直接体现消费者的个性特征;后一层含义则意味着消费并不仅仅是个体的行为,它已成为身份识别和社会群体认同的方式”⑥。可以说,消费文化核心的内涵就是消费观念的转变,符号化的消费和意义的消费替代了纯物质的消费。电视作为视觉文化最好表现形式的载体,与消费文化所倡导的“视觉至上”原则不期而遇,从而消解了我国电视过去信奉的深刻性,导致电视媒体日益趋向于泛娱乐化。

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的失调。中国电视娱乐化浪潮的兴起与演进,同整个社会价值趋向的变化和文化观念的更迭密不可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对中国民众原有的伦理观念和价值体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当自给自足的农业生存方式以急剧裂变的方式,向现代工业化生活形态以及市场经济体系加速前进时,整个社会工作的着力点和工作重心都聚集到社会动力机制的转型与革新上来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行为与其利益之间有了更加紧密的联系,利益、收入、财富等不再是丑恶和禁忌的对象,而成为可以努力谋取的目标。相对以效率提高为主要衡量尺度的动力机制的建设来说,保持社会运转平稳均衡发展的平衡机制建设却被相应忽视与搁置,呈现出滞后甚至是缺失的状态。⑦两者之间建设进程失调的结果导致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等动力机制的非正常发展。价值观念的改变则引发人们对物质利益的竞逐,进一步催生个人欲望的急剧膨胀。

总之,电视泛娱乐化现象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上的空缺,也有媒体内部经济上的原因,更有媒体从业人员素质的问题,它是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的必然产物,但是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不可任其这样长期发展下去。

电视媒体娱乐化的重新审视

传播学理论告诉我们,任何媒介产品都不可避免地蕴涵有某种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并传递和塑造着某种文化。当前,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吸引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并占据了人们相当多的闲暇时间,各种娱乐化的节目都在自觉不自觉地传播着各种各样的价值理念,这些理念潜移默化地进入了人们的思想领地,对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提出挑战,特别是从国外移植的节目样式中,西方的价值观充斥其中,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和重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电视娱乐化的客观作用:

电视娱乐化是对消费社会某种程度的回应。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或相信,“今天,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一种由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所构成的惊人的消费和丰盛现象。它构成了人类自然环境中的一种根本……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人的包围,而是受到物的包围”⑧。随着大众社会的到来,大众可以消费信息,同样也可以消费娱乐。消费社会推崇的是消费至上、消费者至上的信条,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消费者身份的大众地位得到迅速提升,他们不必再像过去那样接受精英们为他们安排的一切,也不用再像过去那样言不由衷地膜拜、敬畏和顺从,而是可以有所选择、有所决定甚至可以坚定地说“不”。如此语境下的电视,权力精英们掌控的时代已经宣告结束。消费社会给大众一个自由选择、决定的机会,电视娱乐化就是消费社会为人们看见和想看见的事物提供了大量优越机会的一个最好表征,以及验证大众地位得到提升或实现的一个最好佐证。

电视娱乐化是文化多元的折射。人类社会发展史也是一部人类文化发展史,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与之相应的文化形态。电视文化是人类文化的延续,娱乐化的电视节目也是文化多元的折射。在人们习惯对任何东西都要划分等级的今天,文化被划分为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在大众文化处处受到批判的语境下,电视娱乐化的节目作为大众文化的一个代表也无法避免非难,说它是庸俗文化、快餐文化、用过即扔的文化,甚至是垃圾文化,因为“它让人满足而非给人启发,恣肆放纵而非超凡脱俗,敏于反应而非潜心沉思,逃避道德指令而非温顺地俯就于它”⑨。这一切指责几乎都来自精英文化阵营,根本原因在于精英们感到自身地位在大众文化支配的世界中受到了威胁,那种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优越感受到了挑战,这也是电视娱乐化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总之,电视娱乐化倾向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在充分肯定“电视娱乐”的正面意义时,不能忽视它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要适度把握电视媒体娱乐的“度”,不能抱着“娱乐至上”的理念,不能过分看重媒体的经济效益,抛弃媒体责任,误导道德伦理。电视娱乐节目要蕴涵一定的价值导向和精神内核,应该在触及人的心灵、情感上多努力,做到既能“娱身”又能“娱心”。要摆脱格式化、脸谱化,不能一味模仿他者,而应尽可能地多挖掘中国传统文化资源和民族特色,加快娱乐节目的本土化进程,充分利用我国传统文化养分中的娱乐元素,根据目标受众的需求,做出符合国人审美趣味和接受心理的原创娱乐节目,在绿色理念的追求下,极力打造中国电视的“绿色娱乐”是电视媒体也是电视人的使命之一。

注 释:

①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电视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

②李新民:《中国电视的大趋势》,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 85页。

③熊凤:《中国电视节目娱乐化的文化思考》,《湘潮(下半月)》,2007(3)。

④武健:《广播电视新闻娱乐化探析》,http://hi.baidu.com/ ,2007年4月8日。

⑤王宁:《消费社会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44页。

⑥郁方:《19世纪末以来中国中产阶层的消费文化变迁与特征》,《学术研究》,2005(7)。

⑦李忠杰:《论社会发展的动力与平衡机制》,《中国社会科学》,2007(1)。

⑧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⑨包亚明:《后大都市与文化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37頁。

(作者为玉林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

编校: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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