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宁可裸爱,绝不裸婚

2010-09-14 04:54水竹
爱人坊·金版 2010年8期
关键词:空手司马相如结婚证

水竹

近来,网上关于“裸婚”的话题被炒得沸沸扬扬,很多朋友也曾问过我,会选择裸婚吗?我说坚决不,不管是潮流,还是无奈。身为女人,宁可裸爱,也不能裸婚。

网上所谓的裸婚是啥啊?不是光着身子结婚,是指“无车无房无钻戒,不办婚礼不蜜月”,花九元钱办张结婚证,其他的一概不要。啥都不要,又何必要这一纸证书呢?

结婚证是法律赋予婚姻的约束,但这能约束什么呢?约束不了彼此相爱,有名无实的夫妻不胜枚举,更保证不了忠贞,外遇者比比皆是,无非还是约束财产的公平公配。既然无财产,犯不着多此一举。

依照现在的结婚行情来看,大多数的婚姻成本是需要男人去支付的。美其名曰的裸婚,只是男人们迫于压力与无奈去表演的“空手擒新娘”魔术。退一步,就算男女平等,谁想裸婚,就是谁对现实的逃避,一种无能的表现。

且不说先安居后乐业,没有房子爱无处安放之类的虚话,单说现实的,房子如衣服,车子如双足。活着,尤其是女人,当然得漂漂亮亮地行走在大千世界里。无衣服、无双足,生有何欢,与死何异?

如果你偏要死大胆地赶潮流,学司马相如与卓文君为爱痴狂裸婚一把,冲动地裸了婚,那么不久便可如愿过上 “衣不蔽体”的日子。虽然司马相如最后是发迹了,可再多的钱能买回逝去的美好岁月吗?再说,不是每个有钱的男人都是司马相如,宋思明也多着呢!

因此,要结婚至少得有房子,没房子就结不了婚,房子就是结婚,请问你如何“裸婚”?要我说,那些给人家做情人的小三小四才是真正的“裸婚”。有婚姻之实,无婚姻之形,若是哪天男人喜新厌旧,除了钱,就剩残花败柳的躯体。

女人,既然选择结婚,就想拥有光明正大的幸福,都是奔着幸福安定、岁月静好去的。若真爱上了个穷小子,那也只能谈谈情说说爱,不能裸婚。若选择裸婚,住着租来的房子,提心吊胆地过着随时被赶出去、三餐不继的日子,何来幸福?就算有一纸证书,到头来还不如小三小四,她们至少还有钱啊。

女人要真想结婚,宁可裸爱,也不能裸婚。其实,结婚有爱,还不如无爱,有爱的婚姻,对彼此的寄予的希望越高失望就越多,更不会快乐。

若发现对方有啥外奔的苗头,还要彼此纠缠、猜疑,最后闹得个人仰马翻,整天活在水深火热当中,还不如不爱,冲着生活的必须品去的,婚姻其实就是搭伙过日子,有钱万事足,大家和平共處,各取其乐多好!

因此,女人们,若想结婚,不管有爱无爱,至少得有满足生活的附属品。若再有男人对你嚷嚷着要赶潮流裸婚时,你要清楚,那只是男人想表演“空手擒新娘”的魔术,千万不能上这个当。

若真想赶潮流,就学学日本的真正裸婚,一丝不挂地举行婚礼,所有活动皆裸体进行,既热情又刺激,令人终于难忘。学不起,就别瞎嚷嚷。

有人说,男人肯娶女人,就是对女人至高无尚的赞美。要我说,裸婚不算,给她生活必须的车子房子,让她过幸福安定的生活,给她一个有本钱的婚姻,才算是最基本的肯定。上街看中一件衣服,还要掏钱买呢!凭什么他看中了你,就一毛不拔,说声裸婚就完事,没门!

编辑:紫烟 ziyant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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