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型范畴理论中词类划分问题的探讨

2010-09-06 07:36柳明月
文教资料 2010年24期
关键词:探索

柳明月

摘 要: 在英语学习中不难发现,有些名词如“fish”“hook”等在和“to”组成动词不定式时,这些名词又可当作动词来用。原型范畴理论认为,这类词既可以作名词,又可以作动词,根本无法给这类词的词性作一明确定性。本文作者针对这种观点进行了论证,认为,认知语言学侧重的是人的体验性和心智性,而范畴的切分应该以清晰的逻辑为理据。同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范畴化理论。

关键词: 原型范畴理论 词类划分 逻辑缺陷 探索

中国有句古语:“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英语中,“鱼”和“渔”都翻译成“fish”,一般情况下认定,前者当名词用,后者作动词解。王寅在其编纂的《认知语言学探索》一书中提到,英语中有一种现象:将名词用作动词的现象。“名词的动词化现象实际上可以用转喻机制对词类转化做出认知解释”。转喻是在体验的基础之上形成的,是人类认知世界的一种方式,只要认知主体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且有一定的认知能力,那么他就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目的对同一事物主体进行不同层次的认知。[1]那么根据此论断也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fish”一词,由于人们不同的表达需要,可以对其词性进行多种判断,该词的词性是不确定的。而我认为在此理论体系下对“fish”词性的论断显然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

一、原型范畴理论的逻辑缺陷

(一)认为范畴不能被明确切分

原型范畴理论认为,很多时候,一个成员从属于哪个范畴不是一个“是或不是”的问题,而是要看认知主体“怎么说了”,有些物体“严格地说”不能归入某一个范畴,但将标准放宽一点,它就可以属于该范畴了。[2]袁毓林也提出:“属于同一词类的词有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之别,典型成员是一类词的原型,是非典型成员归类时的参照标准。”[3]可以说,这个论断犯了表征和逻辑相互混淆的致命错误。认知语言学有关范畴化理论的构建以“家族相似性”为基础,但“家族相似性”作为构建范畴的基本原则不能贯彻到范畴的全部;在进行范畴层次划分时,仅依靠“网络交叉相似”无法确立上层范畴;非典型成员游离于范畴之间,使“范畴内部结构”成为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这些进退维谷的状况,是范畴化理论的“瓶颈”所在。[4]范畴是由范畴成员共有的一组充分必要条件来界定。如果同属于同一范畴,势必在各成员身上拥有某些共同特征。比如在名词类范畴中,可以是描述客观事物的属性或名称,或是其他等。一个范畴所属成员的共有特征是一个上位的概念,是隐藏在表征的后面的。之所以同一范畴成员之间表现出来了一些差别,是因为各个具体的“noun”(派生类)在继承“NOUN”(基类)时,只继承了来自基类的接口,却改变了接口的实现方式,从而生成了新的派生属性,继而产生了一个个的派生类。例如“fish”一词,它在逻辑上一定有一个明确且清晰的范畴界定,虽然认知语言学认为这种界定是无法明确表征出来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表征不出来的东西并不代表上位意义上的逻辑体系也是不存在的。在从“fish”到“to fish”的相互转变过程中,“fish”作为一个“FISH”(基类)的派生类,它只继承了来自“FISH”的接口,但却根据不同语用需要改变了接口的实现方式,因此新的派生属性决定了“fish”有时可以有名词的词性,有时可以有动词的词性。

(二)用表征体系的模糊性错误取代逻辑体系的清晰性

根据认知语言学家的观点,“fish”一词由于认知主体的角度不同、目的不同等,可以对其词性给予不同定性,因此它不能被明确划分词性。我们知道,认知语言学是基于人的体验性和心智性而建立起来的,体验和心智都是一种表征,是一种经验的东西,是具有模糊性的,从一种下位意义来讲,它不可能对客观事物进行理性的切分,也就是不能将其范畴化。而将这种理念套用在上位的逻辑上,就犯了逻辑模糊的错误。“fish”一词作为名词或动词的特征不是很明晰化,那是因为人先入为主地对其词性加以定性,进而产生了分歧,这完全是由人的主观经验所导致的。人的经验是表征的,而非本质的,不能拿一个表征的东西去给逻辑定性,更不能认为表征是模糊的,逻辑就可以是模糊的,逻辑必须是二分的,即“是或非是”,不存在“可能是可能不是”的说法,它必须是清晰的。

二、针对词类划分问题的重新探索

(一)类和对象

笔者认为,所有的事物都可以称之为对象。而类是用来描述一组对象。任何属于该范畴的成员都应该拥有该范畴相同的特征。类是由属性和方法所组成的。属性用来描述类的特点,是静态的;方法用来描述可以对这个类进行的操作或者这个类可以和外界进行的交互,是动态的。类是一个泛化的总的概念,是表示一个经过抽象的对象的集合。而对象就是一个个事物。例如,名词可以是一个名词类,而名词甲就是一个对象。而且一个类可以生成无数个对象,这些对象都有相同的属性和方法(由类确定的),不同的是这些对象的属性值可能不同:例如名词甲多用于散文中,名词乙多用于古汉语中。

而关键问题是,类不是实物只是抽象,对象才是实物。例如,没有存在于世界上的泛化的“名词”,只有存在的一个个的名词。当我们说名词是怎么样时,实际上我们指的是把所有名词的特点抽象出来,在我们脑子里形成的“名词”概念。

既然类是通过对象表现出来的,那么按照类的定义生成对象的过程就叫实例化。在实例化的过程中,同一类中不同的对象把相同的属性(由类决定)填上了不同的值,这就引起了同一类中不同实例的差别。但是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其一由一个类生成的不同的对象只有属性值的不同,但是它们具有的属性是相同的。其二,类的方法对于每一个对象都是相同的,对象无法改变类定义的方法。

(二)类的继承和组合

1.继承

继承是用来描述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在继承树中的类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基类和派生类。一个基类派生出多个派生类,每个派生类都继承了基类所有的属性和方法,同时每个派生类又有各自的属性(附加属性)和方法,这导致了同一基类不同派生类的出现。

基于上面对基类与派生类继承关系的阐述可以引申出以下三点:第一,基类和派生类在继承树上是相对的。名词可以作为基类,但它又具有“词”类的所有特点,因此,“名词”可以作为“词”类的派生类出现。第二,继承描述的是一种“is a”的关系,即derived class is a base class,所有对基类进行的操作或交互都可以施行于派生类之上,但反之则不一定。第三,一个基类可以有多个派生类,同时,一个派生类也可以继承自多个基类。

2.组合

组合也是描述类之间的关系。与继承不同的是,继承是一种纵向的关系,而组合是一种横向的关系。组合描述的是一种“has”的关系,解释为:class A has class B。要注意的是,A中可以有多个B存在。

3.类的接口和实现

接口是类或由类生成的对象提供给外界的交互手段或外界可以对它进行的操作,就是类的方法。实现是类或由类生成的对象如何完成自己提供给外界使用的方法。在实现中,有可能对象的属性值被改变,但是属性不会被改变,因为属性在类定义时、对象诞生时就已经确定了。这两者中,接口对外界是可见的,实现一般对外界是隐藏的。

把接口和实现的观念和继承组合结合起来,会出现以下几种现象:首先是组合。我们假设A对象中有B对象,即A has B,那么,即使B在A中,A也要通过B向外提供的接口来和B交互或使用B的功能,对B怎样实现自己的接口,不但外界一无所知,即使B的拥有者A也不例外。这样就保证了当某个B对象不适合A时,可以迅速得用另外一个提供相同接口的B对象替换之,而不会影响A對象的其他部分。其次谈继承。继承和组合不同,是一种“is a”的关系。我们假设B继承自A,即B is a A。由于继承的原因,B有A的所有属性和方法,亦即B继承了A提供给外界所有的接口以及这些接口的实现。这时,B不能修改的是继承下来的接口,而对于接口的实现,B是知道并有权修改的。再进一步,我们又可以得出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如果派生类不修改基类接口的实现呢?回答是派生类继续使用该实现。其二,如果派生类不但修改了实现,甚至连接口也修改了呢?既然修改了接口,则说明这个被修改的接口已经是派生类提供的,而不是继承下来的接口了。可以认为派生类又新增加了一个接口,而原来继承的接口和实现没有改变,与基类相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fish”作为“FISH”(基类)的派生类,已经修改了基类的接口和实现方式,形成了新的接口和实现,从而出现了“I like eating fish.”和“Id like to fish with him.”两种用法。

三、结语

从上文可以得出,“fish”之所以词性不定,是因为认知语言学错把表征当作逻辑,从而造成了范畴的模糊性。从新的分析来看,“fish”这个派生类在继承基类所有属性的同时,根据不同需要,在适当的时候修改了接口,使派生类新增添了接口和实现,同时增加了一些附加属性,从而形成了具体层面上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王寅.认知语言学探索[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5.

[2]Taylor,John R.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Prototypes in Linguistic Theory[M].Oxford:Oxford Press,2001.

[3]袁毓林.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J].中国社会科学,1995,(1).

[4]尚新,李刚.范畴化理论的误区:家族相似性[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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