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通河『养鱼执法』
近日,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哈尔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前往哈尔滨市通河县,调查证实:在通河县,私家小排量车只要交5000元罚款,即可“合法”营运一年。
据通河县运管站统计,2009年年初以来,有254辆私家小排量车通过交罚款的方式获得了“合法”营运一年的权利,其中24辆车因家庭条件困难交罚款3000元。通河县有关部门认为,此举既解决了下岗职工的生计,扶贫解困,还支持了国家拉动内需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的政策。
对此,通河县的当事车主不以为然。车主小张算了一笔账:“合法的出租车每月税费和管理费等需要200元,每年两次二级保养264元,还有一些保险培训费,加到一起才3000多元。而且合法的车可以跑全国,我的高价车只能跑通河,还落了个‘政府照顾’。”
对通河的这种现象,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教授苗正达说,这就是“养鱼式执法”。
(文/郭毅据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