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防测水平,完善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危害,近年来,沂水县不断加大对地质灾害的宣传和资金投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地质灾害隐患逐年减少,2009年 11月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一是全面摸清地质灾害点。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摸清了全县的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点,涉及 15个乡镇,共 57个灾害点。二是科学制定规划。2007年沂水县人民政府编写了《山东省沂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7—2020年),制订了沂水县的规划总目标和近中期目标 (2007—2010年)、远期目标(2010—2020年),将沂水县划分为 7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并根据各区情况确定了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是健全了地质灾害监测与信息网络建设。对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由当地政府指派专人进行监测,明确防灾、监测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制定防灾方案。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及时掌握、发现并发布信息和预警。四是为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测水平,探索防治措施和管理经验,根据沂水县地质灾害现状及危害程度分区,到 2009年底,先后在圈里乡建立滑坡监测治理示范区,在杨庄铁矿建立地质灾害治理示范区。五是完善应急反应系统。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各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乡镇认真建立起了完善的应急反应机制。六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至 2009年底县、乡、村、企(业)共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300余万元,争取上级扶持项目 4个,资金550万元。七是开展“十有县”建设。2009年 4月,沂水县作为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的山区大县,提早行动,积极开展“十有县”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等十项内容,狠抓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形成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体系,实施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后总结等制度,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深化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沂水县局 夏君栋,田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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