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了解到,该市7月1日起报建的项目,在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前应向市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使用预拌砂浆的承诺书。该局还要求,建设单位要向设计、施工单位明确提出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并按此编制工程概预算。
据介绍,这是减少建设领域噪声和粉尘污染、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能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这也是去年年底开始施行《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根据要求,深圳市质监总站、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将要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在2010年7月20日之前,组织对2009年12月1日以后报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以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开展砂浆“禁现”专项执法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