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川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城乡规划是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最重要的公共政策,是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蓝图,是管理城市和乡村建设的重要依据。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必须加强和改革创新城乡规划。“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明确要求。
农村人居环境差,这是多种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主要是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村庄规划和管理缺位等原因造成。中央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检验标准提了出来,这对促进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是龙头。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既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从保护农民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正确进行乡村生产、生活的空间布局,重点配套建设好基础设施如道路、公共村场、文体活动、给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家禽集中圈养等,还要注意保护好村内的古树名木、名人故居、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古村落,并注意挖掘和传承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民俗民风。当前的规划者一味的只是把城市模式搬到农村,这些完全同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本意相违背。
农村人居环境是由农村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共同组成的,农村的环境是由农村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共同组成的,是对农村的生态、环境、社会等各方面的综合反映,是城乡人居环境中的重要内容,其规划对于指导农村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以及区域整体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农村人居环境体系的行政等级和作用的层次来划分,可以分为中心村、基层村和集镇。这种分类的主要依据是村庄的等级层次、人口、经济及发展条件等要素。其中集镇主要是指乡镇地域内除乡镇驻地外的经济中心、服务中心,比一般的中心村具备更为丰富的公共服务功能,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带动乡镇地域经济发展的作用。中心村是行政村村域的管理中心、服务中心、居住中心,为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性基础设施配置比较齐全,村庄生产生活功能相对完善的人居环境。基层村是指村域内除中心村以外保留的居民点,主要为居住,仅配套为村民服务的简单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村庄道路硬化。村庄之间、村庄内部的道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方便农民生活、提升居住质量、支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硬件条件。2)村镇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近年来,还有不少地方,村庄垃圾和污水不处理,随意堆弃、肆意排放,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地要将创建公共卫生放在重要地位,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可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就地回收利用,坚持减量化、无害化,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3)加强农居安全。各地在村庄整治中,引导农房建设逐渐从单纯追求面积向不断完善功能转变,从单纯注重住房建设向注重改善居住环境转变,从简单模仿建筑和装修形式向更加注重安全和乡土特色转变,既满足抗震、通风、采光、保暖、消防、安全等建筑结构要求,也要适应现代农村发展,妥善考虑储藏、晾晒、团聚等方面的需要。4)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村庄原有的设施、原有的条件、原有的基础,按照公益性、急需性和可承受性的原则,改善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解决农村喝干净水、用卫生厕、走平坦路、住安全房的问题。加大村庄整治力度,要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依托县域小城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优势,推动村庄整治由点向片区、面上和县域扩展。5)优先发展重点镇。重点镇对于带动现代农业、为农村特色产业服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用明显。必须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优先支持重点镇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重点小城镇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增强集聚产业和吸纳人口、繁荣县域经济的能力;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现有规模较大的重点小城镇适度扩展行政权能,增强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改善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就业创业条件,探索建设返乡创业园区,研究解决转移进城进镇农民的住房问题,推进农民带资进镇,引导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农村村庄环境整治规划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手段,其内容主要涵盖农村日常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公用设施、环境质量保障和安全保障设施,以及村容村貌的整治整修等,包括村庄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性公共服务设施、环境设施、防灾减灾设施和村庄环境面貌等的整治。农村区域村庄布点规划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依据。
城乡统筹是在我国特定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统一规划城市与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针对城乡关系失调的领域,通过制度创新和一系列的政策,理顺城乡融通的渠道,填补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为城乡协调发展创造条件。城乡统筹发展的直接目标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对于农村地区而言,统筹城乡发展包含两个相互关联的内容:1)城市与乡村无障碍的经济社会联系;2)农村地区本身的发展。
从农村人居环境体系的发展和与城镇关系来划分,依据村庄的地理位置、人口、经济特征、村庄特色,以及未来村庄发展前景等因素,可将农村人居环境的策略划分为并入城镇村庄、城镇周边村庄、集聚发展村庄、控制发展村和撤并发展村庄等不同类型。
城乡统筹发展条件下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是属于引导性的发展策略,其实施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该策略的核心作用是引导政府公共财政资源在农村建设中的投入方向,即依据规划所确定的村庄类型,确定政府投入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内容与强度。同时,通过策略实施的引导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逐步引导村民向重点村庄聚集,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绿色住宅”作为一种新兴起的生态人居建筑理念已深入人心。注重居住环境的生态循环,节能环保成为了“绿色住宅”的首要条件。其实绿色住宅不单指个体的住宅,也包括整个体系。在新农村规划中,我们应当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运用生态学、建筑学和植物学等的基本原理,处理好住宅建筑与整个周边环境的关系,使住宅和环境等成为一个有机的结合体。以本地植物为基体,共同组成一个既适合人居住又生态循环的系统,以达到自然、建筑和人三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在具体设计上,注重本地植物的运用和不同植物各方面之间的相互补充融合。
[1] 吴良镛.人居环境科学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 强 健.村镇景观当风流——北京郊区村镇景观规划建设之我见[J].城乡建设,2004(6):89-92.
[3] 方 明,刘 军.新农村建设政策理论文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版社,2006.
[4] 彭振伟,孙 婕.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居环境体系比较[J].城市规划学刊,2007(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