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鹏程
(吉县水利水保局,山西 吉县 042200)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关系到社会文明化进程与经济的发展,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近年来,吉县以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黄土高原水保坝系、水保国债、退耕还林还草等一批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为契机,以小流域治理为主的生态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截至2009年底,全县共完成水保初治面积721.9km2,占流失面积的51.4%,打旱井1750眼,建设人字坝56处,大型骨干坝75座,中小型淤地坝280座。通过多年的综合治理,年新增蓄水能力54.9万m3,保土26万t,林草覆盖率由原来的26.5%增加到32%,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新增基本农田14054.2hm2,农民人均纯收入由过去的1250元增加到现在的1913.2元,初步显示出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治理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为保证水保生态项目建设科学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并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吉县水利水保局在规划统筹、措施配套上坚持做到了“三个结合”。
按照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总体规划,结合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传统优势,在项目实施前,从产业的合理布局考虑,明确了垣、坡、沟配套治理,林、果、粮综合开发的工作思路。垣面修梯田,栽植以苹果为主的水果经济林;缓坡整条带,栽植以仁用杏、核桃为主的干果经济林;陡坡挖坑,栽植以刺槐、侧柏为主的水保林;沟底打坝淤地,河川闸坝蓄水,发展以土豆、谷子为主的小杂粮。水保项目工程为农业调产创造了必要条件,农业调产为项目工程注入了强劲活力,围绕调产建项目,建好项目促调产的良好格局初步形成。
为从根本上改变吉县恶劣的生存和生产条件,县委、县政府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大县”的战略决策,并结合项目建设制定了生态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书记挂帅、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生态环境建设领导组。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生态建设责任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书记、县长坚持抓“一把手工程”,带头包点,促进生态工程建设。在用人导向上,明确提出了“摆开战场看干部,打了胜仗用干部,严格考核,奖优罚劣”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大搞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项目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生态建设的主导是项目工程,主体是农民群众。在实际工作中,吉县以生态项目建设为契机,不断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积极转换水保投入机制,在治沟、造林育苗、办水等领域,通过承包、租赁、股份、拍卖等多种形式,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治理的积极性,鼓励和扶持大户治理,发展庄园经济。东赵村村民窦正南购买本村才家嘴流域“四荒”地450hm2,经过多年治理,将一座有五道梁、四条沟、十面坡的荒山变成了一个树林茂盛、花果飘香的绿色庄园,极大地鼓舞了当地群众治山治水的积极性。
为确保全县水保生态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与标准,保障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吉县在项目实施管理上采取了专业队治理的办法,并推行三项制度。一是项目合同制。根据工程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将重点水利水保工程以公开投标的形式承包给有一定资质的施工单位。双方签订以保进度、保质量、保预算为主要内容的施工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二是项目监理制。每个项目都成立了监理组,负责对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逐地块、逐地段进行质量检查、技术把关,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三是项目报账制。根据验收组和监理组的报告,结合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各组负责人把关,建设部门审批拨付工程款项,从程序上、制度上保证了专款专用。
为使工程建设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益,吉县在水保生态建设上尤其注重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了工程科技含量。一是推广生土熟化技术,对新修梯田实施机械深耕,施用黑矾和有机肥料,缩短生土的熟化期,保证当年农作物不减产。二是推广乔灌混交造林技术,对坡面造林选用适生树种,实行乔木与灌木团状混交、带状混交,提高工程蓄水保土能力。三是推广农林草复合种植技术,在梯田地埂种植黄花菜,在流坡和果园种植苜蓿、小冠花,既保持水土,又为发展舍饲圈养提供了原饲料,最终实现了农民增收。四是推广容器育苗技术,实行苗木起、运、栽“五包装”,即土包装、布包装、泥包装、药包装、袋包装,有效增强抗旱保墒能力,提高了造林成活率。五是推广生树种,人工造林以刺槐、侧柏、油松等乡土树种为主,并积极引进新特优树种。六是推广舍饲圈养,改良传统畜牧品种。从山东引进质高价优、生长期短、适宜圈养的小尾寒羊培育发展,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增加了农民收入。
针对以往生态项目区乱砍滥伐、乱放滥牧、乱开滥垦,人为破坏大,林牧矛盾突出等问题,吉县坚持一手抓封禁,一手抓疏导,妥善处理,积极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方面,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在生态项目区封山禁牧的实施意见》,结合天然林保护工程,分别划定了禁牧区和放牧区,同时制定了奖励和处罚规定,并得到了有力实施。水保项目区完成封禁面积460km2,生物围栏5.6km,机械围栏40km,工程围栏3.0km。另一方面,利用扶贫资金对项目区100人以下的山庄窝铺进行移民搬迁,建设移民新村15个,搬迁人口4500人,推广沼气用户275户,发展舍饲圈养230户,在保障项目区生态修复的同时,有效改善了广大群众的生存条件。
吉县积极深化水保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时将新修农田承包到户,将小片新造林地承包到户,并颁发了土地证、林权证,及时把治理成果交给群众去管护和经营。对集中连片的林地,由所在村委确定管护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县水保部门、各村委、管护人签定管护目标责任书,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管理项目工程,确保治理成果永续利用。
针对淤地坝工程存在的分散难管,病坝、险坝多等问题,县政府研究出台了“护坝田”制度,即每座淤地坝建成后,按照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原则,从新增农田中划出1.2~1.5hm2,由乡镇水管站进行经营,收入用于淤地坝管理和维护,实现以田养坝、以坝护田,使淤地坝工程管理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随着吉县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开矿、筑路等生产建设活动不断增加,再加上一些不合理的生产建设项目和人为破坏活动,大量植被被毁,土壤侵蚀加剧,产生了新的水土流失。因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必须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对各类新上马生产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项目进行依法审查,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不能审批立项。对现有生产建设项目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对没有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要限期改正,确保生产建设项目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二是建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网站,及时获悉人为水土流失案件,坚决制止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吉县水土流失严重,群众居住分散,经济基础差,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必须充分重视典型引路和项目带动作用。通过综合治理典型,可为群众开展生态治理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上级财政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及群众无力投入的问题。当前,要继续抓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大规模开展,最终实现吉县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