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诣
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我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只有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才能更有效地吸引资金投入农业,增大农业投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机械的使用和农业技术的推广,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
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土地适度经营过程中出台了不少的激励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收到一定成效。尤其是近几年,通过加大推进土地流转力度,积极引进各类业主,以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土地规模经营不断发展。我区形成了不少各种形式土地规模经营的典型,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推动全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区土地经营规模50~100亩的业主36个,101~200亩的业主11个,200亩以上的业主11个。目前已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花卉产业基地、蔬菜产业基地、水果产业基地和畜牧产业基地。
1.现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存在影响 一方面,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实行至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根植于农民的意识中,他们已习惯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模式,农地资源实际上也承载着农村人口较为沉重的社会福利保障功能,对大多数农民而言,土地就是“养命田”,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强,难以放弃对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另一方面,由于土地经营权的细化,使土地集中连片的规模流转不容易,以企业、业主为主体开展的规模化租赁受到经营权保护的制约,转包、转让、互换只是在个别农户间进行,难成规模化气候。例如翠屏区人均拥有耕地0.7亩,如果规模流转按30亩计算,将涉及约43个农民,一旦少数农户拒绝流转,就可能“流产”或受到影响。
2.农业生产条件较差 川南山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决定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很低,农业生产方式仍属于劳动密集型粗放式经营。同时水利、道路等基础条件也较差,使农业生产成本难以降低。这些因素给引进业主和引导农民自身开展土地规模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据2009年6月统计,翠屏区土地流转面积35 961亩中70%是在农户之间面积小于5亩的小规模流转。
3.农产品优质率和转化增值率不高,影响到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由于目前传统产业仍占有较大比重,农产品卖难问题仍然突出,没有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主导产品,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发挥不出来,产业化经营实现面临困难。因此,迫切需要找寻市场竞争较强的又能发挥地方资源优势的主导产品,以优势主导产品打造优势产业带,形成优势产业基地。
4.经营载体还较缺乏 目前全区共有68家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但参与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还不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22家,但与农户之间大多是松散型协作关系,很少直接参与土地规模经营,龙头企业对农村产业结构的导向效应和周边辐射效果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5.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风险保障问题 一些成规模的土地流转,流转出土地的农户和受让的业主不到主管部门备案,给管理带来一定困难;还有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不规范、不完整,权责利不明确。这些问题,造成土地流转合同的稳定性、约束力不强。一方面当业主支付土地承包费(租金)发生困难时,大多不再履约,一走了之,给农民造成利益损失;另一方面当业主承包土地产出实现的经济效益超过了农民出租土地时的预期值,农民会提出增加承包金或者终止合同的要求,严重的甚至出现业主无法经营下去,被迫离开。
1.以“合作”为核心,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度,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合作制度是在联产承包责任制“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再将使用权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户以承包权入股参与经营和分配。这种体制不仅能有效解决农户分散经营风险高、效益低的问题,而且能通过股权分红获得土地长期的效益。对土地经营权的股份化这一有效形式,应及时进行引导和支持。
2.加快农村土地合理、有序、规范化流转
(1)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等促进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 对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农民,一次性给予0.5万元/亩补助;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且依法办理农转非的给予一次性补偿(按50元/m2计);区政府根据土地流转规模和期限,每年安排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用于对土地规模经营业主给予100~300元/亩的奖励性补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对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新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且面积连片100亩以上,经工商部门登记,运作规范,给予合作社3万元一次性补助。
(2)支持鼓励农民放弃承包土地
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工作,创造更多的非农产业岗位,鼓励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转变身份,鼓励长期外出迁入城镇并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对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偿、补助,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拓展空间。
(3)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流转土地
农民在流转承包土地时,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因地制宜的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性,积极鼓励和引导在国家基本法律范围内大胆创新。并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使土地向种植业能人、大户流转,充分发挥能人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要完善农村经营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网络平台,畅通土地供求信息渠道,及时为广大农户免费提供土地流转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土地登记、信息发布、权属变更、纠纷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务。同时依托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实施土地流转的指导、服务、管理职责,做好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保障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3.依托龙头企业,培育主导产业,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多样性
(1)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主导产业,以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土地规模经营
要围绕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农业自然条件等地域特点,立足当地资源,培育主导产业。抓住两个环节:一是要发挥比较优势,做精特色产业,推动标准化生产,扩大农业栽培规模,提高增值转化能力;二是要尊重历史传统,以效益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农民能接受的产业为内容,通过政策拉动、典型推动、效益带动、科技带动等措施,提高产量和产值。下一步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宜宾市翠屏区新农村建设产业规划》,以促进我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更快发展。
(2)积极扶持龙头企业,以企业带动战略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龙头企业涵盖3类产业:可以是生产加工企业,也可以是中介组织和专业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它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它肩负有开拓市场、创新科技、带动农户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任,能够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商品生产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只要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够进行农产品深精加工,为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商品生产走向市场实现农民增收的,就能成为龙头企业。我区以叙府酒业、叙府茶叶、宜宾芽菜为代表的一批龙头企业已形成了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全区目前已发展龙头企业22家,年实现销售收入11.88亿元。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包括周边辐射)51.7万户,解决劳动力就业3 483人。今后要加大扶持力度,壮大已有的龙头企业,发展新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
(3)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通过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从而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模式不一定只以单一的土地集中连片在少数人手中的规模经营模式出现,也可以根据山区的地域特色,把传统的千家万户分散生产模式,通过一种农民乐于接受的组织形式,使农民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成各种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互助合作组织(如村一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便协调生产,加强对企业和市场的联系,发挥群体优势。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完善支持保障措施
在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同时,须将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统筹安排,消除农民放弃土地承包权或经营权后的后顾之忧,结合当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完善相关的保障措施。
(1)大力实施农民工就业培训 土地流转后,必然新增一批富余劳动力,需要重新安置就业。为此,应进一步完善农民转移就业培训机制,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的转移就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再就业能力。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现状和就业愿望,按照“订单式培训、承建制输出、全方位维权”的思路,健全一条龙服务体系,推进产业化劳务输出,拓宽农民就业渠道,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拓展土地流转空间,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不断做大劳务输出产业,开辟农民就业的“第二渠道”,推动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特长,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形成土地互助合作方式。
(2)全面对接城乡社保体系 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镇就业和在项目征地过程中失地的农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引导他们从土地流转、失地补偿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解决后顾之忧,避免他们再次返村争地。
(3)逐步增加农村养老投入 逐步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通过采取土地经营权收益、财政补贴等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增强农村人口养老保障能力。重点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尤其是解决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让他们放心地参与流转土地。
(4)不断完善农村医保设施 加快社区、村居医疗服务站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农村医保制度,实现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有保障的医疗保障格局,切实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
总之,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一个系统工程,面临的困难较多,推进较难,需要长期不懈地抓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创新办法和机制,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使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从而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通联: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牧局 6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