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万仲, 耿海中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邓小平制度建党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制度建设理论。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早期,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思想,直接参加了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许多实践,并指出了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在党的生活中的意义。恩格斯说:“一个有生命力的党所借以进行活动的法权基础,不仅必须由它自己建立,而且还必须可以随时改变。……一个党丧失了作出有约束力的决议的可能性,它就只能在自己的活的、经常变化的需要中去寻找自己的法规。”[1](P395)但由于当时整个资本主义处于上升时期,马克思主义政党地位及相应条件的限制,他们没有也不可能对党的制度建设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讨论。
最早将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一个制度整体写入党的章程中并对其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作出深刻阐述的是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列宁。列宁逝世后,由于当时苏联国内外的形势的变化,斯大林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搞个人集权,损害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破坏了党的正常民主生活,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产党的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走了一段曲折的道路。
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也是领导党进行伟大建设的过程。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核心,毛泽东一直注重党的自身建设。着重思想建党是毛泽东党建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毛泽东党建思想的鲜明特点。除此之外,毛泽东对党的制度建设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果,初步建立了党的基本制度。早在井冈山时期,他就强调纠正非组织观点,主张执行民主集中主义制度。1929年12月,毛泽东在古田会议决议中,即提出了“支部建在连上”这一制度建党的基本形式,为实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打下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的结合,为党确立了正确的路线,并强调按照斗争的需要,制定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针对张国涛严重破坏纪律的行为,毛泽东提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规,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之外,还必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2](P528)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全会制定并通过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于巩固党的集中统一,实现党对抗日战争领导,改善抗日根据地党政军民关系,夺取抗日胜利,都起了重要作用。解放战争时期,特别是在全国解放在望的情况下,要求全党必须在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统一起来,克服党内出现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来加速这种胜利。毛泽东提出了建立报告制度,即“各中央局和分局,由书记负责 (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的不良习惯”[3](P1264-1265)。除此之外,在1948年9月,作出《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1定,强调“今后从中央局到地委,从前委至旅委以及军区 (军分会或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民众团体党组、通讯社和报社党组,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3](P1340)。这里,毛泽东已经明确了党规党纪建设的重要性。建国后,毛泽东对有关的制度建党仍有重大的研究。但从整体而言,尽管毛泽东在党的制度建设问题上作出了相当的努力,但受限于当时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并没有把精力放到通过完善制度来加强党的建设的途径上来,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制度缺位和制度虚设问题,部分制定出来的制度或是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或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贯彻执行。尤其是在毛泽东晚年时期,毛泽东的个人威望也到达了顶峰,在党内形成了一种对毛泽东高度信任和依赖心理,轻视制度作用,1957年以后毛泽东所犯的错误,无疑受到制度问题的影响。邓小平曾就此指出:“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生活比较正常。可惜,这些好的传统没有坚持下来,也没有形成严格的完善的制度。”“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4](P330-333)
邓小平在总结了党的成功经验和挫折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极端必要性。邓小平认为,“文化大革命”中之所以发生许多不正常的现象,归根结底是因为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没有得到贯彻和坚持。他深刻指出“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了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致对党对国家对他人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4](P33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认真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开始了一系列拨乱反正的重大举措。在此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注重制度建设的重要思想。在1980年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4](P333)“制度是决定因素”[4](P308)。之后,党在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强调要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从此,我国的法制建设、党的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邓小平“制度建党”思想有着丰富的内容:
其一,在党的制度建设上,邓小平第一次把党的制度区分为基本制度、根本制度和具体制度。邓小平的基本思路是:“坚持基本制度,完善根本制度,健全具体制度”。邓小平把社会主义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都列为基本制度,要求始终坚持。邓小平指出这些制度是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符合中国国情、党情的好制度,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邓小平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制度。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邓小平的主要贡献,一是科学总结了执政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经验教训,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同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起来,强调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国家的最根本的领导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不可分的组成部分”[4](P175)必须坚持和健全。二是深刻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指出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4](P175)。指明了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各自的地位以及相互关系,强调二者的辩证统一。三是适应执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强调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整体思路上必须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重心放在扩大民主上,把发展民主作为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方针,以保障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四是根据新的实际,提出中央要有权威的思想,强调“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就是全党服从中央”[4](P271);改革和建设必须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五是各级党组织都要建设过硬的领导集体,形成集体领导,并且这个集体要有一个核心。他说:“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共产党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好的政治局常委会”[5](P365);“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5](P310)这个领导集体的核心要对重大问题和日常工作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六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避免决策失误,克服决策过程中无人负责的现象。七是提出最重要的是制度问题,要把民主集中制建设纳入到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4](P146)。邓小平认为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等则是具体制度,提出要通过对这些具体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改进完善,最终“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制度体系”。比如要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使党内生活正常化;加强党的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使之有利于选拔和使用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以便使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法规化,使党内生活在各个方面都得到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其二,邓小平指出“制度建党”的关键是解决四大问题:官僚主义问题、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家长制问题、干部职务终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和腐败问题。邓小平指出,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权力过分集中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固然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思想作风问题,有封建专制制度的影响,还有剥削阶级思想的腐蚀,等等。但是,最根本的是与我们的制度不健全有关。“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中国共产党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来解决和纠正党本身存在的问题,从而赢得人民的拥护,只有从制度上寻找突破口。
其三,邓小平提出“制度建党”的核心是正确处理党和政府、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实现党和政府、中央与地方的制度性分权。邓小平指出:“过去在中央和地方之问,分过几次权,但每次都没有涉及到党同政府、经济组织群众团体等等之问如何划分职权范围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后,特别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建设成为党的中心任务。因此,党的政治领导职能与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职能理应适当分开,但这一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在党与政府的关系方面,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往往集中于儿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致使党的集体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方面,强调中央集中太多,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不够,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发扬不够。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有两条,一是党与政府的制度性分权,实现党政职能分开,二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完善民主集中制,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等等。
邓小平制度建党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今我国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否具有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是党具备不具备现代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由一系列具体制度组成的,并且还有与之相配套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党的领导工作必须要与市场经济的这一特点相适应,依法进行领导,这必然需要一套严密的科学制度体系来规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者的领导活动。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党内生活必须要与市场经济的这一特点相适应,就必须要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克服官僚主义、集权和专断作风,这就需要党的组织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生活制度和管理制度,使党员时时受到党性和党纪的约束,使其正确处理好个体和整体、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以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邓小平同志历来强调并重视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提出了科学的学习制度。他指出“我们现在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代和任务不同了,要学习的新知识确实很多,这就更要求我们努力针对新的实际,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5](P146-147)在新的历史时期,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变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在深入,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全党,突出强调党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构建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在全党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要落实这一举措,关键在于要完善和落实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学习制度化,常规化,这是建立健全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制度保障。
1.制度建设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保证。邓小平曾说:“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4](P332)。“制度问题的具体表现为 3一是重人轻制,决策主要靠领导人的个人素质,而不是靠集中民主智慧的机制;二是重经验轻科学,决策主要靠领导者的工作经验,而不注意借助“外脑”的作用,充分利用研究机构、现代科学手段进行论证。这样就会造成决策没有严密和科学的程序,往往会出现决策失误。因此,完善决策制度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根本保证。
2.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改善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保证。在谈到如何铲除党内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时,邓小平强调:“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5](P379)因此,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执政地位,就必须注重健全党内各项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3.制度建设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是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来体现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是否巩固。如何才能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了一个重要的保证就是要建立健全一整套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土作制度。健全的制度是形成正确路线的可靠基础和重要保证,也是落实各项方针政策、纠正决策失误的有效武器。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M].人民出版社,1972.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