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淼
(河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1)
关于杰肯道夫普遍语法观点的思考
王淼
(河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1)
普遍语法/语言习得机制理论是乔姆斯基语法理论的核心,乔姆斯基的弟子杰肯道夫对其进行了修改,发展和完善。他认为语言是在环境与语言习得机制共同作用下习得的。通过总结和分析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不排除其有合理性,但主要提出了对杰肯道夫论证的质疑,即认为语言是在环境和一般认知能力共同作用下习得的。
普遍语法;语言习得;环境;认知能力
Universal Grammar节选自杰肯道夫的著作Foundations of Language,他分四部分全面地评述了乔母斯基普遍语法理论的合理性与不足,并认为语言是在环境与语言习得机制共同作用下习得的,但本文作者在仔细研读之后发现杰肯道夫评述也有不足,并提出了人类能够习得语言的真正原因是环境与认知能力的相互作用。
杰肯道夫在文章分四部分介绍了自己对普遍语法的理解和看法。第一部分从整体上概括了普遍语法,并对人们可能对该假设容易误解的地方进行了纠正和解释。第二部分杰肯道夫列举了一些解释乔母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合理性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生成语言学家对语言普遍现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构建出了普遍语法的理论框架。(2)杰肯道夫认为习得语言的过程是先天的语言机制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并用儿童习得词语的过程证实了该理论,同时阐述了语言习得悖论。(3)普遍语法的假设可以从生物遗传学上找到佐证。(4)杰肯道夫列举了许多支持普遍语法证据,包括物种特性,语言习得关键期,分离(dissociation),语言上的白痴天才—有良好语言能力却有很差的认知能力的人,及语言的创造性。第三部分杰肯道夫总结了影响普遍语法理论的因素,即:影响因素包括母语数据和初始状态;初始状态包括学习机制和预存结构。
(一)普遍语法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在这篇材料中,杰肯道夫分别对乔母斯基的“刺激贫乏论”和“刺激贫乏论”的对立观点进行了分析,并认为它们都有缺陷,不足于解释儿童语言习得问题,因此采用折中的观点,提出普遍语法与环境同等重要。
刺激贫乏论是乔母斯基普遍语法中的一个最有影响力的学说。按照这一观点,儿童在习得语言过程中可接触到的语言输入极其残缺和不足,因此环境因素(包括父母的语言)并不能左右儿童的语言发展模式,但是儿童最终却能掌握一套丰富又复杂的语言知识系统(杨小璐,2004:131)。相反,普遍语法的反对者则认为乔母斯基的“刺激贫乏论”实属无稽之谈。他们认为儿童所接触的环境输入远远比乔母斯基想象的多。例如:“妈妈式说话方式”的灌入,对社会语境的了解,单词的掌握等都是儿童所要接触的环境。杰肯道夫在不同理论的影响下提出了折中观点,当然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笔者认为真正在语言习得中起关键作用的应该是环境和认知能力的相互作用。
首先,环境因素的影响不可估量,后天的学习必不可少。因为语言规则存在于语言材料和语言输入之中,只有在大量可接触的周围环境语言输入的情况下,才算真正的迈出了语言习得的第一步。
如果从出生到两岁期间,幼儿的主要语言活动是听,听就是在环境中学习,任何有责任心和爱心的父母都会采用各种方式,不厌其烦地帮助孩子学习语言。一般情况下,父母向孩子输入的都是些既合乎语法又极其简单的句子,除了“妈妈式的说话方式”之外,孩子们还经常听到外界人们之间的日常交流。因此,幼儿的语言知识是通过漫长的学习过程获得的,绝非与生俱来。整天在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生活,即使是原本有正常语言能力的人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把自己的语言淡忘。就拿“狼孩”这个例子来说吧,为什么他会没有语言呢?难道就是因为他缺少环境的触发作用吗?事实上,狼孩是由于未接受社会环境和教育,因而狼孩在拥有狼性的同时失去了人性。此时,乔母斯基的坚信者肯定会反驳道:既然是因为缺乏环境因素,那为什么把狼孩带到正常人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也不能像其他正常人一样说出流利的语言呢?那是因为人类在对外界语言和非语言信息进行加工时受到其认识能力的制约,这种认知能力又与一定的年龄阶段相联系,决定了儿童在认知发展的特定阶段习得特定的语言结构。但是狼孩在没有人烟的地方已经生活了数年之久,他们的认知能力根本就没在社会环境中得到发展,甚至是在那期间就没得以起步。所以说,即使是狼孩回到人类生活之中也仅仅是靠着极其微弱的认知能力习得到一些简单的词汇和一些再基础不过的语法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在乔母斯基的论述中,他对初始状态的描述是从孩子出生为起点,而婴儿在母体中的已经具有了生命,所以说他缺乏对婴儿在母体十个月内的研究。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胎儿在母体中完全可以透过母亲的氧水对外界环境做出反应,因此现在胎教在社会中广泛被人接受。比如:给孩子讲故事,听音乐,外界人们之间的谈话交流都对孩子有着一定的影响。
另外,按照皮亚杰的观点,认知的发展先于语言的发展,语言的发展以最初的认知发展为前提(石毓智,2005:4)。因此有什么样的认知方式,认知程序就会决定有什么样的话语顺序,话语类型等,即语言习得由基本的认知能力协同完成。例如,人类的归纳概括能力在语言习得中很重要。就拿名词复数这一基本语法来说,在习得语言的过程中,儿童经常性的听到名词之后加“s”这一现象来表达多个物体,并且发现以“s”“x”“o”结尾的名词通常是加上“es”来表示,以“f”结尾的名词变为“v”再加“es”。因此,在以后说话写作过程中,当用到从未听说过的名词,他们就会未加考虑的加上“s”或“es”。这是为什么呢?很明显,儿童在大量的语言输入面前逐渐地适应了这些外部环境,最终以自己的归纳概括能力把这种名词复数的语法规则形成于大脑。除此之外,人的记忆能力有着记忆容量大,持续时间长,相对复杂等特点,所以儿童能把一些不规则的名词复数现象牢牢记入脑中。在一群具有正常语言能力的孩子中,就能发现稍微大的孩子能正确的表达“photo”的复数“photos”,但稍微小的一些孩子却按一般规律推出错误的形式“photos”。除了以上两种重要的认知能力之外,人的符号表征能力,联想推理能力,声音、形状的辨别能力等几种与语言习得有着密切关系的几种能力。
综上所述,环境与认知能力的共同作用才能使得语言的发展顺利进行。
(二)语言习得关键期。在这篇材料中,杰肯道夫认为乔母斯基学说中普遍语法/语言机制的另一个有力的支持就是文中所提到的语言习得关键期(主要是针对第二语言进行探讨的)。
所谓“关键期假说”理论是列宁伯格在对儿童语言学习障碍的研究后指出语言学习的过程中存在一段时间,在该段时间内,语言的习得最为容易,而超过这段时间,语言的习得能力就会受到限制,也就是说在人的大脑发育成熟过程中存在着一个关键阶段,在此阶段内语言习得能够自然地好不费力地发生,但超过一定年龄后,大脑不在具有这种处理语言输入的能力。(张巧娟,2007:60)
对此本人表示怀疑。首先,语言习得关键期是否真的存在?所有的二语学习者,不论年龄大小,只要在相同的条件下有着大量的语言输入和合适的情感过滤都能学好一门语言。人们普遍认为儿童的二语能力要比成人高,本人却不这么认为,理由如下:(1)与儿童相比,成人的生活相对复杂,所以,他们不能全身心地投入过多的时间去学习语言,但时间是做任何事情的保证,就没有足够时间学习这一点来解释成人在学习语言中所处的劣势地位就显得合情合理了。(2)人的认知能力是不断发展的,直到顶峰。相对于儿童,成人有着较强的认知能力,因此他们拥有较强的记忆容量,在处理信息材料时能够同时抽取更多的信息进行加工,并且由于他们的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极强,所以他们处于一个不利的学习环境之中。综上所述,语言习得关键期根本不存在。既然没有语言习得关键期这一理论,又怎么能用其来证明普遍语法/语言机制呢?再者,即使语言习得关键期理论确实存在,它能怎么证明普遍语法呢?根据皮亚杰的观点,语言能力是建立在认知能力之上的,所以语言习得关键期也应该以语言能力为基础。认知能力的发展呈抛物线状,发展到顶峰就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呈现出衰退现象,由此可以推出,这一抛物线基本上应该与语言能力发展趋势曲线相吻合。显而意见,这一理论与普遍语法/语言机制思想很难联系在一起。
综上所述,第二语言学习是否存在关键期到目前为止是有争论的,起码从目前研究成果来看,根本得不到科学研究的证实。
语言的创造性是杰肯道夫证明普遍语法/语言习得机制的证据之一。该创造性(不包括语言具有的无限创造能力这一创造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父母不懂手势语的聋哑儿童可以创造出“家用手势语”(Home Sign)。(2)当不同语言的人必须要相互沟通以完成某件事时,他们会发明出一套暂时用的术语,即“洋泾浜”(Pidgin)。(3)只要把一群刚要学习母语的小孩放入一个洋泾浜的语言情景中,孩子们就会不满意于重复这种片断的语句,而会注入文法的复杂性,使这种洋泾浜变成一种全新的语言,即克里奥语(Creole)。
对于该观点笔者持肯定态度的。首先,如果儿童从一出生就生长在一个沉寂的世界里或生长在一个没有正常语言的环境中,这里根本没有语言输入的反复刺激,即使他们在胚胎中受到了一定的语言输入,但是也极其微少,根本不足于考虑环境的重要作用。此外,这种创造能力也没可能建立在一般认知能力之上。按照皮亚杰的观点来说,人根本没有先天的认知能力,包括语言在内的所有认知获得都被看作是逐步构造过程的结果。也就是说人类先天只是具有某种图式,正是这种先天图式决定着认知能力的最初发展,而认知能力的发展与年龄有密切关系的。所以说在上面的情况中,人的认知能力的发展肯定会受到严格的限制,也就是说这三种特殊的创造性语言根本没受到认知能力的制约。
在没有受到环境,或认知能力,或环境和认知能力的影响下,孩子是如何创造出这三种语言的呢?本人认为现在惟一能做出解释的就是儿童天生就有一种产生语言的语言机制。这看起来与上面本人所论证的语言习得是在环境中的学习策略和一般的认知能力共同作用的情况下获得(该论点用于反驳杰肯道夫所坚持的语言习得是环境与语言机制相结合的观点)相矛盾。但事实上,这三种语言的创造性与上面所提到的语言习得过程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现象,所以是可以相提并论的。
从现有的文献来看,乔母斯基肯定的认为语言能力就是因为大脑里天生就存在普遍语法/语言习得机制。关于这一点,杰肯道夫明确地依据辩证思维的方法一定程度上给予了修改、继承和完善。通过对杰肯道夫这篇材料的分析,笔者认为,有力的证据确实不乏存在,但其“环境与语言习得机制相互作用论”存在着极大缺陷,因为环境与认知能力的相互作用才是人类能够习得语言的真正原因。
[1]Jackendoff,Ray. Foundations of Language[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2]李宇明.儿童语言的发展[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刘振前.第二语言习得关键期假说研究评述[J].当代语言学,2003(2).
[4]石毓智.乔母斯基“普遍语法”假说的反证—来自认知心理学的启示[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1).
[5]杨小璐.关于刺激贫乏论的争论[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4(2).
[6]张巧娟.语言习得关键期假说的探讨[J].厦门教育学院学报,2007(3).
王淼,河南大学外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007级研究生,主要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
2009-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