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的阳光政策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各地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对东部等经济发达地区,在奖励方式上以贴息为主;对中西部地区以补助为主。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实训基地设备更新和购置。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若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于2004年4月30日发布)
要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从2006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务院于2005年10月28日发布)
从2005年起,湖北省教育厅启动“资助万名贫困生行动计划”。决定每年资助万名贫困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其中9000名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学年补贴1000元;另外资助1000名特困家庭学生免费入学,学费由省按每人每学年2000元资助,教材费由市县解决一半、学生出一半,生活费由学校解决。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实施资助贫困家庭万名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湖北省教育厅于2005年12月10日发布)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务院于2007年5月13日发布)
以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实施我省“1150”(省级每年组织培训1000名“双师型”教师和100名职业院校校长、培养选拔50名省级骨干教师)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为重点,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为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省教育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湖北省教育厅于2007年7月6日发布)
建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职业教育示范性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养培训、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
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农村贫困地区不低于50%。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筹措和统筹安排。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7年9月29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