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墨子的“君子喻于利”

2010-08-15 00:53肖双荣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墨家墨子百姓

肖双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中文系,湖南娄底 417001)

论墨子的“君子喻于利”

肖双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中文系,湖南娄底 417001)

儒家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把“义”和“利”二者对立起来;而墨子则认为,“义”和“利”二者是统一的。他把是否合乎天下之公利作为立言的法仪,由此出发,提出了有财相分、兴利、除害等一系列政治主张。不仅如此,墨子还亲身实践其思想主张,终其一生“利天下为之”。

墨子;三表法;兼相爱;交相利

一、“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利”这个概念的外延存在指向的歧异,有公利与私利、利他与利己的区别,在使用这个概念时,儒家和墨子的所指是有差异的。一般说来,儒家在谈及“利”的时候,往往是指私利和利己,而墨子在谈及“利”的时候,往往是指公利和利他。在儒家思想中,公利与私利、利他与利己往往互相矛盾,因此,“利”与“义”之间就存在对立关系,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1]里仁正是这种对立关系的体现。在墨子思想中,由于“利”主要是指公利、利他以及互利,“利”与“义”不仅不是对立关系,反而互相统一。正因为如此,墨子才能明确地把“利”确立为一个最重要的判断标准。他根据是否合乎“利”的原则,对儒家的一些主张和当时的社会现象展开了批判,也提出了自己的一系列主张。

墨子思想诞生于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诸子百家各抒己见,互相进行辩论。出于论辩的需要,在阐述自己的思想主张时,墨子非常注重所述观点的逻辑性。一方面,墨子通过自觉的逻辑思维批驳他人;另一方面,墨子力求观点表述的严密,以免自己的言论被人所驳倒。无论是在墨辩各篇中,还是在其他各篇中,墨子的言论都体现了自觉的逻辑意识。在《非命》中,墨子指出,“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辩”,然而,“明辩此之说将奈何哉”?也就是说,怎样来明辩执有命者的言论的是非呢?墨子的回答是:“必立仪。”[2]非命·上所谓“仪”,这里是指“法仪”,也就是原则和标准。墨子认为,确立原则和标准是进行一切判断的基础:“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2]法仪墨子进一步指出:“言必有三表”,[2]非命·上即立言的法仪、明辩一切言论的是非标准应当是“三表”。

《非命》有上、中、下三篇,每篇都开宗明义地提出了“三表”。三篇对“三表”的语言表述稍有出入,上篇称“言有三表”,中篇和下篇都称“言有三法”,因此,也有后世研究者将其合称为三表法。具体到三表法的内容,三篇的表述也稍有出入,其中,上篇的表述最为完整与严密,因此,后世研究者论及墨子的三表法,往往是以上篇的表述为准。上篇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所谓“本之者”,就是“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所谓“原之者”,就是“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所谓“用之者”,就是“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2]非命·上

《非命》上篇所表述的三表法就是墨子所提出的三条判断标准,不过,这些标准并非并列地处于同一个层面上,而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是经验标准,一类是实践标准。其中的经验标准又分为两种:首先是历史经验标准,即“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然后是现实经验标准,即“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另一类则是实践标准,即“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同时,“三表”之中,“本之”与“原之”属于思想的层面,而“用之”作为实践活动,则是“本之”与“原之”之后最终要达成的目的。也就是说,提出任何主张,固然需要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然而,最根本的判断标准还是需要实践的效果来支持,看这些主张是不是能够“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墨子的思想主张是通过提出许多概念表达出来的,尽管他所提出的概念涉及社会政治的各个方面,然而,却都是根据是否合乎“利”的原则提出来的,“利”是一个能够统率这些概念的关键概念。

关于墨子的思想体系,大家的看法比较一致。根据《鲁问》篇的记载,墨子本人曾经对自己的思想进行过很好的提炼和概括:“子墨子游魏越,曰:‘既得見四方之君子,则将先语?,子墨子曰:‘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喜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则语之兼爱、非攻。曰:择务而从事焉。’”[2]鲁问在这段对话中,墨子采取对症下药的方式,从五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思想主张,而每个方面的主张又细分为两个相关或者相应的方面,对仗十分整齐,最后统共为十大主张,其表述显得非常严谨,呈现了思想自身的系统性。

在这十个概念中,除了“兼爱”之外,其他九个概念中没有一个是“利”,可是,却没有一个不以“利”为目的。“尚贤”,是由于“尚贤”乃为政之本,若一个国家拥有众多的贤良之士,则“国家之治厚”,[2]尚贤·上可以求得国家之富与人民之众,实际上就是求利。“尚同”,是由于上古未有刑政之时,语人异义,因此,必须立政长,上传下达,壹同天下之义,“将以为万民兴利除害”。[2]尚同·中“节用”,就是主张凡是费财劳力而不加利的事情,都不去做,“去无用之务,行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2]节用·上“节葬”,是由于厚葬久丧“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法”,[2]节葬·下不利生者的身心,不利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而节葬乃“不失死生之利者也”。[2]节葬·下“非乐”与“节用”无异,“上度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2]非乐·上“非命”,是由于“执有命者”“上以说王公大人,下以沮百姓之从事”,“命虽强劲”却无益,“是非利害之辩不可得而明知也”。[2]非命·上“尊天”,是由于“天意曰:‘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顺天意者为义政,“上利于天,下利于人,无所不利”。[2]天志“事鬼”,是由于“鬼神能赏贤罚暴”,明鬼则可以使天下治,“岂非天下利事也哉”?[2]明鬼·下“非攻”,是由于攻国杀人众多,毁坏城池,耽误生产,“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2]非攻·中于人于己都十分不利。

“兼爱”这个概念与“利”的关系则与上述关系完全不同。“爱”与“利”两者的相互关系是,“爱”是原因和目的,而“利”则是手段和途径。因此,人不是为了“利”而“爱”,即人不是为了自爱和自利而去爱人和利人;恰恰相反,人是因为爱人,才要去利人。从更高的意义上来说,人是因为爱而成为人的,“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义”,也就是说,只有“爱”才是人的规定性,正如费尔巴哈所说:“一个人爱得愈多,则愈是存在;愈是存在,则爱得愈多。”[3]500“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子思想中两个最关键的概念,其中,“兼相爱”是墨子思想的核心,而“交相利”则是“兼相爱”的外化和表现。正因为如此,作为一种道德学说的墨子思想才显现其崇高性,而不仅仅是功利主义者的庸俗哲学。

二、“务兴天下之利”

墨子言必称“利”,把是否有利于国家百姓人民作为立言的法仪,从各个方面阐述了墨家的公利、利他以及互利思想。归纳起来看,墨子这些利天下的思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有财相分的平均利权观,二是以增加社会财富总量为目的的兴利观,三是以兴利为目的的除害观。

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生产力水平还远远不够发达,整个社会所创造的物质财富非常有限,为了保证所有人尤其是下层人民具有基本的生活与生存条件,相对平均地分配社会财富是非常必要的。由此出发,墨子建立起平均主义的道德观,把能否分人以财看作仁义之士的道德素养:“义者,亦有力以劳人,有财以分人”,[2]鲁问认为只有这样的人才可以成为朋友:“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据财不能以分人者不足与友。”[2]修身仁义之士为贤之道的途径固然有很多,而分人以财则是其中的重要方面:“为贤之道将奈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2]鲁问为了让自己有财相分的主张被人们接受,墨子甚至把这一主张说成是“天志”,即天的意志:“天之意……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2]天志·中

正是从这种有财相分的平均利权观出发,墨子才提出了一系列的节用主张。“节”是节制、节止、节度的意思,就是保持事物在某个合适的度量。《周易》卦象中有节卦,孔颖达疏曰:“节者,制度之名,节止之义,制事以节,其道乃亨。”[4]亨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节度的思想和中庸的思想是相通的,都是反对走向极端,也就是反对过度和不及,追求中正。节度的观念可以应用到许多方面,修身、治国要讲节度,生产、生活也要讲节度。具体到日常生活来说,节度就是要求做到节约、节俭,这样才不会劳民伤财。

周易中的节度思想和墨子的节用思想是源流关系,墨子着重强调的是财用的节约和节俭。对于个人来说,不节俭是贫穷的重要原因:“恶恭俭而好简易,贪饮食而惰从事,衣食之财不足”。[2]非命·中对于国家来说,节俭则是实现国泰民安的重要手段:“其用财节,其自养俭,民富国治”。[2]辞过只要国家的统治阶层自身做到节俭,然后再教导百姓节俭,就能够很好地治国安民:“节于身,诲于民”,则“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财用可得而足。”[2]辞过除了从整体上强调节俭的必要性之外,墨子还把财用的节俭同不同阶层的利益分配联系起来,突出了节俭的道德观念同实现社会公平和保证下层百姓人民的基本生存权利的联系。

墨子的节用思想在除了《节用》《节葬》《非乐》《非儒》篇中有集中的体现之外,其他不少地方亦有体现,一般是从对追求奢华享受的权贵阶层进行批判的角度立论的。当国家遭遇饥馑的时候,节用就尤其重要,这时候,政府应当自觉削减各级官吏的利禄:“岁馑则仕者大夫以下皆损禄五分之一,旱则损五分之二,凶则损五分之三,餽则损五分之四,饥则尽无禄,禀食而已矣。”[2]七患墨子还就如何节约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故凶饥存乎國,人君撤鼎食五分之三,大夫撤悬,士不入学,君朝之衣不革制,诸侯之客、四邻之使,饔飧而不盛,撤驂騑,途不芸,马不食粟,婢妾不衣帛。”[2]七患

墨子不只是从分配的层面来谈论天下之利,他还强调通过发展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以便让百姓人民获得更多的利益。他认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基本生活资料的缺乏是一种深重的忧患:“畜种菽粟不足以食之,大臣不足治事,赏赐不能喜,诛伐不能威,七患也。”[2](七患)国家的统治者必须把基本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当作头等重要的事情来对待,“食者,国之宝也……圣人之所宝也。故《周书》曰:‘国无三年之食者,国非其国也;家无三年之食者,子非其子也。’此之谓国备。”[2]七患既然满足百姓人民对基本生活资料的需要是维持一个国家政权稳定的基础,国家的当权者就必须重视农业生产“:食不可不务也,地不可不力也,用不可不节也。”[2尽管国家不可能完全避免自然灾害,不过,墨子通过总结历史经验得出一种认识,即只要从生产和节用两方面着手,未雨绸缪,是完全能够应对自然灾害的。大禹遭遇了七年大水,商汤遭遇五年大旱,五谷不收,却没有出现冻饿之民,是由于“其生财密,其用之节也”。[2]七患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的概念,凡是有损于天下之利的主张和行为都是“害”,因此,除害就是兴利。墨子“非攻”,固然是出于其兼爱思想,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正如公输盘所说:“吾义固不杀人”;[2]公输不过,这不妨碍墨子同时从是否“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的角度来进行批判。“今师徒唯毋兴,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冬夏为者也;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2]非攻·中“若使兴师,君子庶人也必且数千,徒倍十万,然后足以师而动矣。久者数岁,速者数月,是上不暇听治,士不暇治其官府,农夫不暇稼穑,妇人不暇织纫,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2]非攻·下“今大国之攻小国也,攻者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守为事;攻人者亦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攻为事”。[2]耕柱一场战争结束后,胜利者一方面固然可以掠夺失败者一方的百姓和财物,然而,在墨子看来,这其实是损人而不能利己的:“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2]非攻·中

墨子重视农业生产,把发展农业生产看作为政之本,因此,除了战争以外,墨子还反对一切妨害农业生产的活动。墨子“非乐”,并非因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不乐,而是因为作乐需要使用大量乐工,妨碍他们进行农业生产:“使丈夫为之,废丈夫耕稼树艺之时;使妇人为之,废妇人纺绩织纫之事。今王公大人,唯毋为乐,亏夺民衣食之财,以拊乐如此多也。”[2]非乐·上不仅如此,各种乐舞的观赏也会耽误百姓从事农业生产:“今唯毋在乎农夫,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早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菽粟,是故菽粟不足;今唯毋在乎妇人,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纫,多治麻丝葛绪,细布缲,是故布缲不兴。”[2]非乐·上同时,墨子还反对各种奢华的装饰,比如对车舆舟楫进行过度的装饰就会影响农业生产,他说:“饰车以文采,饰舟以刻镂,女子废其纺织而修文采,故民寒;男子离其耕稼而修刻镂,故民饥。”[2]辞过墨子“非命”,对“执有命者”进行批判,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宿命论会使农业劳动者相信富贵有命,而不去从事辛勤的农业劳动,导致基本生活资料的匮乏:“真若信有命而致行之”,“农夫怠乎耕稼树艺,妇人怠乎纺绩织纫,则我以为天下衣食之财将必不足矣。若以为政乎天下,上以事天鬼,天鬼不使;下以待养百姓,百姓不利,必离散不可得用也。是以入守则不固,出诛则不胜。”[2]非命·下

三、“利天下为之”

墨子不只是倡导兼相爱、交相利,他不满足于立说论道,认为仅仅宣讲道理是不够的:“禽子问:‘多言有益乎?’墨子曰:‘蛤蟆蛙蝇,日夜而鸣,舌干而人不听之,今鹤鸡时夜而鸣,天下震动。多言何益?’”[5]言语墨子还能够知行合一,亲身实践其思想主张,他说:“名,不可简而成也;誉,不可巧而立也”。[2]修身墨子一生都在为实现兼相爱、交相利的理想而奔走,就连墨家的批判者孟子都不讳言自己对墨子的溢美之辞:“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6]尽心·上可以说,墨子一生的事迹表明了他自己就是“君子以身载行”的典范。

墨子曾经做过清庙之守,也在宋国做过一任大夫,本来完全可以跻身富有和权贵阶层之中,在歌舞升平中去享受安逸舒适的生活,正如儒家所提供选择之一:“独善其身”。然而,为了实践其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理想,墨子放弃了那些利己而不能利天下的机会。据《渚宫旧事》记载,墨子曾经亲自到郢地向楚王献书。楚王读过以后,赞其为良书,就打算给墨子一个虚衔,以便把墨子留在楚国。不过,楚王并不打算实行墨子的主张。于是,墨子毅然辞别楚王。根据《墨子·鲁问》的记载,墨子曾经派自己十分器重的弟子公尚过到越国游说自己的思想主张。越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便要公尚过传话,假如墨子愿意到越国去说教越王,越王将“裂故吴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墨子”。公尚过代为应承下来,越王于是备车五十乘,准备去鲁国迎接墨子。公尚过回到鲁国,把越王的决定告诉墨子。墨子向公尚过询问越王的真实意图,在得知越王并无诚意实行自己的主张时,墨子便拒绝去越国接受利禄。

墨子不仅自己不求利禄,并且以同样的标准要求自己的弟子们。据《墨子·耕柱》记载,墨子曾经派弟子高石子去卫国游说自己的主张,卫国君主给予特别优厚的待遇,赐予高石子卿位。高石子三次朝见卫君,每次都详尽地阐述墨家的思想主张;可是,卫君并不采用高石子的意见。于是,高石子便离开了卫国,回到墨子身边。对于高石子的这一举动,墨子赞赏有加。而据《墨子·鲁问》记载,墨子还曾经派遣胜绰到齐国去给项子牛做部下。不过,胜绰不仅没有劝说项子牛实行墨家的主张,反而为了自己的利禄,三次跟随项子牛进攻鲁国。于是,墨子便派高孙子把胜绰召回去。

比起先秦的其他学派来,墨家学派是一个组织更为严密的有思想、有教规、有活动的社会团体。墨子对墨家门徒的要求十分严格,要求墨家弟子们以大禹作为榜样,自苦为极,为天下百姓人民兴利。《庄子》一书中记录了墨子的一些言行:“墨子称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山三百,支山三千,小者无数。禹亲自操槖耜而九杂天下之川,腓无胈,胫无毛,沐甚风,栉疾雨,置万国,禹大圣也,而形劳天下也如此。’使后世之墨者,多以裘褐为衣,以屐蹻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7]天下庄子评论墨子及其门徒说:“不侈于后世,不靡于万物,不晖于数度,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墨翟、禽滑厘闻其风而悦之,……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7]天下并且赞美墨子说:“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7]天下

有了墨子的严格要求,墨家弟子能够真正做到以身载道,禽滑厘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个。据《墨子·备梯》篇记载,禽滑厘多年紧紧跟随在墨子身边,手脚全长满了老茧,面色黎黑,随时听命于墨子,但他只是整天埋头做事,从来“不敢问欲”。对于禽滑厘这样一心苦行救世、形劳天下、不遂私欲的人,墨子称赞他是仁义之士。正因为禽滑厘能够这样不遂私欲、谋利天下,他后来才被推选为墨家的第二代巨子。

墨子和墨家学派以兴天下之利为己任,自苦为极,倡导节俭,决不是停留在言论宣教的层面,而是追求言行一致,以身载道。据《北堂书抄》记载,“齐王问墨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何如?’对曰:‘古之学者,得一善言,以附其身;今之学者,得一善言,务以悦人。’”[5]言语墨子正是这样,得一善言,即以附其身,并且付诸亲身的实践,他自己从不追求舒适的物质享受,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吃苦耐劳,坚持节俭自律,量腹而食,度身而衣。据刘向《说苑》记载:“禽滑厘问于墨子曰:‘锦绣糹希纻,将安用之?’墨子曰:‘恶,是非吾用务也!古有无文者得之矣,夏禹是也。卑小宫室,损薄饮食,土阶三等,衣裳细布。当此之时,黼黻无所用,而务在完坚。’”[8]反质墨子认为过度作乐是奢华的享受,会消糜大量的社会财富,所以“非乐”,而墨子本人在生活中也不观看乐舞。“绕梁之鸣,许史鼓之,非不乐也。墨子以为伤义,故不听也。”[9]七命《淮南子》说:“墨子非乐,不入朝邑之歌”,高诱注曰:“墨子尚俭,不好乐。县名‘朝歌’,墨子不入。”[10]泛山训孔子也赞扬过节俭的美德:“奢则不逊,俭则固。与其不逊,宁固”,[1]述而不过,孔子提倡节俭的标准是“俭不违礼”“用不伤义”,实际上仍然坚持了以礼制所规定的等级作为区别奢俭的标准,为贵族和富有阶层追求奢华享乐的生活进行了辩护。孔子本人也很追求生活的舒适与奢华,因此,墨子曾经尖锐地批判道:“孔丘盛容修饰以蛊世,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礼以示仪,务趋翔之节以观众。”[2]非儒·下

墨子具有崇高的道德感、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切的救世意识,他关心整个社会的治乱安危,关心人民百姓的贫富与生死,借用孟子的话来说,墨子甘心“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担当起拯救天下苍生之大任。墨子坚持克己利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士损己而益所为”。[2]经·上为了他人的利益,就是自己本能地不愿意做的事情也要努力去做,“为身之所恶而成人之所急”。[2]经说·上墨子赞颂商汤,说商汤虽然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却“不惮以身为牺牲,以祠说于上帝鬼神”,[2]兼爱·下以行兼爱交利之道。

墨子反对各诸侯国之间的相互攻伐、以强凌弱,不仅仅停留在道义谴责的程度,而是通过实际行动加以阻止,止楚攻宋的事迹就是最好的证明。墨子是在听说楚国即将攻打宋国的消息后,率领弟子们奔郢阻止楚王的。根据《墨子·公输》的记载,墨子是从齐国出发的,行十日十夜才抵达郢;而根据《吕氏春秋·爱类》和《淮南子·修务训》的记载,墨子则是从鲁国出发的,也是行十日十夜才抵达郢。这两种记载谁是谁非在这里无关紧要,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墨子当时所在的地方是远离战争地区的,他完全可以置身战局之外,正如孔子所说的那样“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1]泰伯可是,墨子没有这样做。他冒着被楚王和公输盘杀害的危险,毅然前往,成功地制止了楚国的军事行动。后来,墨家的第三代巨子孟胜为荆之阳城君守国,荆因故收阳城君之国,孟胜毅然传巨子于田襄子,自己亲率弟子御敌,与弟子八十三人死于战斗之中。对于墨家学派来说,这一事件的发生有其必然性,正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牺牲自我、谋利他人的墨家精神的体现。

[1]杨伯峻.论语译注[M].上海:中华书局,1958.

[2]毕沅.墨子[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2002.

[3]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4]《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周易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5]李昉.太平御览[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

[6]杨伯峻.孟子译注[M].上海:中华书局,1960.

[7]杨柳桥.庄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8]向宗鲁.说苑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7.

[9]刘向.文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10]刘安.淮南子[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Mozi:A Gentleman Who Thought About Profit

XIAO Shuang-rong

(DepartmentofChinese Literature,Hunan College ofHumanities,Science and Technology,Loudi,Hunan 417001)

Mozi thought that justice coincided with profitwhile Confucians thought that they contradicted each other by the saying that“a gentleman thoughtabout justice,while a cipher thought about profit”.Mozi regarded the principle “whether it coincided with the public profit”as the standard to make a judgment and brought up such the ideasas sharing the wealth with others,makeing public profitand eliminating harm.Furthermore,Mozirealized hisideasby serving the public profitallhis life.

Mozi;three standards;loving each other;profiting each other

B224

A

1674-831X(2010)01-0120-04

2009-09-28

肖双荣(1967-),男,湖南双峰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副教授,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国古典哲学与美学研究。

[责任编辑:葛春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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