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秋云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广州 510430)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社会就业列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和2009年3月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都明确提出:要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这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毕业生的深切关怀。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我们要提高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经济实力、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这些成就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大量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一批又一批高校毕业生在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校毕业生经过大学期间系统的学习,掌握了现代化知识、技术和方法,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高素质生力军。当前,我国要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等一系列战略目标,需要大批高素质人才,需要更多更好的高校毕业生。因此,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能够使毕业生及时进入社会生产、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发挥作用,从而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高校毕业生又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对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其他群体,他们有较高的文化程度、较强的竞争力和较高的就业期望值,而且其居住地点集中、求职时间段集中,思想活跃、易于冲动。近年来,毕业生数量增速较快,部分大学生的专业结构和就业观念与社会需要不适应,在就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如果其长期没有稳定工作,没有工资收入,在城市中漂泊,不仅影响个人的发展,增加家庭负担,也会给人心稳定和社会安定带来隐患。因此,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毕业生就业情况是检验、评价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学校核心竞争力之一。毕业生就业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对高等教育的认同和选择。同时,毕业生就业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在校学生的学习状态,甚至影响高校的稳定。因此,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保持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30余万人,是2001年117万人的5倍多,加上往届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很大。未来几年,我国高校毕业生的数量还将继续增长,每年都将超过630万人,然而新增岗位有限,社会总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在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新生代农民工转移就业的压力还没有缓解等情况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更大,就业形势更为严峻。
近年来,随着毕业生人数的增加,许多毕业生选择到各类非公有制单位、城乡基层社会服务单位就业或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相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这些领域不仅急需大量人才,并且就业前景广阔。但由于就业管理的体制机制落后,造成就业渠道不通畅,影响了大学生就业,其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因相关制度规定不完善和一些企业用人行为不规范,毕业生对就业后的身份、户口、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产生后顾之忧,影响了就业积极性;二是到城乡基层社会服务单位就业,不仅存在着传统观念的障碍,并且由于政策不配套,毕业生在职称评定、社保接续、工龄计算、未来职业转换等方面不放心;三是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多数毕业生缺乏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一些创业学生也受融资、场地等因素的制约。
此外,由于高校学科的设置与人才培养模式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校毕业生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不能与社会人才需求很好的匹配,毕业生的供求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也加大了毕业生就业的难度。
近年来,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社会上很多人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反映对政策不知道,不了解,难以应用;二是有些政策措施缺乏可操作性,或是没有落实到位,从而没有取得相应效果;三是就业服务的平台尚不健全,相关部门存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衔接、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四是高校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制度具有原则性、根本性、长期性,制度是管理的灵魂,没有制度的保障,一切管理思想和理念都会流于形式。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必须建立良好的制度,用制度抓管理,用制度促发展,用制度来激励就业工作队伍,用制度来管理运行机制。当前,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体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一把手”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责任制。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就业工作作为学校重要的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研究、规划、指导、督促和协调全校就业工作。各院系要明确自己的具体就业管理职能,积极开展就业工作。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就业工作职责,努力实现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作用,形成全体教职员工关心就业工作、参与就业工作的良好工作体制和氛围,切实为学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要做到就业工作任务分工明确,逐级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高校必须把满足社会需求作为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学校发展的动力。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结构性矛盾,毕业生有业不就和无业可就的现象同时存在。这主要是因为学校在人才培养上未能很好地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
要解决这些问题,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顺利就业,就必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一是要深入开展社会需求调研,准确把握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情况,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二是要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运用现代教育理念,改进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重视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教育,将其融入课程教学中,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三是加强实践教学,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的联系与合作,共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训基地,加大实训教学力度,确保学生毕业前有充足的顶岗实习时间,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高校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为了学生的成长成才,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构建以学生为本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体系。
1.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高校必须把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建设全员化、专兼结合的就业工作队伍和高水平、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定期组织就业指导教师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就业指导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2.健全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高校要实施就业指导全程化,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突出培养毕业生的就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学校可从低年级至高年级分阶段进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行业与职业要求教育、就业政策及求职技巧教育等。进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可通过开展校园职业规划节等相关活动,努力使学生尽早思考自己的职业生涯,掌握基本的职业生涯规划技巧,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总体的把握,教育学生把个人的才能和社会需求结合起来,尽早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作出规划。开展行业与职业要求教育,可邀请行业专家来校讲授行业现状、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使学生进一步明确职业特点,提高学生学习的针对性。对即将毕业的高年级学生,重点是开展就业政策及求职技巧方面的教育,可通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企业人士和优秀校友来校举办符合学生需求的就业指导讲座、论坛、报告会与演讲会,使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掌握求职技巧。
同时,要加强创业教育,增强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帮助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使之认识到社会上有许多创业的机会和自己的有利条件,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通过自主创业的方式实现并带动就业。
3.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加强就业信息服务
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就业信息网络的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进一步拓宽就业信息的收集渠道,及时更新就业相关政策法规和招聘求职信息,及时更新毕业生数据库和用人单位数据库,为单位推荐合适的人才,让学生对企业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拓展就业工作平台,努力实现沟通无障碍,切实为毕业生提供更多有效的就业信息。
学校要积极建设校内毕业生就业常设市场,安排专门场地,用于举办校内招聘,满足举办中小规模现场招聘活动的需要;多举办中小规模、专业化、行业化的招聘会,加强对招聘单位的审查,提高招聘的效率和效果。
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心理辅导
高校要把职业发展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增强毕业生到基层、到艰苦地方、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同时,要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缓解和疏导毕业生求职应聘过程中出现的焦虑心理。
5.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是毕业生中的弱势群体,应作为重点的帮扶对象,对其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和重点推荐,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学校要摸清困难学生的底数,建立专人“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通过分类指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求职补贴等方式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并在各类就业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给予优先推荐,促进其顺利就业。
6.切实维护好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高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求职安全教育,切实保障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的安全。加强对校园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审查,杜绝用人单位侵害毕业生权益的行为。关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恶意压低薪酬、超长时间加班等侵害毕业生权益的现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已就业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1]张永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3).
[2]马国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J].世界教育信息,2008(8).
[3]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Z].教学〔200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