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平,孔苏惠
(陆军航空兵学院,北京101123)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的和谐稳定,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注农村社会问题,努力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是当前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
目前,我国农村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涉及的群体多,利益关系复杂,化解难度大,如不及时解决和处理,很容易激化。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矛盾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较为普遍。国土资源部原部长孙文盛在防止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乱占耕地的专题讲话中指出:“耕地资源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要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坚决制止以租代征,以预审代替审批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执法监察,防止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违法违规盲目圈占基本农田。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公开曝光。”然而,近几年,我国农村违规用地行为却有增无减,因此引发的矛盾也较为普遍。有些地方干部为了从征地中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变相减少对农民的补偿,失地农民在不公平的征地补偿中,由于失去土地,失去了生存的保障,由此造成的矛盾和冲突非常普遍。
(二)干部与群众的矛盾与冲突日趋激烈。干部与群众的矛盾已成为当前我国农村中的突出的矛盾。目前,农村干部文化素质偏低,对市场经济知识知之不多,制约了其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一些干部仍然奉行强权观念,不懂得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的要求转变工作方式,执行政策随意性大,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蛮横,与群众日益增强的自主意识、平等意识等产生矛盾[1]。
(三)农村选举中严重的“贿选”现象对农民的心理产生了不良影响。近几年,农村“贿选”风气日益严重。据了解,我国许多农民在选举时都收到过被选举人送的“钱”、“米”或“面”等。“贿选”在百姓心目中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一位人大代表说:“如今,农村的贿选已经从经济发达地区蔓延到了落后地区,有的地方一张选票卖几百元。通过这种方式选上的村委会委员就是为了今后在工作中把贿选的成本捞回来。”当前,我国许多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竞争越来越激烈,村民甚至已经对选举中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习以为常,这对农村的民主进程以及农民的心理都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四)农村生态环境恶化,人居环境不容乐观。我国农村人口密集,资源匮乏,环境自净能力相对较差。30多年经济发展的同时,我国农村环境的污染却十分严重。一些地区地下水污染严重,局部地区深层地下水氟化物污染加重。许多地区因受上游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污染,水质普遍较差,其中部分河段、部分时段存在着治理达标而水质超标现象。不少紧邻河边的村庄闻不得味,喝不得水,甚至还发生比较集中的并发症。十几年来的污水河引发的灾难,让沉浸在发展美景中的人们产生了“不能承受之重”的感觉。
当前我国农村旧的矛盾不断延续,新的矛盾不断产生,这些矛盾的产生和存在原因总体上说源于以下几个不协调:
(一)农民增加收入的需求与土地资源减少的不协调。增收与致富是每一位农民的迫切心愿。而在农村,农民致富所依赖的主要生产资料就是土地。在家庭承包经营下,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土地是农民的生命线,担负着农民失业保险的重责,也是农村居民之温饱水平的物质保障。我国部分省份的耕地面积近些年来呈逐渐减少的趋势,但乡村人口总数却是逐年增加。一方面人口增加,另一方面耕地总面积在减少,到目前为止,人口与耕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也就是说人地矛盾在加剧。农民增加收入的需求与土地资源减少的不协调,是造成当前我国农村突出矛盾的直接诱因。
(二)农民主体意识的提升与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单一的不协调。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和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群体,他们的主体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然而,由于当前我国农民利益诉求机制单一,当利益受损后,在找村干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他们常常面临“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的被动和尴尬。由此造成的农民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现象逐年增多。可见,农民主体意识的提升和利益诉求机制不畅而不能满足农民的利益表达也是造成当前我国农村矛盾的重要原因。
(三)农民对民主权利的期待与基层干部漠视农民权利的不协调。随着农民主体意识的逐渐提升,他们的政治主体意识和维权意识也逐步提升。而我国的基层干部普遍文化水平不高,部分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缺乏应有的民主意识,重大决策自己说了算,无视或漠视群众的民主权利。在许多农村,村里的日常事务,甚至包括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的重大决策权最终掌握在少数“村官”手中已经是人人皆知的“潜规则”。这种不协调已经严重影响了干部和群众的关系,是造成当前我国农村干群关系十分紧张的直接原因。
(四)农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渴求与生态环境恶化的不协调。在温饱问题已经解决,农民总体已开始向小康迈进,农民对改变落后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几年来,农村的人居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一些村庄“五乱”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但农村的环境污染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局部地区深层地下氟化物污染加剧,不少农村人口严重饮水困难。
农村稳,则天下安。寻求与城乡协调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农村矛盾化解制度成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
(一)培育农村建设主体,为我国农村和谐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实践中物的要素如何发挥作用,最终还要依赖于人的因素的发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是具有雄厚的主体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当中,一是广大农民,一是基层干部。广大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他们的文化素养及技能、专长直接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列宁说过:“不识字就不能有政治,不识字就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不能政治。”[2]328因此,提升农民的现代化素质及发展能力,使他们既有技能,又注重保护环境;既有市场经济观念,又有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这不仅有利于农民直接参与民主活动,更有利于引导他们摒弃落后的思想观念,增强政治参与意识。对于基层干部,不仅要注重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更要注重其政治理论素质和公仆意识的培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赢得村民的信赖和认可。此外,引进新型主体,也是新农村建设中可以考虑的一个方案。比如,引进大学生“村官”,他们年轻,办事有激情,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理论素养较高,有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强烈愿望,让他们和现有的基层干部一起,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也将对化解农村矛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为农村和谐发展提供经济动力。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两个趋势”的著名论断,即工业化初期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是必然趋势,发展到一定阶段,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又是一个必然趋势。我们当前已具备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经济条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必将对增加农民收入,化解农村矛盾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和十分深远的影响。
(三)加快农村民主化进程,为农村和谐发展提供基本政治保证。第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农村公共管理。根据政府公共服务理论,当前农村乡镇机构固然要“消肿”,但改革的主要目标应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心放在农村,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做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既让农村的矛盾及时得到化解,也让农民在权利受到损害时可以及时到相关部门寻求帮助。第二,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打造基层“阳光政府”。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腐败的克星。基层政府和每一项决策,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推行村务公开和提高基层政府行为的透明度,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消除误会,而且是发展农村民主的重要手段。只有村民真正了解村务,才有可能监督村务,参与管理村务,以防范村务管理的违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为保障落实村务公开制度,需要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机构,对监督机构的人员组成、任期和职权作出规定,实施财务调查、提议召开村民会议、提议罢免村民委员会委员等职能,其重要职责是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防止村务公开制度在实践中被弱化。第三,完善基层民主集中制,促进村民自治。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必须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由村民讨论,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真正参与政治。而一旦村民参与政治仅仅是形式,只是村官的特权而已,他们就会对政治参与失去兴趣,民主意识和村民自治也就难以实现。
(四)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为农村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城市的繁荣,工业的GDP贡献,一部分人的富裕,不应该也不能建立在农村的凋敝、农业的衰退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恶化上。政府这些年在治污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成果,然而日益恶化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政府更为有效的干预、更为果断的监管。加快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我国农民的生态环境利益需求。
(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为农村和谐发展开启“文化引擎”。农村文化建设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文化对促进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对增强人民群众共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从文化建设入手推动农村发展的一个全局性、全方位的战略举措。
[1] 秦馨.农村“非利益性社会矛盾”与人的现代性差异关系研究[J].求实,2009,(1).
[2] 列宁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