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赵翠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以来,在各级农机技术推广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大量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和农机技术得到了推广应用,农业生产力水平得到了长足发展。这一推广过程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先进的科技成果要运用于农业生产,就必须有一个试验、示范、推广普及的过程,广大农民对先进的科技成果也有一个了解认识到逐步运用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实现就必须要依靠一个健全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尤其是在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开始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农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重要时期,建设一个以市(县)级农机推广服务站为龙头,镇(街办)农机区域服务站为补充,村级农机技术推广服务联系点、各级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经纪人为依托,农民机手广泛参与、上下协调的多元化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尤为重要。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机化技术推广的环境、对象、内容等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传统的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已不适应农业生产、农村经济以及农机化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虽然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得到上级的大力支持,组织结构相对完善,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机化推广工作正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包括:
(1)经费投入严重短缺。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农机技术推广人员工资没有保障,没有业务经费(尤其是镇级),连正常的办公都难以维持,科技人员的下乡旅差费、下乡补助、试验经费、事业补贴、奖金福利等一切都得不到解决,科技项目因没有经费无法引进,更难实施,“缺钱养兵、无兵打仗”的局面一直困扰着农机推广部门,经济困扰已经成为基层农机技术推广的根本性制约因素。
(2)人员断层和知识老化问题严重。就我市而言,近10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受经济条件限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基本没有增加新的人员,原有科技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也没有跟上,送出去接受新技术培训的机会基本没有,导致科技人员知识老化,知识得不到更新,尤其是对新品种、新技术的有关知识掌握不够透彻,科技人员技术落后,观念陈旧,很难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对新技术的要求。
(3)体制不畅、机制不活。现行乡一级农业服务中心“三权(人、财、物)”下放的管理体制,形成了“看着的(乡)管不好,想着的(县)管不了”的局面,县一级对基层农机站指挥协调乏力,部分基层站甚至处于“开会不到,情况不报,布置任务不要”的“三不”状态,农机推广工作在基层很大程度受阻,导致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普及的速度不快,普及率低。
(4)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对基层农机部门都进行了减编减员,农机技术推广的力量受到很大削弱,尤其是各乡镇,近年来进行了2次大的撤并,村一级农机推广机构彻底消亡,乡一级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很大程度上成了乡、镇(办事处)的一个综合部门,而不再是农机部门的一个专业机构。加之市级农机推广机构由于经费不足,推广人员的基本待遇得不到保障,有技术、有能力的科技人员纷纷跳槽,整个农机推广服务网络面临“线断、网破、人散”的危险局面。
(5)没有稳定的基地和场所及固定专业人员。基层农机部门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服务设施不配套,使农机技术人员“游兵散勇”,流离失所,农机技术推广正常业务开展较少,仅流于形式。基地和试验、示范的场所基本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更是寥寥无几,致使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受到限制。
(6)激励机制不健全。对科技人员缺乏激励机制,工作无动力、部门无活力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人员工资、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奖金福利上,比起其他行业的人员相差很远,严重影响着农机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成部分科技人员工作不安心,转行跳槽现象极其普遍。
(7)技术装备差。农机技术推广人员常年工作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工作条件差、环境艰苦,下乡吃饭、住宿等很多方面都很困难,下乡旅差费、交通工具无法解决,严重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是各级政府为农民提供农机技术服务的桥梁和纽带,是实施科教兴农的重要载体,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为切实解决目前市(县)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多元化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刻不容缓。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搞好农机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公益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即以市(县)农机推广站为主体,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支撑,以村农机技术员为基础的推广体系。经营性农机技术服务体系即以市(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配备相应的农机技术人员,新型农机具展示大厅,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等)为龙头,各级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农机经纪人为依托,农民机手广泛参与、上下协调的农机服务体系。
(1)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但核心的问题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必须抓住统一思想这个关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他问题。政府必须重视农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关心农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把农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视同农村教育一样,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采取措施、切实解决。
(2)确保公益性农机技术推广经费足额落实到位。对定性、定编、定员后的农机技术推广机构,要将其编制内人员经费及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增加,保证经费足额及时拨付。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准“截留、挪用”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的各项经费,确保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经费真正足额落实到位。
(3)提高农机推广人员素质,建立一支充满活力、高素质、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机推广队伍。要从各农业院校毕业生中选拔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基层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中,还可吸收部分优秀农民技术人员经严格考核、考试后择优公开录用,严格控制非专业人员进入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同时要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及专业技术的培训学习,建立一支德才兼备,能适应新时期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机技术推广队伍。实行竞争上岗,砸破“铁饭碗”,形成一种“能者上,庸者下”的局面,挖掘潜力,开拓市场,搞好经营,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4)理顺乡镇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要尽快理顺乡镇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为更好地发挥农机推广机构作用,要坚持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以县为主”的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乡镇政府要为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法保护乡镇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搞好农机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公益性农机技术服务逐步实现“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秀专技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目标。
(5)强化完善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公益性推广机构的试验示范作用,让农民感受并接受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实现“农机合作社(大户)+经纪人+农户”的多元化农机推广服务功效。
(6)积极探索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机制转换和创新,完善农机推广机构的自我发展机制。要在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的实践工作中,不断探索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创新的新路子。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创新机制,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实现推广队伍多元化、推广行为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运行机制科学化,真正发挥好新型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