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宪韶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 300170)
海河流域是我国政治文化中心和经济发达地区,同时也是水旱灾害频发之地。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1963年毛泽东主席发出 “一定要根治海河”的伟大号召后,流域治理开发进入新的高潮,取得辉煌成就。1980年4月1日,为加强流域水利工作的统一管理,经国务院批准,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正式成立,开启了流域治理开发保护的新篇章。
30年来,海委立足流域水利特点,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深化海河治理方略的探索和实践,创新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发展举措,流域水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水资源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城乡供水得到有效保障。30年来,海委不断强化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积极推进流域水权制度建设,实施了滦河、漳河上游、永定河等省际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完成《海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监督,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灌区节水改造及节水示范建设得到较大发展,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00万hm2。稳步开展人畜饮水解困工作,解决了1 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
优化配置和调度流域内外水资源,初步构建了地表水、地下水、引黄水和非常规水源相结合的供水工程体系,全流域现状年总供水能力达到488亿m3。海委成立以来,组织实施了7次引黄济津应急调水、7次山西、河北向北京集中输水和北京奥运应急供水、漳河上游跨省调水等众多跨流域和跨区域调水工程,优化调度引滦工程和岳城水库供水,保障了重要城市供水安全。南水北调中、东线骨干及配套工程正在加紧建设,将为海河流域提供更加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二是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初见成效。30年来,特别是1998年大水后,海委坚持以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为第一要务,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组织编制了海河流域水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分级管理方案,颁布了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建立了入河排污口登记、监测、审查三项制度,划定了21个城市地表水源地和46个地下水源地保护区,构建了覆盖流域七大河系的水环境监测体系,水环境在线监测能力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积极探索水资源优化配置新路,先后组织实施了3次引黄济淀和引岳济淀、引岳济衡、引岳济港、引岳济沧等生态输水,有效改善了重要湿地和调水沿线的水生态环境状况。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太行山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推动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由单一农村向山区平原并举、城乡并重转变,加大平原风沙区治理力度,坚持依靠大自然自我修复和人工治理相结合,综合治理水土流失7.5万km2。
三是防洪减灾体系初步形成,科学防控能力大幅提高。30年来,海委按照“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防洪方针,重点实施了骨干河道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河口清淤等工程,加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以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巩固了“分区防守、分流入海”的防洪格局,北京市、天津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有效应对了“96·8”流域性大洪水,出色完成了北京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防洪保安任务。
防洪非工程体系建设取得重要成果,成立了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编制了主要河系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流域抗旱预案,完善了专业抢险队伍,全面建设了海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初步建成了覆盖全流域的水情采集网点,形成了中央、海委和省区市三级报汛体系。开展了洪水资源化试点工作。
四是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完善,依法治水深入推进。30年来,海委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先后组织编制了 《海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水资源综合规划》等50余部综合和专业专项规划,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流域水利规划体系,为流域治理、开发、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
认真贯彻《水法》,初步建立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北京、天津市以及21个地级市、207个县级市(县)实现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签订了《海河流域水协作宣言》,初步建立了流域水事协商机制。积极推进流域立法工作,颁布实施了 《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了 《海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永定河官厅水库上游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坚持预防为主、预防调处相结合,成功调处了漳河上游、京津泃河、京冀拒马河等水事纠纷,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全面实施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同意等制度,流域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五是行业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水利事业发展健康有序。大力推进海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国内外水利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关系流域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问题研究,一大批水利科研成果相继获得大禹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严格实行水利建设“四项制度”,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大力加强工程管理和科学调度,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层水管单位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工程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水文站网建设不断完善,水文行业管理逐步加强。坚持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信息采集、传输、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监测、ET监测、地下水管理、电子政务等业务应用系统发挥显著效益,水利信息安全体系逐步健全,水利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六是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和谐海委深入推进。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高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了“231”人才工程建设,人才队伍专业齐全,结构更加合理。积极发展水利经济,组建了企业集团,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积极实施向基层倾斜的政策,深入推进和谐基层建设,基层单位办公条件、人员素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共谋、共担、共进、共享的理念深入人心,创新、进取、求实、奉献的精神蔚然成风,为海委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精神支撑和智力保障。
30年的治水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治水经验。一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治理,走可持续发展水利之路。二是必须坚持依法治水,团结治水,建立健全流域水事协调协商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的水事关系。三是必须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四是必须大力促进水利现代化,加强水利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应用和推广,进一步提高水利的基础保障能力。五是必须着力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新的时期,海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新的格局。流域西部是国家能源基地,中部平原是国家粮食生产基地,东部沿海是我国环渤海经济圈的核心区域,特别是京津冀都市圈区域经济一体化、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列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天津滨海新区、曹妃甸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加快建设,已成为我国区域发展新的经济增长极。与此同时,水利事业正处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流域水利的支撑保障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海委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准确把握民生水利新要求,全面推进流域城乡供水、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防洪减灾、综合管理水利保障体系建设,以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为核心,以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为抓手,切实抓好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保障重点地区供水安全,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更加注重防汛抗旱减灾,积极构建和谐海委,统筹流域经济社会和水利事业协调发展,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完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实现水资源安全高效利用。以强化节水和优先利用长江水为前提,以当地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和地下水可开采量为控制,积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形成地表水和地下水共同支撑、当地水和外调水优化配置的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快南水北调工程、万家寨引黄北干线工程、双峰寺、乌拉哈达水库等工程建设,增加可供水量,增强水资源配置能力。搞好平原坑塘、河道蓄水工程和山区集雨水窖建设,积极利用雨洪资源。完善重要省际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强化区域水资源科学调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控制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应用先进节水技术和工艺,提高用水效率。采用适度集中供水、更换水源、兴建雨水集蓄工程和扩大城市供水管网范围直接供水等措施,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二是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体系,维护河流健康。按照保护与修复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山区以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为主体,平原以河流湿地和地下水修复为核心,滨海以维护河口生态为重点的生态修复格局。尽快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实现水功能区水质逐步达标。以京津冀等大中城市为重点,划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实施综合治理,保障供水安全。加快制定完善地下水保护政策和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地下水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回灌补源工程和压采措施,有效保护地下水水质和水量。开展滦河、北运河、永定河等24条平原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继续实施白洋淀、七里海、衡水湖等主要湿地生态调水,推进河流、湿地生态功能恢复。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和城市河湖水系整治,提高城市河湖环境质量。坚持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实施以滦河山区预防保护区、永定河山区和太行山重点治理区为重点的水土流失治理,开展平原风沙区治理工作,逐步改善生态环境。
三是完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实现洪水管理。进一步完善“分区防守、分流入海”的防洪格局,继续贯彻“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防洪方针,构建以河道堤防为基础、大型水库为骨干、蓄滞洪区为依托,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力争到2015年流域主要河系中下游地区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永定河系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重点支流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京津石等大城市防洪标准全部达标,中等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沿海城市和港口海堤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通过强迫行洪可抗御20世纪海河流域历史最大洪水。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尽快启动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继续加强漳河、卫河等中游骨干河道治理和滦河、蓟运河等骨干尾闾河道整治,实施主要河口综合治理,加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治体系。继续加强防洪管理,提高洪水风险管理水平,加强防汛抗旱统一管理与调度,加快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完善洪水资源利用方案,逐步建立洪水资源利用长效机制。
四是构建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提高流域管理和服务水平。以水利规划体系和水管理制度为基础,以水管理体制和机制为框架,以水法规体系和水行政执法体系为保障,提高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水平,强化水资源需求管理,构建协调高效有力的流域综合管理体系。将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作为流域管理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完善流域规划体系,强化规划落实,以规划统筹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探索流域管理、行政区域管理和经济区域管理有机结合的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完善和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水价形成机制、水管单位运行机制、水利应急机制。加强流域立法工作,完善水资源配置、地下水管理、河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完善配套法规,依法规范水利行政审批管理。完善以水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管理制度,提高水行政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完善以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长效机制,维护水事秩序。实施顶层设计,加强重大课题研究,建设流域科技创新中心,提高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开发完善业务应用系统,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水利现代化水平。
五是构建和谐海委,增强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进一步深化“共谋、共担、共进、共享”理念,努力打造团结、进取、创新、奉献的单位文化,促进海委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231”人才工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大力发展水利经济,壮大企业发展实力。进一步理顺内部政事企关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和谐基层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单位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激发发展活力,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单位文化建设,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实现全委各项事业和谐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