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传芳
(人民银行湖北南漳县支行 湖北襄樊 441500)
某市地处鄂西北,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近年来,中小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为本市经济发展中一个数量较大、最具发展活力的群体,在地方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据统计,2009年上半年,中小企业5.4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5.9%,其销售额、税收、产值已占全市全部企业的62%、40%、56%以上,解决城镇就业人口超过全市企业就业人口的75%。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受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小企业经营问题更加凸现,大多中小企业面临资金短缺、融资困难和销售阻滞的压力,部分企业甚至面临较大亏损。
如何发挥现有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中的血脉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实现银企共赢,是政银企必须深入思考并亟待解决的问题。金融部门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努力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状况有所缓解。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据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573.2亿元,比2008年增加85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贷款户数4236户,占全市中小企业数的11%,贷款余额232.2亿元,比2008年增加40.2亿元。累计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203亿元,平均余额47亿元,周转次数6.8次,周转天数62天。为中小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余额34亿元。调查显示,中小企业融资覆盖面、资金需求满足率分别占18%、35%左右。
(1)中小企业的体制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银企信息不对称,给银行造成严重的损失风险,影响银行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仍然沿用的是经验式和家庭式的管理方式,缺乏科学决策机制,重复建设、低水平投入和套取资金盲目扩张现象比较严重,且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更无法为银行提供完整的财务表和信息资料。为避免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查格外严格,态度慎之又慎,这样很多中小企业不能获得银行提供的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就在情理之中了。
(2)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失去了银行支持的信心。企业法人个人信用程度低,造成企业信用行为扭曲,存在着逃债、赖债、甩债等观念;企业历史客观原因,表现为企业信用观念差,一些企业负债大,包袱重,还贷难度大,企业主观不存在逃债意识,企业法人一直对无力还贷深表对金融部门的歉意。这种情况在现代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越来越成为一个影响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考虑的因素。
(3)抵押担保能力不足,不能为银行提供完整的信贷手续,影响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的成功率。抵押担保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取得贷款的主要问题,在私营中小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一些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都是好的,于是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必然以抵押、担保贷款为主。但是银行在对其进行考察时,企业缺乏必要的抵押品和没有担保,往往受制于中小企业无法提供正常的担保信贷手续而不能够对其进行融资,必然形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状况。
(1)融资渠道过窄,直接融资门槛高。由于我国目前通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直接融资的门槛较高,中小板块仅能解决极少数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股票市场、发行企业债券等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渠道尚未开通。因此,现阶段中小企业仍普遍把融资希望寄托在了商业银行身上。据调查,该市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3%来自银行贷款,即直接融资仅占7%。若短期内急需资金,中小企业或通过内部融资的方式解决。内部融资主要途径是通过保留盈余,定额负债(包括应付工资、福利费、税金、其他应付款等)形成资金的来源,通过计提折旧形成融资活动,但内部融资金额有限。
(2)金融机构单一,信贷管理体制不合理。市辖区内有工、农、中、建、农发行、交通行、邮储行、农信社等银行类金融机构,近年来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但至今仍无新型股份制银行及分支机构。相比对大型企业的审贷流程和风险控制,银行常因贷款交易和监控成本高等原因,不愿对中小企业放贷,造成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支持少。同时,又由于考核、担保机制不健全,银行因中小企业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融资成本高等原因,存在“抓大放小”、“慎贷惜贷”的信贷偏好,中小企业也难以得到银行资金支持。
(3)社会服务体系缺失,金融生态环境不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虽然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但由于配套措施跟不上,贯彻落实不到位,至今仍未完全建立适应中小企业市场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公益性、扶持性服务机构数量少,中介服务机构收费高、管理不规范,对中小企业所需的融资担保、创业辅导、技术创新、教育培训等服务还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全辖信用担保机构实收资本合计仅5.35亿元,而据推算,贷款需求在53亿元以上。政府部门为中小企业服务还存在职责不明、手段不多、多头指挥和管理的问题。调查了解到,有的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找各种借口逃废银行债务;有的企业法人素质低,诚信度低,使银行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严重受挫。
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尤应强调渠道、方式的多元化。从目前国内金融创新实践和国外经验借鉴,中小企业可选择如下几种融资模式。第一,银行综合授信。即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第二,信用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由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第三,自然人担保贷款。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今后工商银行的境内机构,对中小企业办理期限在三年以内信贷业务时,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第四,票据贴现融资。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第五,金融租赁。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通过金融租赁,企业可用少量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可以边生产、边还租金,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加速投资、扩大生产的好办法;就某些产品积压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促进销售、拓展市场的好手段。第六,典当融资。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贷款成本高、贷款规模小,但典当也有银行贷款所无法相比的优势。第七,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投资者占股份,投融资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对于不具备银行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条件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便捷,而且可操作性强。第八,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性的金融工具,具有90%以上的股票属性和100%的债券属性。正是由于它的这种双重属性,不仅汇集了股票和债券的全部优点,而且还回避了股票和债券的某些缺陷,是一种非常有发展前途的融资工具。
第一,加快中小企业自身建设,改革中小企业经营机制,尽快建立健全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经营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透明度与科学性,充分实现信息公开,解决银企关系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就要求中小企业贷款转换经营机制,寻找经营发展最优的有利于企业经营信息公开、决策科学透明的经营管理机制。基于现阶段以银行贷款为融资主渠道的现实,而银行在对企业发放贷款可行性分析时重要一环是财务分析,中小企业应尽快建立完善财务制度,编制各种有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以便于对企业经营能力及潜力进行分析的完善的报表。这有利于降低银企信息的不对称性,有利于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的了解,便于对其进行信用评级,降低银行获取信息的成本,降低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从而提高其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第二,建立完善中小金融机构,形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这可以结合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进行。在中小企业分布较多的县及以下经济区域范围内建立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退出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控股等形式进行改造,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适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中小商业银行。
第三,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打开中小企业融资的直接渠道,拓宽中小企业融资途径。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肃清主板市场,建立恢复投资者信心。研究推进建立二板市场的可行性及其运行所需的环境并加快建设以适应其推出。研究推出场外交易及股权互换的方式,多种措施并进,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建立。
第四,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基于现阶段中国风险投资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这一现实,这就需要我们更多的从国外吸收成功的经验,研究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进行协调与解决,为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现阶段,中国风险投资基金应以政府倡导为主,有各种形式资金进入的、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形成风险管理体制健全、投资经营决策科学民主、内控制度健全完善的投资基金。它应该主要以成长型、科技型、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有发展前景的竞争性中小企业作为投资对象,通过提供发展所需资金及经营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形式介入中小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同时,还要探讨风险基金的退出机制,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退出一个企业而转向另一个中小企业,实现风险投资基金的良性循环和保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在这方面,美国风险投资基金的成功经验尤其值得借鉴。
第五,转换政府职能,由过去的单纯管理型逐步向服务型转变,理顺政企关系,积极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立从政策上引导、由企业自主决定破产、兼并、变卖等改制方式的机制。引导和鼓励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给予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同的国民待遇。一是要制定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出台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性融资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步伐并实现担保行为的规范化。二是建立和规范中小企业税收支持政策,加强财政对中小企业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基金支持力度。三是要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中小企业的产权流动,积极招商引资,扩大中小企业担保的受惠面;要为那些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对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要积极争取上市,通过股票发行募集社会资金,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四是要成立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联合各相关服务机构,在资金、信息、技术市场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一站式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服务,架起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间沟通、联系的桥梁,促进银企合作与共同发展。五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一方面,可以依托现有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及有关大专院校,优先安排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创新培训、工商管理培训及技术、财务等专业骨干的业和技能培训,在培训收费等方面提供优惠。另一方面,鼓励中小企业创办“学习型组织”,积极开展自主培训,发展中小企业人才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