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棠
(三明学院 经济管理系,福建 三明 365001)
海峡西岸经济区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研究
——以沙县为例
黄海棠
(三明学院 经济管理系,福建 三明 365001)
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是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沙县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土地规模化经营模式,取得较好的成效.通过对目前沙县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状况的研究和分析,提出完善和加速沙县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建议,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科学发展,使土地资源得到更科学有效的配置,加速现代农村的发展进程.
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土地流转;海峡西岸经济区
1.1 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的概念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在一定生产力水平和经营条件下,在一定的土地面积上投入适量生产要素,并使生产要素合理组合充分利用,以获得最佳经济效益,使从事专业化生产的农民的收入相当于或略高于当地、当时农村社会的平均水平的一种农地经营方式,其核心内容是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和效益最大化.[1]
1.2 沙县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的现实意义
沙县现有总人口2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41万人,农村劳动力10.5万人.全县现有耕地面积19.86万亩,粮食播种面积27.1万亩.近年来,随着沙县小吃产业的发展壮大,外出经营小吃人员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县有5万多农村劳动力外出经营沙县小吃,占农村劳动力的一半以上,土地闲置甚至抛荒现象日趋突出,农民流转土地意愿强烈,民间自发流转土地现象悄然兴起.县委、县政府及时把握这种趋势,因势利导,主动作为,按照“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积极扶持,规范管理”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006年开展试点工作,2007年全县推广,取得了较好成效,从群众小面积自发流转发展为有组织的规模流转,初步探索出一条以土地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途径.
1.2.1 有利于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截至2008年底,全县共流转耕地10.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7.6%,抛荒地复耕率达26.6%,通过有组织地流转,促使土地向一批种田能手集中、向一批规模项目聚集,有力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县种粮规模30亩以上的农户有237户,规模种植粮食面积达1.06万亩;全年种烟面积由2006年的8536亩扩大到2008年的1.087万亩,户均种烟27.2亩,户均种烟面积为全省最高.
1.2.2 有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高位嫁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2007年以来,全县共落地农业项目67个,其中2008年新增项目36个,总投资1.006亿元,流转耕地面积1.43万亩;共培育土地流转各类典型30个,其中农庄经济11个,具备现代农业雏形6个,外出返乡人员和沙县籍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基地13个.
1.2.3 有利于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通过技能培训、政策激励等一系列措施,全县共组建专业合作组织65个,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43个,拥有合作组织成员1041户,带动农户2万多户,对新型农民的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农民素质,造就了一批现代农业的带头人.
1.2.4 有利于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业综合效益提升
土地的连片集中,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科技农业创造了较好的条件.2008年,全县共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375.3万元,改善1.84万亩耕地的基础条件;共帮助引进种养新品种27个,引导推广新技术22项、推广新肥料3300吨、推广新农药面积达5.7万亩次.通过土地流转,把原来分散的田地集中起来,也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创造了条件.2008年农户自发购置了204台农业机具,总金额达269.31万元,机耕作业面积8140公顷,占全县播种面积的29.5%,大大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并提升了农业的综合效益.
1.2.5 有利于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通过土地流转的有序推进,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进一步降低,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广大农民纷纷将承包地流转给他人,自己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经营小吃或从事规模种植和养殖,尽力施展一技之长,另辟致富蹊径;部分农民还一边流转土地收取租金,一边在原来的土地上给别人打工挣取劳务费,取得租金和佣金双收入,使家庭收入明显增加.土地逐步向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经营能手集中,也提高土地产出效益.部分耕地亩产值由原来的1000多元提至3000余元.200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680元,增长14.8%,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在土地联产承包的基础上,沙县通过不断探索和推进土地流转实践,密切联系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创新经营机制,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模式加速土地规模经营.
2.1 抓种养大户
2007年以来,全县共落地农业项目67个,总投资1.006亿元,流转耕地面积1.43万亩;共培育土地流转各类典型30个,其中农庄经济11个,具备现代农业雏形6个,外出返乡人员和沙县籍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基地13个.如高桥镇官林窠村从湖南省引进投资500万元的千亩黄花菜生产基地和年加工1000吨黄花菜的生产线项目;夏茂镇从福州引进炎洪生物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开发利用山垄田730亩、山地270亩,建设自动化温控大棚,种植、加工和销售珍稀中药材;高桥镇高桥村还充分利用抛荒山垄田,投资300万元,规划面积300亩,建成集种养、餐饮、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惠丰现代生态农庄.这些项目的建成、投产,为土地流转和产业化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有效促进县外劳动力的引进,共吸引了2737名外地人到沙县从事农业生产,缓解了沙县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全县种粮规模30亩以上的农户有237户,规模种植粮食面积达1.06万亩;全年种烟面积由2006年的8536亩扩大到2008年的1.087万亩,户均种烟27.2亩,户均种烟面积为全省最高.如富口镇引进福清客商,在沙县注册成立“沙县益民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00万元,在姜后村建立300亩的无公害大棚蔬菜种植基地;夏茂镇儒元村引进尤溪大户陈明极,拟采取烟、稻轮作的方式,流转耕地1000亩,将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
2.2 抓招商引资
沙县坚持把农业项目建设作为实现土地有效流转的关键环节来抓,在抓好项目工作与土地流转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项目策划与项目招商.在项目策划上,编制了乡(镇、街道)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策划包装了一批项目,建立了农业产业项目储备库.在项目招商上,组织开展“留守土地”招商活动,于2007年8月和2008年9月分别在漳州、厦门同安举办了农业专场招商暨项目推介会,共邀请了420多名海内外客商参会,达成合同项目51个,总投资11.1亿元;意向项目17个,总投资3.3亿元.在项目扶持上,积极落实贷款贴息政策,目前金融部门已放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项目17个,放贷金额1800万元,已兑现贷款贴息44.5万元,有效缓解项目业主融资难问题,有力地扶持了现代农业项目的发展.
2.3 抓典型培育
确定外出人员多、耕地面积较大的凤岗、虬江、夏茂、高桥、富口和高砂等6个乡(镇、街道)作为全县土地流转工作的试点,实行县挂包乡(镇、街道)领导和试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积极探索破解土地抛荒问题、引进农业经营项目、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抓好试点乡(镇、街道)土地流转典型的同时,重视试点村培育,县乡领导每人至少抓1个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典型村,村主干各抓1个土地流转示范点,带动土地流转工作的全面展开.2009年抓好粮食、蔬菜、茶叶、花卉、油茶、珍稀药材、食用菌和鸭业、肉牛、兔业等10个产业的土地流转典型;引导和鼓励项目业主投资开发利用抛荒的山垄田、边坡地,培育10个农庄经济典型;围绕茶果业、花卉、烟草、油茶、饲草动物、食用菌、鸭业、渔业等产业,培育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从自然条件上看,沙县虽地处闽西北山区,但是在三明地区属于地势较平坦,有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天然优势;从经济水平上看,沙县已采用多种形式组织集体的力量和充足的资金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从农户意愿上看,部分农民外出经营小吃,具有一定的固定农外收入和放弃土地的愿望,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在这些基础之上,沙县要进一步加速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还需要完善以下几个方面.
3.1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
农业经济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项最基本条件.因为,没有健全和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经营中的许多问题单靠农业生产经营者是无法解决的,尤其是化肥和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良种选育、排水灌溉、病虫害防治、机械化作业、收获晾晒、贮运销售,以及较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更是他们力所不及的.[2]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农户与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需要得到更多信息、资金、技术、流通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所以,在推行土地规模经营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搞好各种规模经营实体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逐步形成供产销一条龙,商工农一体化.目前沙县要在强化农业、供销、农资、物资商业、外贸、金融、保险等专业部门社会化服务职能的同时,重点发展以乡村经济组织为主体的服务机构,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服务网络,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有效的服务.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不仅要使己从事非农行业的人员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如纳入医疗、退休养老、人身伤残等保险,而且对从事农业的也要开展各种保险,如财产、作物、医疗、养老、伤残等保险.解决各类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3.2 提高规模经营者的综合素质
土地规模经营与经营者的素质是互为条件、互相制约的.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速度、承包规模和质量的高低,是以经营者素质的高低为前提的.[2]沙县位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内腹,经济前景良好,要加速土地规模经营,首先需要注意对经营者的选择.经营者需具有一定的经济、技术、经营基础,有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要求.其次要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对搞好规模经营是举足轻重的.要培养出一批农业能手,并让他们从经营土地中得到实惠.再则要因地制宜进行多方式多样化的培训.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时代,提高经营者素质的途径很多,可根据沙县的实际情况,采用以会代训、岗位培训、送出去请进来以及成立种粮大户协会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提高经营者的科学文化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3.3 加强政府的作用
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协调是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保证.搞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实质上就是在推进农业产业化.为此,政府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培植一批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大型龙头企业.要引导他们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改造.通过契约、股份制等形式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使他们在短期内成为能够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骨干力量,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团.二是要大力发展民间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等中介服务组织,民间中介服务组织,是农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新型经济组织,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地引导这种经营组织形式的发展,使之逐步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中间力量.三是要积极探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机制.在进一步完善土地租赁、转包、合作、抵押等形式的基础上,探索将土地使用权明确为股权,将不同等级的土地折算为股金,鼓励农村种养大户、龙头企业以股份制的形式承包土地,促进土地向种养大户集中,避免耕地抛荒,推动规模经营的发展.四是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有效的产销信息.[3]
〔1〕徐海南.苏南地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05.
〔2〕杜建霞.泽州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5.
〔3〕谭晶荣,张利强.论适度规模经营[J].湖南农大经贸学院学报,2000.
F230.3
A
1673-260X(2010)06-0113-03
三明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名称《海峡西岸经济区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研究-以三明市为例》;三明学院优势学科项目(项目编号:YSXK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