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新 李 艳
(长春工业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大学生就业对公共政策需求的研究
李 新 李 艳
(长春工业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近年来,学者从多角度对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进行了研究,但从大学生就业对公共政策需求层面进行探讨的较少。本文从政策需求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经济调控政策、引导性政策、服务性政策、保障性政策、教育改革政策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作为一项系统的工程,大学生就业问题涉及方方面面,要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题,既要进行经济层面的产业结构调整,文化层面的就业观念的转变,更需要制度层面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大学生;就业;公共政策;需求
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就业人数不断增加,不同学历层次就业差别较大,社会对大学生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影响大学生就业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政策、社会体制和教育机制等客观因素都会对大学生就业造成影响,破解大学生就业困境需要国家制定相关政策,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实现充分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人才的需求和经济发展是密切相关的,随着工业化的逐步完成和信息化的深入,我国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不断扩大。只有保持经济快速发展,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按照我国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7%-8%推算,每年新增就业岗位800万-1000万之间,国民经济保持较高速度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就业数量。[1](P3)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变,量的扩张向质的增长的转变,都会增强对知识性人才的需求,这为大学生提供了人尽其才的用武之地,使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步入良性运行轨道。从长远看,这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最根本出路。
2006年,全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新增900多万个就业岗位,占新增就业岗位的3/4之上;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人数增长到2.6亿人。[2]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迅速,成为接纳毕业生就业的一支新生力量,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继续发展,其需求岗位必将进一步加大,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它不仅有力的解决了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是解决富余人员问题的重要出路。毕业生要积极转变就业观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投身到充满生机活力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去。
第三产业是吸纳大学生的最有效途径,一些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比例已达到75%以上,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占到就业总数的80%以上。[1](P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三产业就业的份额呈上升趋势。但是,我国的第三产业就业结构不协调、发展滞后,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也很大,世界各工业化国家的第三产业占 GDP的比重达到50%-60%,吸纳的劳动力约为50%-80%,而我国第三产业占 GDP的比例约为33%,吸纳的劳动力也仅为30%左右。第三产业潜力巨大、就业弹性较强、效果最为明显,能容纳大量的劳动力,对就业的缓冲作用很大,是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理想之地,随着第三产业发展潜力的进一步释放,第三产业在解决大学生就业压力上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为了有效解决基层人才缺乏和大学生就业流向不均衡的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把政策激励与思想教育、舆论引导结合起来,把尊重毕业生个人意愿与组织选派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3](P78)由于基层环境相对困难,政府应加大调控力度,给予毕业生行之有效的激励;为了提高基层单位吸纳毕业生的能力,各级政府应支持和协助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安排一定比例的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使基层做好人才的储备计划;培养毕业生的成才意识,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实现自身的价值。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大学生到偏远地区就业。比如,可以对考研差几分未录取的学生实施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到边远地区工作一年后再上研究生;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工作满5年以上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流动到原籍或除直辖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工作,凡是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由有关机构提供全面的免费代理服务。[3](P79)但到偏远地区工作成本代价较高,政府应采取相应的补偿办法,减少毕业生去偏远地区就业的顾虑。同时,要为大学生到偏远地区就业创造条件,解除其后顾之忧。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大学生在择业时倾向于到条件好的大城市和单位就业。国家应进行宏观的调控,引导全社会参与大学生就业工程,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去特殊行业就业的大学生享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的政策;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特殊行业发展,由地方政府给予其一定的生活补贴,增加特殊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通过增加岗位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参与特殊行业的经济建设。
目前,我国毕业生不能高效就业的主要原因在于就业市场服务的不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存在着就业信息不灵活、市场功能不健全、运行效率低等问题。为使大学生充分就业,应该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的服务功能,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满足大学生的就业需求。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三大市场应共同服务于毕业生就业,开设专门的“毕业生就业窗口”,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免费代理、推荐岗位等方面的服务。形成以高校校园市场为主,以区域性、行业性市场为辅,三大市场互通联动,有形市场和网络市场相互促进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服务体系。[4](P79)
为了解决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的需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涉及创业的诸多方面。在大学生创业支撑体系中,政府扮演着组织者和引导者的角色,政府应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支撑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应降低大学生创业的进入门槛,实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对那些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创业项目,政府应为毕业生创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数额更大的融资,为创业者解决资金短缺的“瓶颈”,并为他们提供专家指导和跟踪服务。
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有15%左右的困难对象,他们由于家境困难等多种原因遇到较多的问题,难以顺利就业。因此,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政府需要尽快建立困难毕业生帮扶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在求职过程中,高校和有关部门应给予重点关注;对离校后失业登记的毕业生,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服务;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档案托管等各项服务;对离校后生活困难的毕业生民政部门应实行系列救助。
与大学生就业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但是,各种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严重打击了大学生就业的积极性,阻碍了大学生就业制度环境的发展,降低了就业市场的效率。因此要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监管企业与大学生签订规范劳动合同的力度,政府应加快立法进程,尽早出台配套法规,优化制度环境,规范市场行为,使毕业生就业真正走向市场化、法制化。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部门要规范用工单位为大学生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解除毕业生选择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后顾之忧。
大学生失业救济可以保障大学生的基本生活,使他们积极储备技能。大学生失业保险体系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毕业生在失去工作时得到基本保障。这样一方面保护了毕业生的人力资本投入;另一方面也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从而有助于稳定就业。目前,比较理想的办法是实施失业保险,学生可以作为缴费责任主体,同时和学校、国家三方共同缴纳。在提供失业保险帮助的同时,也需要积极开展失业预防和就业援助,帮助大学生提高就业能力。
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题,深化体制改革十分必要。目前我国大多城市都已取消了对应届大学毕业生户口指标的限制,但大学毕业生流动则远非是无限制的,特别是对那些已去偏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来讲,若想再回到城市工作,则会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因此,要为毕业生的就业创造宽松的体制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无障碍就业”,消除一切不利于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限制性规定。打破学籍限制、地域限制、用人形式的限制、户籍限制和人事管理限制,疏通毕业生就业的渠道,构建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大环境。同时,国家要加快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企事业单位的招聘行为,强化监督,提高效率,消除就业市场上的不规范、不正当行为。
在实行统包统分的政策时代,政府统一安排大学生的就业,因此,教育体制与市场的脱节现象并不太明显。但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下,教育体制与市场需求的不和谐日益明显。因此,进行教育体制改革,面向市场调整专业设置,是实现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关键环节。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培养服务于社会需要的各类人才为标准,把学生教育工作从计划经济的性质转变为市场经济的性质,把就业质量作为衡量大学办得好坏的重要指标。高校要更新大学生培养方式,主动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增设社会需求的专业课和选修课,优化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升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高校的教育方式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应对现有的课程进行整合,加强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选修课力度,加大选修课的考核。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加强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适应能力。改革教学管理模式,形成培养学生核心竞争力的教育方式,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对职业不了解,对自我定位不准确,缺乏职业目标的规划与准备,产生这些问题的很大原因在于缺乏职业指导。当前很多高校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当前就业机制的需要。因此,应当充分认识到职业指导的重要性,实施科学、规范的职业生涯规划。从学生一进校开始就要通过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确定今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改变学生一次择业定终身的观念。让学生树立风险意识,树立主动推销自己的观念,破除择业中被动等待的观念。让毕业生充分认识到当前的政策环境和就业机会,积极参与市场的竞争,发挥自身的优势。
[1]翟振元.“十一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趋势及对策[J].中国高教研究,2005,(6).
[2]白国华.发展中小企业的作用[EB/OL].http://www.hebei.net.cn/jingjifazh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061,2007-09-20.
[3]别敦荣,杨德广.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30年[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
[4]张治理.高等教育大众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的创新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5,(7).
吉林省教育厅2010年规划课题“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公共政策研究”(编号:吉教科文合字[2010]第99号)。
李新(1969-),男,长春工业大学办公室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