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蚕桑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2010-08-15 00:51吴文铂王良元
蚕学通讯 2010年2期
关键词:蚕区小蚕蚕农

吴文铂 王良元

(重庆市涪陵区蚕桑发展办公室 408000)

涪陵蚕桑发展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通过历届党政多年坚持不懈地努力,并经1979年、1988年和2000年3次大发展后,现已形成年产鲜茧500万㎏的生产规模,已成为我区农民增收的一项骨干经济项目。目前,我区有蚕种生产单位2家,年蚕种生产能力15万张;现有在地桑1.288亿株,其中良桑化率72.25%。全区有20个乡镇、103个村、406个农业社养蚕,有蚕农2.5万户近8万人;建有蚕桑基地乡镇10个,基地村30个,基地社80个。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以“桑—菜”间种模式为主的沿江主产蚕区、以科技示范为主的中部巩固提高蚕区、以后山坪上生产优质茧为主的优质茧蚕区等三大蚕区,一批蚕桑基地已步入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轨道。2009年全区发种77 755张,全区产鲜茧270.56万kg,全区蚕农售茧收入4 301.29万元,全区蚕农户均售茧收入1 721元、人均售茧收入538元,我区的蚕茧生产量居重庆市第一位。但与此同时,由于农村经济结构发生变化,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企业改革频繁,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行情波动等原因,导致我区蚕桑产业发展受到一定影响。针对这种状况,笔者对制约我区蚕桑产业发展因素及对策进行了调研。

1 制约我区蚕桑产业发展和蚕农持续增收的因素

1.1 认识不统一

受国际市场变化的影响,蚕桑产业发展呈波浪式过程,虽然几经波折,但仍然经受住了市场、历史和实践的考验,始终是我区一项农业骨干经济项目,但目前相当一部分区、乡(镇)干部看不到蚕桑产业是历届党政多年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也看不到蚕桑产业给三峡库区移民就业带来的实惠,更看不到桑树对三峡库周绿化和水土保持所发挥的巨大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抓蚕桑产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有畏难情绪,工作措施不力,没有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工作抓不到点子上,甚至放任自流。

1.2 养蚕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亟待提高

到目前为止,全区小蚕共育面78%,沿江主蚕区小蚕共育面85%左右,后山次蚕区小蚕共育面60%左右;年产茧500t(万担)以上的镇1个,年产茧50t(千担)以上的村10个,年产茧5t(百担)以上的社146个;年养蚕6张以上的5 841户,年养蚕8张以上的1 904户,年养蚕10张以上的667户,年养蚕20张以上的19户;年售茧收入5 000元以上的1 047户,年售茧收入10 000元以上的71户。可见,我区小蚕专业共育面很窄,基地规模较小,相当部分蚕农的养蚕规模小,养蚕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低,还没有真正把蚕桑产业当成一项重要产业来抓,致使桑树管理较粗放,养蚕的效益不明显。

1.3 养蚕基础设施薄弱

由于户均养蚕规模小,养蚕的效益不显著,多数蚕农根本不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从调查情况看:小蚕共育室数量锐减,致使个别共育室共育量太大,且共育室普遍破旧,设施、设备简陋和严重不足;人蚕、畜蚕共居的现象比较普遍,专用蚕房或专用简易蚕房数量少;蚕具、簇具破旧且不足;多数蚕农没有建消毒池和蚕沙池。户均养蚕规模仅3张左右,亩桑效益差,部分弃桑、毁桑、有桑不养蚕。

1.4 蚕桑生产劳动力缺乏

由于城镇化和工业化步伐加快,劳务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我区劳务输出每年占农村劳动力70%左右,青壮劳动力基本上外出务工,在家基本上是留守妇女、老人和儿童,而栽桑养蚕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工时间又集中,导致蚕桑产业劳动力缺乏,使部分地方存在桑树无人管护、有桑少养蚕或有桑无人养蚕情况,致使部分桑树抛荒,桑树资源闲置。

1.5 大气工业污染日益加重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李渡、龙桥、另市、山窝、南沱等主产蚕区先后建成了三个市级工业园区,在诸多企业纷纷落户园区的同时,部分企业排放了大量含有氟化物、硫化物等废气,使大气中氟、硫化物浓度增加,在蚕期氟、硫化物污染桑叶并通过桑叶作载体使蚕儿中毒,因此,工业大气污染给李渡、龙桥、另市、山窝、南沱等主产蚕区的蚕桑生产造成了极大威胁。

1.6 企业改革阻碍了蚕桑的发展

我区从2004年原涪陵丝绸集团破产并成立涪陵正众蚕业公司开始到2009年,短短的5年经历了3次改革,职工身份买断了3次,现在是第4个老板,即:原涪陵丝绸集团破产;原涪陵正众蚕业公司改制;原民营涪陵绮罗茧丝绸公司退出到成立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的鸿盛茧丝绸公司。在每次的改革中,政府行政干预的成分较重,缺乏透明度,缺乏群众基础,没有听取各级党政、相关部门、业内老领导、职工代表意见。同时,在多次长时间的改革期间,没有人抓蚕桑生产,桑树冬春管理几年都无人问津,致使每改革一次桑树基础就削弱一次,蚕桑人员思想就涣散一次。

1.7 基层公益性蚕桑服务体系有待加强

涪陵区蚕桑办主要负责少之又少的所谓行业管理和退休职工管理,其在乡镇没有机构和人员,乡镇公益性蚕桑服务职能由收购企业承担,近几年,茧丝绸市场行情疲软,企业只顾眼前利益,收缩战线,精兵简政,主产蚕区生产人员减少,次产蚕区服务站(点)兼并裁员,致使主产蚕区生产人员人手不足,次产蚕区没有生产人员,技术培训、服务跟不上,迫使蚕农弃桑改行。

2 加快我区蚕桑发展和助农增收的对策和建议

2.1 科学规划,落实责任

要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和蚕农的意见和建议,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目前,在劳务经济带动农民增收为主渠道的背景下,面对工业污染日益加剧的现实,要因地制宜地制定我区蚕桑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规划目标要落实到年度,落实到乡镇、村社和蚕农,并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同时,区政府要将蚕桑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进行管理;乡镇要将蚕桑工作纳入村委会的目标考核内容进行管理,且要提高重点乡镇和村的考核分值。

2.2 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培育一批蚕桑科技示范乡镇、村、社和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全区蚕桑产业发展。在投入上,将支农项目和惠农政策集中向示范乡镇、村、社和科技示范户倾斜,主要扶持小蚕共育室基础设施更新、完善,增强小蚕共育室的纽带作用;扶持科技示范户的简易蚕房、省力蚕台、消毒池、蚕沙池等设施建设,带动全区蚕桑生产向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照此思路,从2010年开始,区财政每年投入150万元,用3年时间,在我区实施“136”蚕桑示范工程,即用3年时间在全区建成10个科技示范村、30个科技示范社和600户科技示范户和小蚕共育示范户。

2.3 切实加大科技推广力度

首先从抓好关键技术环节的落实入手,贯彻“一统二推三工程四提高”(统一小蚕共育室消毒;推广省力蚕台、推广方格簇;桑蚕良种工程、桑菜套种工程、人蚕分居工程;提高桑树管理水平、提高共育质量、提高技术集成水平、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的技术路线;其次是加强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合作,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同时搞好常规成熟实用技术的集成配套培训;三是提高小蚕共育面,增强共育室的纽带作用;推广省力化养蚕,提高劳动效率;四是引进、筛选、推广适合我区气候的优质高产桑品种和抗逆性强、出丝量高的蚕品种;五是加强桑、蚕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确保蚕作安全。

2.4 加快桑、蚕综合利用示范和推广

桑、蚕综合利用是在生产蚕茧的基础上,利用桑、蚕资源,变废为宝,推动蚕桑复合经营,拓宽蚕桑增收空间,从而提高蚕桑综合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蚕农增收,增强蚕桑生产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桑蚕综合利用模式:一是桑园饲养家禽。家禽吃桑园杂草和余剩桑叶,禽粪肥桑。二是桑园间作。在非蚕期利用桑园间作叶菜类作物,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亩桑效益。三是桑枝食用菌。利用桑枝、蚕沙等生产食用菌,形成“茧、菌、桑”的循环经济模式。四是蚕沙沼气。利用蚕沙生产沼气,净化环境。五是桑椹开发。栽植叶果兼用桑,桑椹鲜销或泡桑椹酒。

2.5 努力搞好养蚕设施建设

各级资金投入应重点用于养蚕基础设施建设,并做到“四个结合”:政策扶持与蚕农的积极性相结合、建设质量与技术标准相结合、重点推进(科技示范村、社、户)与面上相结合、新建与改(扩)建相结合,确保养蚕设施实际、实用、有效。加快桑园流转,按照政府引导、资金扶持、平等协商、自愿互惠、依法有偿的原则,通过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形式,大力推进我区三万余亩“退耕还林”撂荒桑园流转,培育一大批养蚕大户,提高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缓解养蚕劳动力紧缺的矛盾,同时,依法处罚“退耕还林”撂荒桑园。

2.6 完善蚕桑技术服务体系

建立“以区蚕桑办为主体,龙头企业及其乡镇蚕业(茧)站为纽带,小蚕共育室为依托”的三级蚕桑技术服务网络;突出蚕桑技术推广的公益性职能,配齐、配强蚕桑技术队伍,提高服务水平;形成区蚕桑办、龙头企业及其乡镇蚕业(茧)站、小蚕共育室联动的蚕桑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和蚕需物质供应体系,为蚕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

2.7 切实抓好氟污染区的蚕桑生产

李渡、龙桥、另市、山窝、南沱等主产蚕区是氟污染重灾区,其蚕桑规模占全区的份额较重,且是我区的优质茧蚕区,必须着力巩固该蚕区。从2005年搞清楚该区域蚕中毒的原因以来,一直在探索氟污染蚕区的养蚕技术,现技术已经成熟并大面积推广,效果显著。一是抗氟蚕品种的引进筛选。目前筛选出适合我区氟污染蚕区饲养的品种是秋丰×白玉正反交,收成80%以上。二是氟污染蚕区饲养技术。采取小蚕异地共育;适当早出库和选用适熟偏嫩桑叶;桑叶用石灰水解毒;加强通风换气,严防病毒病。

2.8 选好选强龙头企业

一个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带动,首先龙头企业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支撑;要有做大做强我区茧丝绸产业的信心和决心;要有视蚕农为“衣食父母”的理念和与蚕农建立唇齿相依的关系。其次是龙头企业除企业本身要加大对蚕农的扶持补贴力度,让利于蚕农,取信于蚕农外,还要多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并用于项目上,促进蚕农增收。再是政府和茧丝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监管力度,平衡龙头企业和蚕农的利益关系。

2.9 加强蚕茧市场的监管

蚕茧收购秩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蚕茧的产量、质量,而且对稳定价格,保持蚕茧市场的正常运转都有影响。如果将蚕茧市场无序放开,造成收购管理的混乱,扰乱了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保证不了蚕茧的质量,不利于茧丝绸市场的正常运转和蚕桑生产的长期发展。因此,公安、工商、质监、物价、茧丝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蚕茧市场监管,坚决打击无证无照收购,杜绝无序竞争,保护龙头企业的合法权利,同时对龙头企业坑害蚕农的行为更应严肃查处。

2.10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蚕桑作为我区农业的骨干项目,各级政府要从蚕农的切身利益出发,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项目等方面提供方便,让蚕农有依靠、有支持、感到放心。从2010年开始,涪陵区财政连续3年,每年投入150万元用于蚕桑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同时区财政还连续3年,每年安排250万元用于蚕农万元增收计划的实施,这极大地调动了蚕农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将蚕种纳入农业种子直补工程、将蚕茧纳入粮食补贴范畴并制定最低保护价,确保蚕桑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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