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翻译的可接受性

2010-08-15 00:49晋妮娜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12期
关键词:可接受性译语译者

晋妮娜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7)

论翻译的可接受性

晋妮娜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7)

翻译不仅仅是一种工作,更是一种科学。不论对处于何种阶段的翻译者来说,都是需要准确、深刻把握翻译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翻译质量的。此外,翻译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深入研究并逐步将研究所得付诸实践的一个复杂的过程。在翻译实践中,由于任意两种语言文化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加大了实现翻译可接受性的难度,使得译者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来对其进行理解、翻译,才能得到可接受性比较高的译文。鉴于此,论文对翻译的其他两个原则,即传意性和相似性不做深究,只研究翻译的可接受性。

翻译;文化差异;逻辑;可接受性

要了解翻译规律,提高翻译质量,有必要先来探讨一下翻译的原则。一般认为,翻译原则有三,即传意性、可接受性及相似性。(1)传意性(meaning transference),指的是翻译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原文的意思用译语重新表达出来,使看不懂原文的读者能够通过译文获得原文的信息;(2)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指译文读者对译文是否完全理解,译文是否明白易懂:(3)相似性(similarity),即译文应力求与原文相似,只有统一了解翻译标准和原则,才能分析直译与意译,确定在实际操作中的选择和应用。

翻译时把意思表达出来,保存了原意即注意了传意性,实际上只完成了翻译任务的一半,另一半则要看信息接收人对译文的接受程度,也就是可接受性如何。译文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是指译文读者对译文能否完全理解,译文是否明白易懂。

衡量可接受性高低的标准要看译文是否符合译语表达习惯,越接近译语表达习惯,可接受性越高,如能完全使用译语说法,那是最好不过的了。然而由于各种文化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语言表达习惯和文化特点,这就给翻译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去进行翻译,既要传达译文的意思、文化,又要把自己放在译文读者的角度上去反复审校译文,才能获得可接受性较高的译文。

一、可接受性的重要性

翻译是一门科学,因为它是建立在语言学基础上的,语言中许多内容是属于规定性的。基本语言知识都具有相对稳定性,必须牢牢地掌握,这是翻译的前提。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词语的意义、语言中的比喻和习语等不能歪曲,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率而操斛、信手滥译,而必须忠实地再现原文的内容和形式。换言之,译文不能违背原意,这就是翻译的科学性所在。

就英汉翻译而言,英美人的语言背景、思维方式与中国人不尽相同,因此语言所描述的内容及表达方式也大相径庭。同一话语会有几种不同的译法,甚至偶尔还会遇到难译或者不可译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哪种翻译更为妥帖,如何处理难译或不可译的内容等,则需要很大的灵活性。好的译文形神兼备,粗劣的译文则平淡无味,或有悖于原文甚至与原文风马牛不相及。

西方人的思维方式、生活环境和历史背景与中国人相去甚远,因此作为反映现实的作品,也各有其独特的色彩,翻译中必须保留原作的这些民族色彩。虽然翻译界历来有“归化”和“洋化”之争,但一般来讲,对于民族特色较浓的作品,不宜全盘“归化”,给外国人穿上中国的“长袍马褂”,而必须还原其本来面目。如God一词应该译为“上帝”,而不宜用“老天爷”代替。

二、影响可接受性的主要因素

1.时代因素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语言所描述的现实世界不断发生变化,语言本身也非静止不变。古英语和现代英语无论在词法和句法上都有明显的差异,古汉语和现代汉语更是如此。因此,不同时代的作品在题材、文体风格上都有各自的特色,即所谓的时代特色,翻译中不能背离原作的时代特色。当然,由于时代的变迁以及读者接受能力的限制,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用同时代的古汉语来翻译相应时代的外国作品,但必须适当反映原作的时代特色,王佐良先生所译的《论读书》,行文古朴典雅、文白交融,读其译文犹如回到了培根所处的16世纪的英格兰,他的这一译作堪称再现原时代风格的典范。

2.个人因素

语言除了因语境变化而产生变化,还会因个人因素而发生变化,这在语言学上称个人语言。应该明确认识到,不同作家不仅在创造构思上大相径庭,其语言风格也大不相同。如美国作家海明威,语言简练、朴素流畅;而福克纳则行文隐晦、艰深费解。翻译中必须尽可能地再现原作者的语言特色,不能违背原作者的个人风格。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文学作品反映的社会现实广阔而繁复,尽管作家的个人风格可能始终如一,但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语言却会因其社会地位和个性特征等因素而不一致。对于这种特殊现象,翻译中不能等同划一,而必须充分考虑人物的语言个性,使译语的语言符合人物的个性特征。

语言风格是语言形式与语言内容相统一的体现,具有形与神的两重性。翻译时,译者译文的风格是表现原作者、原文的风格,它们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翻译必须做到传神达意,体现风格。翻译水平越高,原作者的风格就越传真,译者的风格就越传神。

风格与形式有联系又相区别。风格属于言语的范畴,形式属于语言的范畴。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决定了“形等”近乎不可能,但这并不等于说译作的语言风格不能近似于原作的语言风格。既然属于语言的范畴,风格的变换依赖于对语言形式的选择,具体地说,是对语音、词汇、句法、修辞手段和篇章结构的选择。所以说,风格的体现既依附于语言常规,又偏离语言常规。

综合上述翻译中语言文化的差异性以及实现翻译可接受性的难度,该文对翻译的传意性和相似性不进行深究,只研究译者如何在翻译过程中去提高翻译的可接受性。

三、如何提高译文的可接受性

1.从英译汉的角度看,两种语言在词汇现象方面有词义、词的搭配能力和词序上的不同;在句法现象方面有句子结构、句序和句子内容的一些其他表达手段上的不同特点。所以,要提高译文的可接受性,首先就要使译文符合译语的语言习惯,也就是采用译语说法,否则就会使人感到别扭。如:

In case of fire,use stairs.Don’tuse the elevator.

这句话若译成“如遇火灾,请用楼梯,勿用电梯。”读起来就很别扭。应该按照汉语习惯,把这句话译成:如遇火灾请走楼梯,勿乘电梯。

有经验的翻译者常常有这样一种体验:就是翻译必须要根据译语的习惯说法进行翻译。译者若不知道这个意思译语怎么说,就无从翻译。比如,有人把“美籍华人”译成“American citizens with Chinese origin”,还觉得自己的翻译意思明白用词准确,可是和英语说法“Chinese American”比较起来,立即感到相形见绌。

然而大多数情况下,有些说法原语有,译语却没有。于是只能靠“借用”或是“创造”。借用就是根据原文的意思从译语中寻找类似的说法。如翻译“一箭双雕”可以借用英语的类似说法:“kill two birds with one stone.”但有时候借用的说法与原意略有出入,需要做一些调整。如“nothing can be made out of nothing”译成“不能从无做出有来”就不太好,而译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也不是太理想,因为原文并无“巧妇”之意,这时可以对其稍作调整,译作“无米之炊是做不出来的”。

创造译语本来没有的说法,要倍加小心、谨慎从事。除了不失去原意之外,还要特别注意翻译出来的说法要能够被译文读者所接受,也就是说,创造出来的词语要接近译语的表达方式,虽然译语并没有这种说法,但人们一看也能马上明白这个词的意思。如:

Tommy answered nothing.Father asked him if the cat had got his tongue.

汤米没有回答,父亲问他是不是舌头让猫叼走了。

汉语并没有“舌头让猫叼走(指不说话)”这种说法,但这种译法和汉语表达方式接近,中国人一看也就明白它是个什么意思,也能接受。

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按原文形式创造出来的说法,译文读者往往看不懂,因而不能接受。例:

Necessity is the mother of invention.译文(1):需要是发明之母。

汉语只有“失败是成功之母”的说法。译文1不符合汉语习惯,可接受性很差,所以需要换一种说法。如译文(2):因为需要才会有发明。

2.翻译是两种语言转换的过程。翻译过程中处理好逻辑、风格与修辞之间的关系是保证质量的关键。这三者的关系体现着内容、形式与色彩之间的关系。

(1)匈牙利著名的翻译家拉多久吉尔博士指出:“翻译是逻辑活动,翻译作品是逻辑活动的产物。”

例:After all,all living creatures live by feeding on something else,whether it be plant or animal,dead or alive.

译文1:因为,毕竟所有活着的生物,不论是植物还是动物,死的还是活的都靠吃某种别的东西生存。

译文2:所有活着的动物毕竟都是靠吃别的东西来生存的,而不管这些东西是植物还是动物,是死的还是活的。

这里,译文1可能只注重了表达上的通顺流畅,而忽略了其逻辑性;“活着的生物”竟然还包括“死的”,后半句中“死的”还要“靠吃某种别的生物”,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在理解上也有问题。译文2就比较符合逻辑,且容易让人理解并接受。

(2)就翻译而言,要保持原文的语言特色,就是要追求风格上的对应,也就是要对原作的语言艺术负责。依照翻译理论,再现原作风格应该是也必须是译者的追求。由于不同语言之间存在着多层次上的差异,要想完善地传达原作的风格,特别是文字上的,确实有许多障碍,但译文要尽可能接近原作风格,尽量反映原作的艺术个性。当然,在翻译中,原作的思想内容并不取决语译者,而取决于原作者。所以,译者可取的基本体式也受到原作很大的限制。译者不可能不顾原作的思想内容和语言形式,随意创造“风格”,这是翻译所面临的客观上的局限性。

在翻译时,要运用各种翻译技巧以及修辞方式,使用适合的文体,尽量保持原作风格、意境和形象,尽量做到风格对等。

例:A thousand mustaches can live together,but not for breasts.

译文1:一千个男人可以住在一起,两个女人却不行。译文2:千条汉子能共处,两个婆娘难相容。

例句中的英语原句是谚语形式,译文1仅仅译出了意思,没译出其风格。译文2注意到意义和风格上的统一,采用了汉语谚语和成语经常采用的语言形式“反对”(对偶的一种),准确地译出了意义,再现了原文风格。

(3)翻译时,译者可以充分发挥译文的优势,调动各种修辞手段,运用各种翻译技巧,如意译、直译、增译、减译、正译、反译等等,或保持或改变原文的结构和形象,尽最大可能传译原文风格。但是,必须达到使译文读者了解其本来意义和原有风格的目的。

翻译是一种语言转换活动,在这一活动中,译者自然而然地进行着文化转换。文化渗透于语言的各个层面,如语音、词汇、句子、语篇等。在翻译过程中如何传达原文中的文化内容与文化色彩,使译文在各个不同层面上与原文达到对等,就成为译者的一项重要任务。处理跨文化差异,主要可以采用直译法、意译法、替换法以及直译加注法。

例:They were only crying crocodile tears at the old man’s funeral because nobody had really liked him.

在老头子的葬礼上,他们只不过挤了几滴鳄鱼的眼泪,因为在老人生前,没人真的喜欢他。

这样直译能保存原文所含的文化特征,因此也有利于文化交流,并能丰富译文语言的表达感染力。

(4)把可接受性提到新的高度

既然是为了传意,翻译时在理解原意之后,不妨脱离原文的用词结构,从译语中寻找最恰当的词语把原意表达出来。译者为了提高翻译质量,应该随时注意观察学习译语的习惯说法,抓住原意之后,大胆甩开原文的表达形式,模仿译语的习惯说法,把可接受性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使读者觉得不是在读翻译文章,这样就有可能争取达到“传神入化”的境地。

如:Grand Opening开业大吉。

Come to see me whenever you need my help.

有事只管来找我。(不译“什么时候需要我帮助就来见我。”)

[1]张培基.英汉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0.

[2]章和升.英汉翻译概要[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

H315

A

1673-0046(2010)12-01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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