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丽娜
(上海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444)
隐性德育在高校帮困助学工作中的实施途径
——以上海大学慈善义工队模式为例
余丽娜
(上海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444)
信息多元化的社会新形势要求高校德育必须加强策略研究,隐蔽教育意图,实施隐性德育。帮困助学工作作为影响广泛而深刻的学生工作内容和学生教育载体,其德育功能已逐步得到认可和发掘,但也存在着过分强调单向、强势、经济资助的种种局限。本文以上海大学慈善义工队模式为例,具体从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实践教育、典型教育等几个方面探索隐性德育在帮困助学工作中的实施途径。
隐性德育 高校帮困助学 实施途径
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教育正处于社会经济、文化思想、信息多元化的社会新形势之下。新的形势对高校德育的过程、方式和手段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有高校“德目论”这一德育模式面临困境,表现为:教育内容上片面化、表面化,显得过于直白和彰显;教育方法上主客体颠倒,存在明显的形式主义倾向;教育过程中重理论、轻实践,无法真正将教育要求内化为大学生的行为品质,甚至导致逆反心理。因此,高校德育要取得成效,就必须加强策略研究,隐蔽教育意图,实施隐性德育。
隐性德育是指教育者采取暗含的、间接的、内隐的方式所开展的德育活动,是在学校环境中,除正式教育计划之外的,在各种校园活动、文化宣传、规章制度和人际交往关系中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品德产生感染与影响的一种教育方式。对正处在思维活跃、情感丰富时期的大学生而言,独立自主地决定自己生活方式的愿望比任何时候都更强烈,表现尤为突出:他们不愿意接受命令式、枯燥乏味的道德说教,渴望通过自己的认识、体验来达到对政治思想和道德规范的理解。而隐性德育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具有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正是要通过人的情感感受、领悟来获得并提升自己的道德认识。因此,国内外研究者对于隐性德育的分析,特别是与国内外德育实施途径的比较,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和未来德育实施的趋向,即:显性德育和隐性德育的结合,德育主体性的日益突出,渗透式教育逐渐增强,更注重熏陶感染和潜移默化的教育。
在当前的大学校园中,帮困助学工作作为影响广泛而深刻的学生工作内容和学生教育载体,其德育功能已逐步得到认可和发掘,但其德育实效性的具体实施途径和有效模式的开发与利用仍需不断尝试和探索,以力求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高校德育资源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改革,高校招生数量的不断增加,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也日益增多,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学生群体。这部分学生大多来自不发达地区或城市低收入阶层的家庭,在生活中承受了较大的经济压力。同时,由于受到教育背景、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往往容易产生自卑、抑郁、焦虑、孤僻等心理问题,是一个需要重点、持续关注的群体。
在党中央的直接关心下,目前各级政府和高校都建立了以“奖、贷、勤、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帮困助学体系,物质资助力度逐年加大。200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对国家和地方奖学金制度进行了改革,再次加大了高校帮困助学工作的力度。2008年,上海市通过各类国家级、市级、校级资助项目和“奖、助、贷、勤、补、减”等形式,共计资助高校学生达57.7万人次,覆盖全市高校、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总金额达7.95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投入约2.6亿元,比2007年增长44.77%;学校投入约1.7亿元;国家助学贷款约1.9亿元。此外,我市还资助留校过年、遭受雨雪灾害学生达1000余人,资助来自地震重灾区的地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78名。此外,社会慈善团体和企业也陆续在高校设立奖助学金,如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中华慈善教育基金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手拉手”、“晨兴”助学金项目、慈善爱心屋,以及宝钢、商用飞机等公司奖学金。各高校搭建起贯穿校内外的帮困助学网络,营造学校和社会共同帮困育人的氛围,并进一步健全、规范资助工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目前的帮困助学工作还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帮困工作大都停留在经济资助层面,缺乏有效途径将帮困助学与育人工作紧密结合。传统的经济资助模式虽能缓解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但却无法改变学生内心日久弥坚的负性想法和自卑情结。同时,单向性的经济资助模式既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强自立意识,更无助于树立感恩互助的社会风气。一贯的被动接受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强化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个人和家庭的负面评价,使之逐渐丧失对逆境的客观分析和积极的自我效能。因此,如何通过各类助人自助的实践活动提高贫困学生的自信、自尊,锻炼其人际交往和专业技能,促进受助学生的成长、成才,从而实现高校帮困助学工作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是需要积极思考和实践的关键问题。
1.成立背景
上海大学慈善义工队从属于上海市慈善服务总队,于2006年10月31日成立,旨在弘扬慈善义工精神,助推校园文化发展,并为我校帮困助学与育人工作的有效结合开创一种新的模式。
义工队由上海大学校党委直接领导,校党委副书记担任慈善义工分队队长,校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校团委书记、校研究生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副队长,校学生成才服务中心担任秘书处,负责慈善义工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总队下设20个义工分队,包括成才服务中心义工队、社区义工队及18个院系分队,由各自的帮困辅导员担任联络员。
2.运行方式
义工总队成立之初便制定颁布了 《上海大学慈善义工队伍管理办法》,对慈善义工的定义、组织结构、工作内容均作了细致说明,并明确规定了义工的加入程序、基本权利义务、服务认证和获颁《慈善义工证》的条件,确保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义工总队借助上海慈善义工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scvims.net.cn/)对义工和实践活动实行网络管理,在网络上公布所有义工分队的活动项目,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结合个人的时间来选择参与某项义工活动,并由活动主办方在网络平台上为参与义工打分或给出评价,作为对优秀义工进行表彰的参考和依据。
3.实践效果
作为一种隐性德育资源,慈善义工队模式要求学生通过自己的实践体验来加深对社会规范和道德准则的理解,从而形成爱心、利他、感恩的政治思想品质,具体从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实践教育、典型教育等几个方面尝试探索隐性德育在帮困助学工作中的实施途径。
(1)关注心理健康,培养完善人格。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对待暂时的物质贫困,增强社会责任感,成功融入社会,高校在帮扶体制上应顾及学生心理,做到尊重、关怀而不是可怜、施舍。一方面,参与慈善义工活动可帮助贫困生在集体中获得归属感和认同感,树立自信心,同时受到志愿者群体积极、乐观的情绪感染,自卑、孤僻者也将逐渐学会自我调适。另一方面,慈善义工队作为一种参与性强、影响广泛的宣传渠道,拉近了普通学生与贫困生的心理距离,树立起贫困生自强自立、知恩图报的良好形象,能够改正学生群体对待贫困生的错误态度,让他们在共同服务和奉献中发现、学习彼此的优点,从而营造互相尊重、互帮互助的集体氛围。
(2)搭建实践平台,发挥主体意识。
助学工作的基本目标是缓解贫困学生的经济问题,但并不止步于此,还需搭建诸如慈善义工队、慈善爱心屋等实践平台,通过各种形式的公益服务和勤工助学岗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其开拓视野,扩大交往范围,全面提高综合能力,从而升华助学内涵,从解决经济问题到促进成长成才,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帮困育人体系。
同时,在工作中我们需注重主体意识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不仅仅把他们作为被动受助的对象。一方面,鼓励他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受助的方式和额度,另一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工和志愿者活动,允许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来选择既能帮助他人和社会,又能体现自我价值,促进自我成长的实践平台。
此外,在帮困助学工作中应明确受助学生的权利义务,使学生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不忘诚实守信和饮水思源。例如,减免学费的申请认定优先考虑申请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从而鼓励学生选择通过借款而非无偿受助的方式来解决眼前的实际困难,承担在一定期限内以自身信誉保证按时还款的义务。再如,上海大学的慈善义工服务实行小时管理制度,要求义工服务时间一般每年不少于20小时,义工在每次服务后由本人填写义工服务记录,并由活动组织单位负责认证,集体大型活动由组织单位统一进行认证,在半年以上的时间内已经提供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义工服务者才能获得《慈善义工证》。
(3)树立感恩典型,内化道德认知。
道德认知能力是一个人品德形成和发展的核心,在个体品德构成的多种维度中居于基础地位。使学生掌握一定的道德知识和规范只是德育的一个方面,关键是要通过亲身实践和自我体验将感恩、责任等道德意识转化为学生的内在需要。道德内化,即受教育者随着对外部环境规范认识的累积和深化,外在要求逐渐转化为内在的价值信念,并驱动个体自主行为的过程,是德育的关键过程和质的飞跃。开展以实践为基础的感恩教育,正是学生提高并内化道德认知的有效形式。
慈善义工队等帮困助学模式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并引导受助学生主动参与帮助他人、回报社会,在实践中发掘学生的优秀品质,使学生在一个懂得感恩的集体中学会正视挫折,透过对社会事业的贡献而产生自尊和被重视感,另一方面,他们也因为服务社会,而正向地补偿了原有的自卑感,从而促成学生完成道德内化,把帮扶自然地转化为励志。
此外,榜样的作用也是无穷的。班杜拉在社会学习理论中指出,个体通过对他人的行为及其结果的观察而获得新的行为,或对已有行为进行修正。他特别强调交际网络和团体归属对个人的重大影响。一个人与哪些人交往,便会增加对这些人注意和模仿学习的机会,即常言所说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此外,强化典型也会影响隐性德育的效果,观察者更易于表现出受到奖励的行为,而抑制受到惩罚的行为。因此,有必要通过征文、表彰等形式对优秀个人的典型事迹加以宣传,帮助贫困生群体习得正确的道德认知和道德价值,并逐步将外部评价内化为个人的行为标准,以自我奖惩的方式对自己的行动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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