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筹资问题的研究

2010-08-15 00:54兰玉琳姚冬梅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筹资企业

兰玉琳,姚冬梅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青岛 266100)

我国中小企业筹资问题的研究

兰玉琳,姚冬梅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青岛 266100)

结合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关于中小企业筹资的成功经验,首先简要分析了我国目前中小企业筹资问题的现状,然后对造成我国中小企业筹资困难的原因从国家宏观环境、企业自身原因以及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关系三方面进行了分析,最后结合造成筹资困难的原因提出了解决中小企业筹资难问题的对策。

中小企业;筹资;问题;对策

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运用法律手段引导、规范它的健康发展,这是已确定的方针。而中小企业在现实的发展中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筹集资金问题。筹集资金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而我国中小企业筹集资金存在诸多问题,应开辟新的筹资渠道,大胆利用筹资工具,采用合理先进的筹资组合,结合资本结构理论,使企业在最优筹资中取得最佳资本结构,最终以最低成本获得资金。

一、我国中小企业筹资的现状

资本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资金。目前,我国金融体制处于新旧冲撞阶段,筹资大环境长期以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为主体的金融政策和体系,而另一方面中小企业速效规模等较小,资信度低,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从银行或资本市场的筹资,这些都不利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股市对中小企业筹资的局限性

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在金融市场筹资,而中小企业上市又受《公司法》、《证券法》各方面规定的限制因素较多,从企业规模要求上讲,企业注册资本最低5000万,并且要求设立3年后才能上市,这使得一些中小企业望而却步,中小企业采取此法筹资相对困难较多。因此,股市对中小企业筹资来说就有了较大的局限性。

(二)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筹资困难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债券发行主体必须是国有独资公司或两个以上国有公司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这一规定使得以自然人为发起人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同时《公司法》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6000万,股份公司净资产额3000万,这样一来,只有少数中小企业符合这一条件。对我国中小企业来说,条件十分苛刻,这种筹资方式根本无法实现。

(三)中小企业自身的影响

中小企业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风险大,难以吸引投资者的注意。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总数逐年递增,主要是中小企业开办率高于关闭率,但这揭示了中小企业自身的易变性和其巨大的经营风险,为其筹资带来了根本性的影响。另外,中小企业规模小,资产少,负债能力低;中小企业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这都加大了筹资的复杂性,增加了筹资的成本和代价。

(四)金融业经营原则对中小企业筹资的影响

金融企业经营的是资金,资金对国民经济影响不言而喻。因此,一般该行业实行的是谨慎原则,这虽然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但对风险性较高的中小企业的筹资同样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使中小企业丧失筹资来源。

二、我国中小企业常用的筹资方式

在我国,筹资方式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很多种,现阶段中小企业使用比较多的几种筹资方式,分别是商业信用、吸收直接投资、银行长短期借款、股票筹资、债券筹资、表外筹资。中小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筹资需要而选择不同的筹资方式。

(一)中小企业初创时期筹资方式的选择

中小企业在初创时期资金需用量大,内部积累可能性不大,外部筹资相对较困难。这时可分两种情况分别筹资:一般中小企业可选择筹资相对便利的借款筹资和租赁筹资。高科技中小企业除了上述筹资方式外,主要通过吸收风险投资公司进行创业投资。

(二)中小企业发展时期筹资方式的选择

中小企业经过成功创业,进入发展阶段,其内部已形成一定的资金积累,筹资条件相对较高,筹资需要量也相对较大,这时中小企业应当设法从外部筹资,即通过发行债券或股票的方式来筹资。

(三)中小企业扩张时期筹资方式的选择

当中小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逐步走向扩张,即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开展资本经营,扩充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在这个阶段,中小企业可以自己股票作为现金支付给目标公司股东来收购目标公司;通过增加买方企业的财务杠杆去完成并购交易,即买方企业通过举债来获得目标公司的产权,并从目标公司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偿还债务的方式。

三、我国中小企业筹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目前,在商业银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形势下,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十分困难。中小企业的筹资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究其原因有多方面。

(一)银行信贷投入量小,且在投向上偏向国有企业

虽然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各商业银行贷款额有所增加,但总量仍是不足。由于中小企业贷款没有规模经济性,银行更愿意将有限的信贷资源投入大型企业。

(二)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抵押担保难落实

为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各金融机构基本停办了信用贷款,普遍实行资产抵押担保贷款制度。由于中小企业关系简单,一般没有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为其解决担保问题,阻碍了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融通资金。

(三)中小企业自身也影响了其筹资能力

我国中小企业资金实力弱,并且所处行业仍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风险产业为主,这种属性决定了中小企业一般处在竞争性较强的市场领域,具有较大的经营风险,导致了商业银行不愿向其贷款。

(四)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是造成中小企业筹资困难的重要因素

比照国际经验,许多国家对中小企业筹资都采取各种优惠政策进行扶持,并有相应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保险。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目前这方面的机制尚不健全,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担保的机构,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形成。此外,在发展资本市场、开展直接筹资的改革中也倾向于照顾大型企业,忽略了众多中小企业的需要。

四、对于筹资难问题的解决对策

基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和金融机构的难处,不可能要求金融机构置风险而不顾,为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而盲目提供借贷。因此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贷款频率高、所需时间紧的特点,可参照别国的经验,另辟途径。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中小企业筹资状况。

(一)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

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有利于改善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但仅仅依靠竞争并不足以解决中小企业的筹资难题。而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并逐步完善征信制度,都将有助于中小企业筹资问题的解决。通过对世界各国和地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考察,我们发现它是一个以中小企业政策性贷款机构为核心,并且涉及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复杂体系。考虑到我国现有政策性银行体系与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对称性,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恐怕是我国越来越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我们有必要对过去成立政策性银行带来的教训给予清醒的认识。

首先,建设国有商业银行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职能部门,不断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其次,明确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对象为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再次,大力整顿非法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政策

各地政府应允许在本地成立一些政策性机构,如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或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为本地区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这些政策性机构在政府的监督和控制下,实行特殊的运作方式,对中小企业的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研究提供风险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修改完善担保法和担保制度,引入动产抵押担保制度,扩大动产担保物范围,允许应收账款和存货作为担保物,允许在普通债权上设立担保,引入浮动担保制度,增强中小企业筹资能力。通过引入新的担保方式,如所有权保留、信托收据、债权担保,浮动抵押、让与担保、集合抵押等,也有利于商业银行利用这些担保措施或担保品种,开拓业务,保障权利。同时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公示性动产担保权登记制度,低成本、高效率地保护动产担保权人以及信贷交易各方的利益,增强信贷人放贷积极性,促进中小企业筹资健康有序地进行。对担保运行等关键内容、担保公司的定位、准入退出、行业标准、担保人员的资质以及担保实施形式、担保比例、担保倍数、损失理赔等,也要有相关的担保条例规范担保公司行为,作出统一的规定。另外,还需要建立再担保制度,积极营造债权流动化的环境。

(三)加强企业自身竞争力,开拓新的筹资形式

中小企业自身条件的不足是造成中小企业筹资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中小企业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吸收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找准产品的市场定位,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根据资金、设备、人才、技术、商品的不同,实行垂直分工或水平分工,把产品做精、做细、做专、做深,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要不断提高市场开拓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

(四)拓宽筹资渠道,创新筹资机制

在坚持传统的以自有资金为主的内源筹资和以银行贷款为主的外源筹资基础上,积极利用社会资本充分发展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可以积极探求合资、合作以及股份制改造道路,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可以与大企业协作,或者成为大企业的子公司,进入企业集团化发展的渠道,取得大企业的技术、管理和资金支持,或者采用与大企业合作的形式,生产与大企业配套的中间产品;开展融资租赁也成为解决中小企业筹资难问题的有力途径,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租赁的成本低、风险小、方式灵活,还可以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而且缓解了企业的偿债压力。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筹资难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对待中小企业筹资困难这一传统问题,我们不应当拘泥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而应当以现代的观点去分析它,不仅要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加大倾斜力度,而且也要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去寻找对策。

[1]李晓玉,李卫斌.中小企业筹资方式研究[J].财务与金融,2008,(4).

[2]刘立丽.我国中小企业筹资难成因及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3).

[3]程丽.中小企业筹资风险之浅析与防范[J].现代企业文化,2009,(2).

(责任编辑:潘 敏)

F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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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080(2010)03-0015-02

2010-01-10

兰玉琳(1979-),女(汉族),山东青州人,潍坊教育学院教师,中国海洋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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