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莺歌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综合高中)
赏心悦“耳”
——浅谈如何在音乐鉴赏课上带领学生养成听的习惯,培养音乐的耳朵
◆周莺歌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综合高中)
提出了许多高中音乐教育者所关心的问题:如何在音乐鉴赏课上带领学生养成听得习惯,培养音乐的耳朵?论述了在高中音乐鉴赏课上教师应注意七个方面的问题,以便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不断发展和完善自身音乐素质,培养音乐的耳朵,达到赏心悦”耳”的音乐欣赏境界。
赏心悦“耳”音乐耳朵 多听 音乐记忆力 艺术修养 审美聆听
克思曾经指出:“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那么,作为一名普通的高中音乐教师,如何在音乐鉴赏课上带领学生养成听的习惯,培养音乐的耳朵?
音乐是声音的艺术,了解这门艺术的直接途径是聆听,只有在聆听中才能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因此,培养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关键在于多听,多给他们的听觉制造接触音乐的机会。首先,对同一首作品要反复地听,尤其是一些大型的音乐作品,只有在多次聆听之后才能为学生的听觉所把握。音乐不同于造型艺术,它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个固定在时间与空间中的实在物体,他留给我们的只有听觉上的某种印象。带领学生领略一部音乐作品的美,基本前提就是去熟悉它。虽然有些好的作品在第一次被听到的时候就能够深深打动学生的心灵,但越是好的作品就越需要学生去多听几遍,因为每一次聆听都会给他们带来美的享受并让他们体会到一些新东西,听得越多,就越觉得它有开掘不尽的美。
在音乐欣赏能力中,最重要的能力之一就是音乐记忆力。只有具备良好的音乐记忆力,才能够有效地把握那些在时间中流动的音响,把听觉中的印象综合起来构成整体。在教学实践中从一些短小的结构简单的乐曲开始,由小渐大,由浅入深地反复聆听一些作品,当学生对音乐的旋律、节奏、和声等基本要素不再陌生,并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掌握听觉印象之后,他们的欣赏能力也就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准。而且学生也因此熟悉了一定数量的作品,并在反复的聆听中,对这些作品的特征有了较深的感性体验。这是一个高中学生音乐欣赏的基本条件。
要想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只习惯于欣赏一种类型的音乐作品是远远不够的。但是,事实是每个学生在欣赏趣味上都有所偏爱,他们必然要按照各自的兴趣与爱好来选择欣赏的对象,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选择应当是在比较中进行的选择,没有广泛的比较就没有恰当的选择,对于高中学生所不了解或不熟悉的音乐,不能贸然否定其价值。我们应当懂得,学生的趣味总是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人类的音乐创造无比丰富多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文化区域内,都产生了大量具有审美价值的音乐作品。引导学生把眼界放得更宽一些。为了使学生真正拥有一副“有音乐感的耳朵”,就必须经常的、广泛地汲取人类一切音乐文化成果中的养分,不断拓宽他们听觉的感受领域,在千百次聆听、欣赏中,逐渐提高和完善他们的音乐欣赏能力。
众所周知,音乐欣赏能力往往是一个人全面文化艺术修养的体现,在音乐教学中,学生在欣赏音乐的瞬间所获得的审美感受,是其长期积累的知识观念,趣味等众多因素,在一瞬间从感性方式展现出来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学生的全面文化艺术修养,这对提高其音乐欣赏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当然,学生的文化艺术修养的提高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实现,但是我们可以引导学生由浅入深地掌握一些与音乐欣赏有关的基本乐理和音乐学方面的知识。首先,我认为乐理基本知识对于学生来说是必须要掌握的。它包括:乐谱读法、有关音阶、调式、旋律、节奏、节拍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提倡学生学习一些和声、曲式分析方面的理论,当遇到一些大型的、结构复杂的音乐作品时,便于学生利用这些理论来克服理解上的困难。音乐学所包含的知识内容比较广泛,但对于普通高中学生来说,最需要的是对音乐作品背景知识的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音乐作品所产生的历史时代,音乐作品所属的风格或流派,作曲家的生活经历和创作意图等等。
当然,学生的音乐理论知识愈多,全面理解和认识音乐作品的可能性愈大,因此,我主张凡涉及音乐问题的所有知识都应指导学生去关注,只有通过不断的日积月累,他们对音乐欣赏这门艺术的认识才能够得到更好地提高。
当今社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素质教育的力量不断加大,各种乐器、卡拉OK纷纷进入学生的课堂,这就为提高学生的音乐文化修养创造了更好的物资条件。当然,更为重要的还是要看我们如何有效地利用这些条件来激发学生的音乐实践兴趣。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鼓励学生最好能够学习一写音乐演奏或演唱方面的技能,并不需要求精,也不一定非要学习钢琴、提琴这类技术性很强的乐器。一支竹笛、一把吉他都能成为帮助学生了解音乐奥秘的朋友。还有更简单的方式,那就是激起学生歌唱的兴趣,运用他们自己的歌喉来体验音乐之美。大量事实证明,亲自参与音乐的演奏或演唱活动,对培养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是十分有效的。
表面看来,音乐欣赏只不过是用耳朵去听,通过听觉去感知某一对象。但是音乐欣赏是一种审美的体验活动,它与一般听觉的认知反映有着本质的不同,确切的说,这是一种“审美的聆听”,我们引导学生聆听时,从中所获得的并不是对某一外在客体物资属性的认识,而是要借助于这个知觉中的客体,把学生自己内心的某些感受释放出来。只有当学生的意识从日常知觉中摆脱出来,完全进入到由乐音表象所构筑的感性世界中去,沉浸在旋律的一起一伏,节奏的一张一弛之中,用内心无声的歌唱来领会每个乐句的韵味,用想象和情感来包容每一个流动的音符,音乐的美才会呈现在他们的面前。
学生们可以听到同一首乐曲,但却不会体验到完全相同的感受,每个学生都在欣赏中改变着对象,把一个外在于自己的客体(音乐作品)变为主体 (自己)感受的一部分,这就是欣赏者的创造。例如,从《二泉映月》这首乐曲中,学生们当然不可能产生欢乐或豪迈的激情,乐曲的音调使他们心头涌起一种凄楚、哀怨、乃至愤懑的感受,然而在每个学生的内心深处,具体的感情却是千差万别的。我们可以积极地引导学生将其感触用各种方式表达出来、唱出来或画出来等。这就是对音乐作品的幻想创造。离开了这种创造,音乐作品的内涵与意义就会变得贫乏而空洞;离开了这种创造,学生就领略不到音乐欣赏的乐趣。
赏心悦“耳”,是音乐艺术的直接目的,也是学生们进行音乐欣赏活动的第一需要。实际上,无论是作曲家的创作还是演奏家的表演,这些活动的价值只有通过聆听才能得以最终的实现。总之,音乐是为了人而存在的,首先是为了人的听觉而存在的,在高中音乐教学中为了满足学生的欣赏欲,为了丰富他们的感受,为了激发他们的激情和想象。从音乐这门听觉的艺术中,我们应不断地带领学生去体验人类无比丰富多彩的感受力。在我看来,培养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在这个过程,教师应引导学生需要有意识地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学生自身,逐步使学生自己具备适应各种风格表现形式的音乐欣赏能力,具有音乐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