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于 文
为漯河市构建“三早”土地执法机制叫好
□本刊评论员 于 文
亲爱的读者朋友,在本期杂志中,有这样一篇报道,题目是《春风迎来艳阳天——来自漯河市围绕“三早”创新土地执法机制的调查》。如果你能抽点时间,仔细看一看,相信对你会有一定启发。
为什么?因为文章中传达了漯河市一个令人振奋的喜讯——
“随着土地执法‘三早’机制的逐步建立,该市土地违法案件出现逐年下降的喜人局面。据统计,2009年比2008年在违法土地宗数、占地面积分别下降了43.2%和89.6%的基础上,2010年上半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全市土地违法宗数和占地面积又分别大幅下降了67%和47.5%。更为可喜的是,该市的郾城区和经济开发区,由于对违法用地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2010年上半年率先在全市实现了‘违法用地零发生’的创新性目标,创造出了令人称叹的奇迹!”
在漯河的同志看来,要想减少因土地执法中拆除违法建筑给社会造成的震荡和土地执法的成本,就必须围绕“土地违法零发生”的创新目标,努力构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长效执法机制。
为此,近年来他们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构建严密的执法网络。他们根据“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明确了市、县区和乡镇三级执法网络各自的职责。具体要求是:乡(镇)所在农村违法用地出地基之前必须发现,并在1小时内报告县区局;县区局必须24小时内赶到现场制止;市局在接到县区局报告后,必须在24小时内前往现场。否则,就是失职。
二是将执法关口前移,从各个方面加强乡镇所建设,夯实国土资源执法的前哨阵地。
三是建立政府领导下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行部门联动。
四是启动约谈、问责机制,确保“三早”要求实施到位。
纵观漯河市构建的“三早”土地执法经验,我们发现,其中有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围绕“早”字做足做够文章,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对群众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同时又可以减少行政执法的难度、降低执法成本,有益于平安国土的建设。在这方面,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同志们的思考和实践,确有不少创新之处。很值得各地借鉴。
尤其令人欣慰的是,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创建土地执法“三早”机制,从命题到完善,均是在漯河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进行的。这件事再次充分表明:只要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那么,各地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就一定能够尽快形成!
总之,我们有充足的理由为漯河市围绕“三早”构建的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叫好!
但愿漯河的经验能在更多的地方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