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福杰 王新平
真的不能一『挂』了之
□ 牛福杰 王新平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是一项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指标、社会得发展的惠民工程,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在增减挂钩工作开展过程中,重拆迁、轻安置,重复垦、轻保护,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失,政府形象受影响。为了确保把好事做好,把利民政策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先安置,后拆迁。拆迁工作对各级政府来说都是一项老大难工作,而对农民来说,则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自身利益受损失的过程。为了确保农民利益,改善其居住条件,政府应先把安置点选好,并按一定的标准把宅基地划分给农民,让他们早做准备,提前建房,做到先安置、后拆迁。
二是复垦与保护并重。挂钩工作往往是上级政府下达的任务,有一定的压力,也经常会涉及一定的经济利益。因此在做复垦工作时,各地政府总会不遗余力。但在通过验收后,有些地方政府常常忽视了耕地的保护工作,导致有些拆迁户在原址重新建房,也有些拆迁户以自己是拆迁户为理由在规划区之外建房,导致拆了老宅,占了新地,表面上是土地复垦,实质上是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是保障拆迁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现在新建一幢楼房需要十多万元,普通的农民一下子很难拿出这么多钱建新房,往往需要借债、借贷建房,再加上需要赡养老人、供养子女,因此一次拆迁往往会使一个家庭有三到五年的困难时期。为了帮助拆迁群众渡过这个时期,我们应该提高拆迁补偿标准,确保拆迁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为拆迁户提供为期三到五年的贴息贷款,拆迁户则可拿新建房屋抵押,这样可有效缓解拆迁户的燃眉之急;倾斜社会福利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拆迁户优先享受低保、扶贫贷款、助学贷款、技术培训等社会福利政策,让拆迁户切实感受到政府的关怀。
(作者单位:武陟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