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军 杨 勋
(湘潭市委宣传部/湘潭日报社,湖南 湘潭 411100)
2009年12月7日晚上,湖南省湘潭市下辖的湘乡市育才学校发生了学生踩踏事件,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的惨剧。这是湘潭市境内第一次发生的大规模学生踩踏事件,也是全国的学生踩踏事件中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湖南湘潭“12·7”育才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湘潭晚报》火速行动,精心策划,充分发挥地市媒体的地域优势,派遣记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连续3天在事发地点进行采访报道,随后又及时跟进,深入报道了事件的善后工作情况,把最及时、最真实、最全面的信息反馈给公众,有效发挥了舆论引导的作用。
2009年12月7日晚9:30左右,《湘潭晚报》接到热线电话:大约20分钟前,湘乡市育才中学的教学大楼里发生学生踩踏事件,已有多人伤亡,具体伤亡情况尚不清楚。
情况紧急,不容迟缓。尽管此时已是深夜,劳累了一天的记者们或在伏案写稿、或在准备明天的采访、或是准备休息,但这起重大的突发事件,重排了大家的计划。晚报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立即派遣值班记者宋锴驱车70多公里,连夜赶赴湘乡市东山办事处的育才学校采访。在事故现场较为混乱的情况下,记者不但比较准确而全面地报道了湘潭、湘乡两级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救援情况,还现场采访了学校的周炳强、范明辉同学,掌握了较为真实、全面的一手资料,并在凌晨3:00成稿。与此同时,总编室对报纸版面也作出调整,在一版下方安排版面放置此稿,并加挂“昨夜今晨”的栏目牌徽。在报道内容上,则是客观介绍事件,通过现场学生之口来简要讲述事件的直接原因,重点报道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现场处置情况,并把市委书记彭宪法、市长余爱国、市委常委兼湘乡市委书记李世宏等火速赶赴现场的新闻事实在副标题中列出,从而更好地把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事件处置力度上。8日清早,刊登有《湘乡育才学校昨晚发生学生踩踏事件 事故发生在学生下晚自习时 已造成8名学生死亡、26人受伤,彭宪法、余爱国、李世宏等市领导火速赶赴现场处置》这则突发新闻的报纸即到达了读者手中。《湘潭晚报》把空间优势变为了时间优势,成为最先报道此一事件的纸质媒体,也是最先报道的市级媒体。
与此同时,《湘潭晚报》迅速安排新闻部副主任刘建强带领记者于8日清早赴育才学校进行深度采访。9日,《湘潭晚报》再次派记者前往湘乡,报道事情的最新进展,采访湘乡教育局、卫生局等多个部门,对湘乡育才学校的整改措施也及时报道。随后几天,《湘潭晚报》又适时跟进,先后刊发了9条稿件,及时报道了这一事件的善后工作情况。就这样,晚报以最快速度取胜,在第一时间抓住了公众的眼球。
12月8日一大早,《湘潭晚报》由新闻部副主任刘建强和记者李剑剑、吴珊,冒着瓢泼大雨一同到达了湘乡育才学校。此时,湘乡市委宣传部已提供了新闻通稿,比较全面地介绍了育才学校踩踏事件的情况,客观地分析了这一突发事件的原因。但由于受体裁所限,通稿不能对事件的现场进行生动描述。当时现场情况如何?是不是有楼道垮塌或栏杆断裂?事发时学校的老师们哪里去了?是否还有人员伤亡、受伤的学生是否都送进医院并且得到了有效治疗?等等,许许多多的疑问还没有得到解答,而这些疑问,正是公众所关注和关心的。
为了及时解答这些疑问,《湘潭晚报》的记者们在拿到了湘乡的通稿后,又多次往返学校、医院,对学生和家长、老师、医生及有关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详细采访,掌握了大量的细节。当天晚上,晚报即在一版安排了“《湘乡育才学校昨晚发生学生踩踏事件》后续 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的稿件,并在二版推出了《那一夜,惊心动魄》的长篇报道,以伤者、亲历者、目击者、老师、医生和现场救援人员的亲口讲述,最大程度地还原了惨剧发生时的情况。同时,根据权威部门对事故原因的分析,穿插了亲历者的讲述,使这种对原因的分析更加可信。通过这样的办法,我们及时排除了公众心中的上述疑团,较好地抓住了读者的思想。除此之外,针对一些市民对此事过度夸张宣扬、造成社会恐慌的情况,《湘潭晚报》也及时作出了权威性的报道,并公布了相关责任人的处分决定。在舆论全都指责校方管理不善时,晚报客观并理性地看待此事,并没有一味地将矛头指向相关职能部门,而是派记者采访了校内的管理人员和老师,把学校在管理方面原有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客观而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读者看到这些事实后自己去分析、去思考、去判断、去澄清。这样,既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也比较公正地维护了相关部门的形象。
不渲染血腥场面和悲惨气氛,不主观臆断事故责任和原因,不牵强附会地纠缠,而是客观理性地报道事件真相,凸显人性的关爱与温暖——关于湘乡育才学校事件的报道,《湘潭晚报》奉行的就是这个理念。在湘乡市人民医院住院部,晚报记者探望了育才学校初三101班的李惬、旷娇娇和李敏轩三位同学。在当天的事故中,她们三人都被挤在了队伍中间,发生了窒息、头晕的现象,当即被送至医院留院观察。晚报记者在对他们的探望中,也获得了许多有价值的细节,从而使几篇稿件都显得生动和丰满,并呈现出人性的光辉。在目击学生中,晚报记者关注了初一年级128班的胡天楚云和谌健同学,但由于出门比较晚,他们都没有受伤,却亲眼目睹事情发生的经过,目睹了那些被挤伤的同学是怎样努力地挣扎和自救的。因此,作为目击者,他们对这次事件的感受是特别深切的,他们对受伤同学的描述也最能体现学友之间的至爱深情。通过采访他们,记者掌握不少细节,所以采写的稿件也更加真实、感人。
记者采访老师时,无意中得知一个叫龚剑的遇难学生的感人故事,即多方打听,汇集有效信息,形成了《“他的离去,是我一辈子的痛”》的稿件并在10日的《湘潭晚报》一版刊出,介绍了龚剑奋不顾身帮助他人情况,把人们的对遇难学生悲痛之情引到对龚剑的崇敬上来,获得了较好的反响。
在10日,晚报还以充足的篇幅,及时报道了伤者的治疗情况、育才中学的整改情况等,使公众对育才学校学生的担心逐渐消除。
与此同时,晚报还使用了大量篇幅报道了在事故中,各部门怎样积极配合、紧急救援、挽回损失,将问题的性质、解决方案、措施和进程呈现给大众。就这样,《湘潭晚报》通过凸显人性,以情感来抓住读者的心灵,不仅获得了公众对晚报的认可,而且在社会上形成了主流声音,保证了导向的正确性。
《湘潭晚报》就是通过抢占先机、还原事实和凸显人性,较好地把握了育才学校踩踏事件的方向、基调、范围和效果,比较成功地报道了这次突发事件,不仅获得了读者的认可与好评,而且很好地引导了社会舆论。事后发现,国内不少媒体的许多报道内容都来源于《湘潭晚报》,一些观点与倾向,也与《湘潭晚报》稿件所报道的基本相符。由此可见,《湘潭晚报》在这一事件的舆论引导上是功不可没的。
分析《湘潭晚报》对湘乡育才学校踩踏事件的成功报道和引导,我们认为地市媒体在处理本地区突发事件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突发事件处理的成败,很大因素取决于对信息的及时发布与控制。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社会对信息的需求会空前增多。对于突发事件,《湘潭晚报》遵循的是为人的良知原则与为媒体的新闻原则,不“少报”或者“不报”,而是尽可能地快报和慎报,既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又阻止了谣言的形成与扩散。
公众对突发事件的知情权往往是通过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报道来实现。《湘潭晚报》充分发挥了本地媒体的职责和优势,在第一时间迅速报道新闻消息,给人们传达充分、详细而全面的信息,让公众在最快的时间内尽可能全面地了解事件的真相,为市民解除了不必要的恐慌,为问题的顺利解决贡献出了自己独特的力量。
踩踏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二天,是市民对事态关注度最高和最需要信息的时候,《湘潭晚报》作为本地的主流媒体,适时而动,迅速策划推出了《殇·痛》专版,以《那一夜,惊心动魄》、《26名伤者已有7人出院》等,用整版的篇幅对事件后续发展进行全方位报道。通过对伤者、目击者、救援老师的采访,真实还原了当晚的情景,同时报道了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事故善后处置和受伤学生的救治情况,公布事故原因。第二天则适度把握报道力度,公布伤者情况的新进展,以及各政府部门、各学校所采取的措施,有力地控制了社会情绪。报道时机和强度的合理控制和把握,很好地稳定了民心,既没有集体失语,也没有给人造成“黑云压城”的感觉。
媒体是一种公共资源,在关乎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危机中,理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帮助政府和市民克服困难,战胜危机。突发事件的报道,不同于一般时期的新闻传播,它是在极大的时间压力下对不确定状态做出的无章可循的传播。媒体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必须保持冷静、科学、务实的态度,时刻以政府和市民的利益为重,不能在公共情绪的感染下失去理智、迷失方向,更不能极尽炒作之能事,起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应以尊重民众知情权为出发点,增加新闻自由度和透明度,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准确、充分、客观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