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张永强 特约记者 刘爱霞
利剑高擎 斩断违法用地的黑手
——温县国土资源巡回法庭成立一周年调查
□本刊记者 张永强 特约记者 刘爱霞
2009年11月20日,“温县国土资源巡回法庭”正式成立。此举是温县国土资源局为破解违法用地执法难,让法院提前介入,及时有效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一个创新。如今,一年过去了,温县国土资源巡回法庭的工作开展情况怎样?工作效果如何?带着这些问题,11月23日,记者来到温县,进行了详细调查。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担负着查处违法用地的职责。然而,国土资源部门没有强制权,发现违法用地后,只能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等。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行政诉讼。
但事实往往是,违法用地当事人对国土资源部门下达的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处罚决定置之不理,你下你的通知书,我盖我的房。国土资源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是调查取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申请法院拆除违法建筑耗时过长,程序繁琐,待法院执行时,有的建筑物已基本建成,致使违法人抵触情绪较大,法院执行难度增加。强制执行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对于这块烫手的山芋,一些地方法院避之唯恐不及。这也正是许多地方法院拒绝接收国土资源部门强制执行违法用地申请的原因。
执法难一直在困扰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地也都在积极探索破解这一难题的方法。
温县国土资源部门深入调研,对违法用地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及时有效制止和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关键在于让法院提前介入,建立国土部门与法院联动机制。于是,成立“温县国土资源巡回法庭”的想法形成了。思路明晰后,该局领导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取得了县领导的认可和支持。该局多方与法院沟通、协调,征得法院的同意和支持,于2009年11月正式成立了“温县国土资源巡回法庭”,具体负责涉及国土资源案件的审理与执行,并协调处理各类土地纠纷,保护国土资源。
2009年11月20日,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薛东来,温县政法委书记胡义胜、主管土地的副县长冯志斌、县法院院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有关领导参加了“温县国土资源巡回法庭”揭牌仪式。
从这天开始,温县制止、打击和震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掀开了新的一页。
国土资源巡回法庭的成立极大地促进了行政执法关口前移,较好地解决了国土部门执法难问题,同时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巡回法庭成立后,法院对违法用地的查处由事后参与变为事前介入。在发现违法用地后,国土部门仅需提供停工通知书、违法用地影像资料、违法人身份证明三份材料,即可申请法院对违法建筑实行财产保全。如当事人置之不理继续实施违法行为,法院对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或对当事人采取拘留等措施,严厉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使法院介入的时间由过去的3~4个月缩短为2~4天,同时也相应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和抵触情绪,降低了大量的行政成本,有效地将违法行为制止在了萌芽状态。
2009年11月27日,该县祥云镇国土资源所接到群众举报:该辖区闫庄村王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本村空闲地建住宅。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到场要求停工。当事人情绪激动,拒不接受停工通知,并威胁、辱骂工作人员,执法难以进行。随后,法庭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对王某私建住宅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当场下达了财产保全裁定书,警告王某若继续无理取闹将进入司法程序予以行政拘留。王某慑于司法威严,终于决定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并进行了复耕。
2010年3月28日是星期天,上午9时,执法监察人员像平时一样对违法占地动态巡查。当巡查至岳村乡五里远村南时,发现有人正在圈墙占地。经调查得知,该村村民侯某违法占用耕地建预制厂。执法监察人员向侯某宣传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可侯某依然我行我素。执法监察人员眼看说服教育无效,只好强行制止,将侯某正在施工的围墙推倒。侯某恼羞成怒,与亲戚好友一起将巡查车强行扣押。执法监察人员见矛盾升级,一边与巡回法庭联系,一边耐心地做工作。巡回法庭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当事人下达财产保全裁定书,并苦口婆心地宣传土地法律法规,终于做通了侯某的思想工作。侯某及在场的群众都知道了违法占地的恶果。侯某主动将违法建筑拆除,并对土地进行了复耕。
2008年温县黏土砖瓦窑厂已经被全部拆除,但不时有人蠢蠢欲动,伺机死灰复燃。2009年12月11日,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一处已拆除的砖瓦窑准备修复并进行生产。执法人员立即进行制止,但砖瓦窑厂老板拒不停工并暴力抗法。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巡回法庭的同志在第二天就介入此事,责令当事人立即停工,并下达了财产保全裁定书。慑于法律的威严,砖瓦窑厂老板当时就承认了错误,承诺不再施工,并尽快恢复了土地原貌。
在追缴土地出让金方面,巡回法庭也起到了明显的(作用。2009年7月,县国土资源局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下达了追缴通知书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执行费未落实等原因,工作一直没有进展。巡回法庭成立后,催缴土地出让金工作移交到了巡回法庭,巡回法庭采取对相关欠缴单位下达裁定书、查封账户等手段,促使3家单位补缴土地出让金1400万元。
温县国土资源巡回法庭成立后,在打击、制止和震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方面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成为有效制止违法占地行为的突破口。
一年来,巡回法庭共制止违法用地5起,制止砖瓦窑死灰复燃3起,接受法律咨询多起。2009年,温县发现并处理违法用地13宗200多亩。201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60宗,违法用地仅有2宗。
谈到下一步巡回法庭的工作,温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秉峰说,目前巡回法庭主要针对土地违法案件和欠缴土地出让金开展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其他方面的工作。今后,土地承包、租赁、转让、买卖等方面的案件也将由土地巡回法庭受理。该局还将适时选取针对性强、在各乡镇普遍存在的土地权属纠纷个案,进村设立“流动仲裁庭”进行仲裁或调解,从而在减少双方当事人费用的同时,增加处理过程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现场参与监督并接受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