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以海宁市公安局为例

2010-08-15 00:55徐鲠秋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公安队伍海宁市公安局

□徐鲠秋

(海宁市公安局,浙江 海宁 314400)

公安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以海宁市公安局为例

□徐鲠秋

(海宁市公安局,浙江 海宁 314400)

公安队伍管理并不缺乏规章制度,而是缺少一套工作标准体系来衡量和评判队伍管理。海宁市公安局借鉴现代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在队伍管理中强化标准化建设,科学制订标准,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结果运用,取得了初步成效。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重在基层、贵在落实,要抓好宣传教育,注重典型示范,坚持持续改进。

公安队伍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海宁市公安局

公安队伍管理标准化,是根据警察职业的性质、规律、特点,针对队伍管理中出现的或潜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运用统一、科学、有效的管理标准,从而实现队伍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公安队伍管理标准化,既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发展要求,更是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海宁市公安局学习借鉴现代企业先进管理理念,以“标准管理、流程管理、动态管理”为内容,在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上做了有益的尝试,提升了队伍管理运行质态,促进了队伍正规化建设,队伍业务呈现出了和谐共进、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公安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出的背景

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业务工作越是繁重,队伍建设越要抓紧。当前,各地公安机关都在积极探索队伍管理新措施。海宁市公安局近年来也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来抓,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经验管理”、“粗放管理”、“应急管理”等问题。突出表现在队伍管理方面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少,但能够持久全面地发挥作用的不多,经常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基层队伍管理职责不够清晰、队伍管理绩效评估体系不够健全,有的领导对队伍管理抓什么、抓到什么标准心里没底,部分民警对队伍建设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心中无数,同时,由于队伍建设过于依重结果考核而忽视过程控制,导致队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时常出现不到位的情况。

事实证明,公安队伍管理并不缺乏规章制度,而是缺少一套工作标准体系来衡量和评判队伍管理抓什么、抓到什么程度。要解决长期困扰公安队伍建设标准不一、抓手不力、质态不高等问题,必须学习借鉴现代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将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理念贯穿于公安队伍管理各个环节,形成一套科学、完备、实用的队伍管理标准化体系,变上级派工为自主管理,变年终考核为日事日毕,变事后纠偏为事中控制,变推一推动一动为自主驱动。为此,海宁市公安局党委在今年年初确立了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这一课题,并将其列为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

二、公安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做法

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海宁市公安局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标准制定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核心、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公安队伍特点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一)科学制订标准。制定队伍管理标准,是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基础。标准越具体,队伍管理的行为就越统一;标准越精细,队伍管理的随意性就越小。为确保标准制定全面、精细、实用,海宁市公安局在标准制定前,组织政治处、纪委督察、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等职能部门全面梳理队伍管理各项工作,在反复研究商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队伍管理的现实需要合理界定队伍管理标准的内容,确定了队伍管理标准的章节框架和格式要求,并明确制定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在标准制定中,遵循服务基层、便于操作的原则,由各责任部门在不违背上级队伍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修订队伍管理的操作规范和要求,固化历年来好的做法和经验,按照统一的标准文本格式要求制定相关队伍管理标准,最后由政治处审核汇总。在形成初稿后,在3个基层所队率先试行,从必要与可能两个角度进行推敲论证,确保标准的合理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完成了17余万字的《队伍管理标准》。该标准共19章、66节,内容涵盖队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各个方面,将以往在管理终结后要求实现的大目标、大标准分解为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小目标、小标准,并落实到具体人;对队伍管理做什么、怎么做用流程、图表等形式予以说明,何时做用日、周、月、季、半年、年等予以明确,做到什么程度用件、次、条、百分比等数字进行量化,使各项工作的方法、步骤、要求更加直观地表达,形成了较为系统、实用的队伍管理标准规范。

(二)加强过程控制。过程控制是标准化管理不同于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安队伍管理点多面广量大,管理难,控制更难,因此,公安队伍管理的过程控制必须通过信息化手段来保障。实践中,海宁市公安局在浙江公安队伍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自主研发了与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相对应、与全省公安队伍管理信息系统相互补的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平台。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需要的、浙江公安队伍管理信息系统中已有的项目,仍采集录入浙江公安队伍管理信息系统;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需要的、浙江公安队伍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的项目,采集录入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平台。同时全面梳理政工干部每日、每周、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必做的重点工作,出台了《政工干部“六·六”工作法》,明确政工干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按照“六·六”工作法,政工干部不仅要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录入浙江公安队伍管理信息系统或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平台,而且要对民警的工作情况通过浙江公安队伍管理信息系统或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平台进行审核和检查。通过信息平台,把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变成一整套标准化管理的电子台账,而且实现了市局对部门、部门对民警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网上实时监测,使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队伍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证了队伍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强化结果运用。在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中,考评机制是最终的决定性因素。说到底,队伍标准化管理做哪些工作,如何工作,最终是由考核这根“指挥棒”决定的。在实践中,海宁市公安局以记分为手段,在编撰《队伍管理标准》过程中,逐条、逐项梳理出记分点,参照《海宁市公安局民警违规违纪记分办法》,专门制定了《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记分标准》。依托警务工作分级督导办法机制,采取“网上督查为主、实地抽查为辅、内外同步进行”的方法,在对队伍管理系统、标准化信息平台信息数据进行实时督查的同时,每月结合二级督导进行一次实地检查,通过问询个别民警、查看书面台账等形式核查网上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并编发督查通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予以督办整改,并按照记分标准分别对部门责任领导、责任民警进行记分。记分结果运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与部门和个人评先评优相挂钩,将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作为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对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实有力、推进较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二是与干部履职考核挂钩,与任用干部联系起来,抓住各级干部抓队伍管理的兴奋点,最大限度地激发其积极性、提高其执行力,促进队伍标准化管理措施的落实。三是与民警经济利益挂钩,局警务督察部门一级督导每分扣100元,局综合业务部门二级督导每分扣50元,部门三级督导每分扣20元。同时,对一级督导、二级督导记分的,在季度队伍建设考评中按规定予以相应扣分;对三级督导排名本系列前2位的,在季度队伍建设考评中予以加分,鼓励部门积极开展三级督导,有效解决队伍管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弊端。

三、公安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初步成效

经过探索和实践,海宁市公安局建立了一套科学、实用、管用的队伍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了“以工作程序化为起点、以程序标准化为核心、以标准科学化和信息化为支撑和保障”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了队伍管理的“三个转变”。

(一)促进了队伍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体系将队伍管理的目标要求分解到日、周、月、季、半年或者年,辅以浙江公安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和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平台的“路径管理”,使千头万绪的队伍管理工作变得条理清晰、责任明确,同时结合记分措施的实施,真正做到压力传递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将队伍管理工作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从而促进了队伍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的转变。

(二)促进了队伍管理质态由“运动式推进”为主向“标准化、常态化运作”为主转变。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体系将队伍管理要求实现的大目标、大标准,分解为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小目标、小标准,使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时时处于受控状态,形成事事有计划、计划有落实、落实有记录、记录有评价的工作局面,从而使队伍管理工作更趋常态化、规范化,促进了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由从事后纠偏到事中控制转变。比如,对民警个体而言,民警对照标准,自主管理,并把一天的工作情况详细记录,再由部门分管领导把关、审定,发现问题的,随时纠正;对部门而言,部门把每一阶段的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录入信息平台,市局可随时掌握基层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实现事中控制,从而以过程的有效性保证了结果的有效性。

(三)促进了队伍管理绩效由领导评鉴为主向数据评判为主转变。依托浙江公安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和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平台,实现了对政工干部日常工作的流程化管理、实时化监测、自动化考核,所有指标来源于队伍正规化建设基本要求和《队伍管理标准》的关键要素,结果取决于完成的数量和质量,队伍管理绩效评估工作形成了一个闭合链条,有效过滤领导评鉴因素,从而促进了队伍管理考评内容、方式更加精准,最大限度地保证了队伍管理过程与考评结果的有机统一,有力推进了队伍管理绩效由领导评鉴为主向数据评判为主转变。

四、加强公安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队伍管理重在基层,贵在落实。虽然海宁市公安局对公安队伍标准化管理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工作才刚刚起步,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要抓好宣传教育。队伍标准化管理能否驶入快车道,加强标准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是基础,也是保障。标准化管理理念、方法与传统管理方式有较大区别,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讲座、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队伍管理标准化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和民警充分认识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对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认同感,努力使公安队伍管理这一创新举措得到民警广泛的支持与参与。要重点对政工干部进行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化基本理论知识及标准重点内容的培训和考试,使政工干部了解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基本理念,掌握队伍管理标准化的基本知识,熟悉队伍管理标准化的方法要求,确保队伍标准化管理在贯彻执行中不走样。

(二)要注重典型示范。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阶段的发展亮点。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是深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新的增长点。要坚持“边试点、边完善、边推进”,通过试点,检验各项标准的实用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查找问题,积累经验。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积极利用各种途径交流基层所队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典型示范的作用,影响和带动其他基层所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以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协调推进公安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管理标准化程度,深度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三)要坚持持续改进。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并非一成不变、一劳永逸,它随着队伍管理的发展而发展。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标准内容及标准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加以改进。同时,要深入分析公安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公安队伍建设出现的新特点、新规律,找准推进队伍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切入点,并在实践基础上加以提炼和总结,把队伍管理实践中好的做法、好的措施及时总结、上升为指导性标准,使队伍管理标准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理论化,从而更好地指导队伍管理实践。

D631

B

1674-3040(2010)06-0038-03

2010-10-05

徐鲠秋,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副政委。

(责任编辑:常 洵)

猜你喜欢
公安队伍海宁市公安局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王剑文
汉寿县森林公安局侦破一起滥伐林木案
浙江海宁市(古盐官县)的盐业史料及相关遗存
2017年全国基层公安文化工作示范点名单
浙江省海宁市举办少儿现场书法大赛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分级管理初探
“同题赛场”走进浙江省海宁市
海宁市美术教师新作选
论我市公安队伍思想建设状况及对策
公安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