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地勘事业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

2010-08-15 00:45:46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周兰芳
浙江国土资源 2010年6期
关键词:争议劳动事业单位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 周兰芳

新形势下地勘事业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 周兰芳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建设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既是构建和谐地勘的基础,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着力点。分析地勘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现状,针对劳动关系管理的难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是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关键。

一、地勘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现状

属地化管理以来,因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省属地勘事业单位坚持“戴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用人模式上突破了原计划经济时期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得以有效实践,劳动关系和利益格局逐步发生变化。虽然绝大部分地勘事业单位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但实际上财政供给不足、编制数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地勘事业单位积极采取了企业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制等多种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呈现出主体多元化、法律关系复杂化的特点。以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为例,编制外员工已占职工总数的42%,不同性质的劳动关系存在差异,重点从编制内外员工的区别分析。

1、管理制度有差异。编制内员工,均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省编办审批后录用,一般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核定工资、晋升职称等;与该类员工发生的争议是人事争议,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处理。编制外员工,招聘和录取、工资的制定都由本单位自主决定,签订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订的劳动合同书;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政策法规管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类员工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处理。

2、社会保险不一致。虽然,编制内外员工均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大保险,但具体仍有差异。事业编制员工参加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保险费一般根据档案工资核定缴纳,单位承担23%,个人承担7%。养老金目前根据退休时档案工资及工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核发,与缴费额及缴费年限没有关系。编制外人员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根据全年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纳,一般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养老金根据个人账户余额、缴费年限核定,与该职工的缴费额、缴费年限直接相关。

二、地勘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的特点和管理的难点

1、劳动争议有所增加。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面对多元化的劳动关系和由此而产生的复杂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双方一时难以适应。一方面,管理部门政策适用及解释难度加大,却仍习惯于传统的人事管理手段;另一方面,职工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增强,但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劳动争议自然不可避免。此外,由于编制内外员工存在管理方式、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差异,部分事业编制内员工还存在惰性和非理性的优越感,编制内外员工利益冲突日益显现。 当前,地勘事业单位劳动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和劳动合同三个方面,争议的主要对象是企业劳动合同关系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2、劳动关系调节方式多样化。地勘事业单位多元化的劳动关系决定了目前仍需要分别采用行政化和契约化方式调节不同的劳动关系,即所谓的“‘新人’新政策、‘老人’老政策”。尽管,一方面由于岗位设置政策尚未全面实施,事业编制员工未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另一方面编制外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等各个环节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是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法律属性和主要特征,契约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3、人员流出机制不合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加大了对劳动者保护力度,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短期用工行为。当前,地勘事业单位职工收入一般处于社会中等水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单位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不健全,一些高素质人员供不应求,他们可以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随时离开单位。相反,一些技能素质低或工作表现较差的员工一般不愿离开单位,大部分地勘事业单位由于缺乏严谨的规章和管理办法,与之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理由不够充分,造成人员流出机制不合理。

4、管理者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家地勘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关系、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务关系并存,分别受不同政策法律法规调整,编制内外的职工分属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管辖(虽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已经成立,但具体业务部门仍然分设),管理实践存在着较大区别,劳动关系管理难度增大。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关系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 在固有的人事管理的思维模式之下,地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显现出理念落后、经验不足,管理方法和制度建设也在逐步摸索的过程中。

三、地勘事业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策略

和谐劳动关系主要体现在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四个方面。规范有序要求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运行要纳入法律和制度的轨道,依法循章运作,避免随意性,做到程序公正;公正合理要求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要公平公正,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既要考虑自身利益的实现,也要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权利和义务的失衡;互利共赢要求劳动关系双方围绕达到共同目标各尽所能、精诚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和谐稳定要求劳动关系双方关系顺畅、和睦共处,即使出现争议,能够在内部通过协商谈判方式加以解决,使单位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地勘事业单位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笔者认为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员工

管理劳动关系,其实质是管理员工,首先要尊重员工。尊重他们的人格,理解他们的想法和意愿。只有这样,才能拉近员工与单位的距离,减少和避免两者的冲突和矛盾,使员工与单位在对待和处理劳动关系上形成共识。其次,要最大限度地认可和保护员工,承认并维护其利益需求,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成单位发展目标的实现。

总之,在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无论使用以上那种教学方法都能激发小学生语文学习的兴趣。与此同时,教师要想提高小学语文教学有效性,还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教学理念,从而才能为我国培养出优秀的接班人。

在上述思想指导下,管理者才能实现由偏重对员工进行监督、控制等管理,向支持、关心、督导、激励的方式转变;由人力资本的工具性使用,向为单位发展目标实现而进行全方位的人力资源开发转变;由自上而下行政型的刚性管理,向双向互补合作型的柔性管理转变。这是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内在需要。

2、转变管理思路,树立法律成本观念

首先,应当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管理者需要打破原有身份管理的固定思路,同时关注编制内外员工两个群体,把他们放在平等的层面,把编制内外两种管理方式相互协调统一起来。要平衡考虑各方关系利益,尽可能保持人力资源实务的一致性。采取有利于主体双方的政策措施,建立编制能进能出、待遇能上能下的岗位管理机制,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甚至从思想上、心理上开展工作,增加事业编制员工的危机意识,增强编制外员工对单位的认同感、归属感。

其次,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各级管理者、工会工作者既要熟悉了解人事政策法规,又要熟悉掌握劳动政策法规,才能从容应对复杂环境带来的挑战。要树立“法律成本”观念。管理者要未雨绸缪,规范合法地去开展工作,防范争议风险,避免因违法承担更多成本。

3、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地勘事业单位要加速推进全员聘用制的实施。全员聘用制是单位与事业编制员工根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的意见》精神及相关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与工作有关的责、权、利,形成契约关系的新型用人制度。当前,在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全员聘用制还不能全面推开的情况下,各地勘事业单位应与新进事业编制员工及时签订聘用合同,与企业编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规范的合同化管理模式更有利于理顺劳动关系。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均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注意在员工入职和离职两个环节做好体检,保留好记录,特别是地勘事业单位中涉嫌有职业病危害的工种,以减少纠纷。

4、完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强调落实执行

完善的规章制度设计,可以提前过滤掉潜在的争议隐患。规章制度必须“合法、严谨、规范、精细”。要清晰明确,特别需要对“严重违反”、“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重大损失”有详尽、明细的判断标准,要有完善的考勤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在建章建制的过程中,要把握好三点:一是要在编制内外之间平衡协调,确保管理实务之间的一致性,避免出现相互抵触或差别悬殊的情况;二是确保规章制度具体可操作性;三是既要注意实体合法,还要注意程序合法,做到依法建立、经过民主程序、公示或告知。

规章制度执行是关键。只有严格落实,才能对主体双方的行为加以引导和约束。执行过程也需要把握:一是操作程序要规范,要注重生成、收集、保存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记录;二是要文字记载,不要口头承诺,要有完备的签字认可记录;三是避免代理,尽量职工本人签字;四是加强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动态沟通,及时全面掌握信息。

5、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工会享有广泛的权利,如参与民主管理、签订集体合同、帮助和指导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监督劳动合同的解除、监督安全卫生、参与解决劳动争议等。因此地勘事业单位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重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反馈、企务公开工作以及开展各类集体活动等方式,构筑全覆盖、多层次的沟通网络,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促进各个管理层级、各个部门以及各个职工群体的沟通和协调。

此外在落实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同时,单位内部也应当形成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用人部门、工会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在制订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时,在监督劳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问题沟通和争议处理的工作机制。在发生或可能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启用内部三方协调机制进行协商和调解,避免直接走到仲裁或诉讼的环节,减少双方的争议成本和负面影响。

6、实施聚心工程,完善人才成长激励机制

地勘事业单位中较优秀的员工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有一定的事业追求。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留住他们,关键在于留住他们的心,而不是完全依靠所谓的“制度设计”或者“条款约束”。要从收入分配、业务培训、职位晋升、福利待遇、工作环境优化等方面入手,实施聚心工程。

在物质待遇层面,单位要让各类员工最大限度地享受到发展的成果。要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解除员工后顾之忧;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以岗定薪、以绩取薪的分配模式,并注意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在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层面,着眼于单位长远发展和各类人才成长需要,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培训和提供锻炼的机会,营造“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的良好环境。在精神层面上,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活跃职工生活,努力营造温馨、和谐的文化氛围,让各类群体的职工都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7、职工应客观理性地认识和处理劳动关系,和单位一起成长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单位是主要的一方,应承担主要责任,但职工也不是完全被动的。有些劳动争议的发生,问题正是出在职工一方。因此,编制内外员工都应当对劳动关系有一个客观理性的态度。第一,希望单位尊重、理解、认可自己的同时,也要充分理解体谅单位。第二,既要关注自身权益的实现,也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履行义务是权益实现的对等条件。第三,要关心自身的利益和发展,也要关心所在单位的事业发展。使自己融入单位的事业之中,为单位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第四,和单位事业一起成长。随着事业的发展,单位对员工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员工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才能不被单位事业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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