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景钢,张小洁,原征岚
(华北科技学院,北京 101601)
煤矿职业性危害因素的研究
张景钢,张小洁,原征岚
(华北科技学院,北京 101601)
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煤矿职业危害的现状,问题存在的原因、危害及损失,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促进了我国煤矿职业危害的预防和防治,对我国经济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对策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al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coal mine,finds the reasons for these existing problems,and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These solutions will promote the preven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coal mine,and have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national economic construction.
Key words:coal;occupational hazards;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煤炭是全球最重要的化石能源之一,煤炭生产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的能源结构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煤炭仍然是重要的能源和燃料。虽然煤矿行业如此重要,煤矿工人的生命健康却受到威胁。据最新统计资料表明:2008年全国职业病14296例,尘肺病10963例,占76.69%,死亡966例。其中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共占尘肺病例总数的90.8%。尘肺新病例主要来自煤炭行业, 4477例,占48.80%,可见我国的煤炭行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十分严峻。
1.1 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效益和发展成为企业最优先考虑的问题。因此,部分煤矿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的减低成本,加之有的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致使职业危害防治等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一些职业危害防治设施,比如:防尘措施、噪声防治措施、有毒有害气体控制、放射性防护等投入不足。
1.2 职业危害监测、评价工作不合规定
部分煤矿企业,只开展了井下瓦斯、煤尘(粉尘)、一氧化碳的监测,而对粉尘分散度、粉尘含二氧化硅、硫化氢、氮氧化物、砷化氢、苯、氨、汞、放射性、噪声等危害因素未予监测,并且不能保证监测频率。
目前,煤矿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均能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预测评价,而对于职业危害因素预测评价,却均未展开或刚刚起步。
1.3 从业者素质普遍差
煤矿企业的从业者素质普遍差,接受岗前培训、岗上定期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教育不够,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治知识不足,加上社会上功利思想对职业队伍的消极影响,使健康管理工作难度加大。
2.1 煤矿地下开采作业环境
煤矿井下主要职业性危害有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不良气象条件、有害气体、生产性噪声和振动等,劳动强度较大、作业姿势不良、容易发生外伤等。
2.1.1 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是煤矿职业危害中的主要有害因素。从监测结果看,接触粉尘的人数占抽查总人数的90%。岩石掘进干式钻孔,产生粉尘量最大,粉尘浓度可高达800~1400 mg·m-3;使用电钻凿岩、手工凿岩,放炮后装车时次之;采用湿式凿岩或岩层湿润时,空气中的粉尘浓度显著下降。湿式凿岩再加上综合防尘措施时,粉尘浓度可降2 mg·m-3。
2.1.2 不良气象条件
煤矿井下气象条件的基本特点是气温高、气湿大、不同地点气流大小不等和温差大。矿井内的不良气象条件,是煤矿工人发生感冒、上呼吸道炎症及风湿性疾病的促发因素。煤矿工人上呼吸道感染及风湿性疾病的发病率,一般比其他企业高,在通风不良的深矿井中,夏季还可能发生中暑。
2.1.3 有毒气体
在矿井空气中存在沼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以及硫化氢等有毒气体。
2.1.4 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矿井中噪声和振动主要来源于机械工具,噪声和震动的程度取决于生产过程、开采方法和使用工具。一般说,风动工具(风钻、风锆等)比电动工具(电钻)、振动式运输机比皮带运输机发生的噪声和振动更为严重。风动工具的噪声一般在90~92dB;联合采煤机的噪声在100~104dB;风动工具的振动频率为32~38Hz,振幅为0.6mm。工人长期在强烈的噪声条件下工作,会使听觉敏感性降低,甚至可以导致噪声性耳聋。长期受局部振动作用,还会引起振动病。
2.1.5 劳动强度大和作业姿势不良
煤矿工人劳动强度较大,如掘进工岩石装车操作,属重劳动。现在大部分装岩工作为装岩机所替代,但凿岩和推车仍是中等体力劳动。在薄煤层作业时,整个工作日内,工人不得不采取弯腰、蹲位和跪卧位操作。
2.1.6 生产型外伤和多发病
生产性外伤是煤矿工人的主要多发病。在安全条件不良的煤矿,因外伤的休工日可占因病伤总休工日数的30%。生产性外伤的主要原因是:岩层或煤层的倒塌、石块或煤块的坠落(片帮和冒顶)、矿井内运输事故、机械或工具设备不良、工作面或巷道阻塞、人行道失修、炸药爆炸、触电等。此外,如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火灾等,则会发生严重的伤亡事故。根据统计资料,在造成煤矿工人生产性外伤的原因中,片帮、冒顶事故居首位,约占40%;其次为运输事故,约占25%;因机械或工具引起的外伤约占20%。在煤矿工人的多发病中,有上呼吸道感染、风湿性疾病、急慢性胃肠炎和化脓性皮肤病等。在卫生管理不良的煤矿中,还可能有钩虫病发生。
2.2 煤矿露天开采作业环境
2.2.1 不良气象条件
我国较大规模的露天矿主要位于北温带和寒带气候,如霍林河矿区年平均温度0.8~1.6℃,最低气温-30.1~-31.8℃,日最低气温在0℃以下的有251~252d,无霜期91~134d。年平均风速4.7~4.9m/s,极端最大风速19.0~20.7m/s,10月至次年5月风力最大,八级以上大风出现在10月至次年3~6月。内蒙古平庄西露天矿,其最低气温-31.4℃,冻结深度1.6m。作业工人常暴露于寒冷、日晒、干风的作业环境中。
2.2.2 粉尘
粉尘是采矿业最常见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某露天矿的测定结果:粉尘浓度3.4~116.1mg/m3,样品超标率89.4%。岩尘为钻机旁最高,卡车内较低。而煤尘则是粉碎车间最高,电铲内最低。内蒙古某露天矿钻孔时,岩尘浓度12mg/m3,选运段煤尘浓度达47mg/m3。从监测的结果看,露天矿粉尘分散度也低于井采矿,无论是煤尘还是岩尘,小于5μm的粉尘颗粒均占50%左右。
2.2.3 有害气体
露天作业环境中的有害气体来自爆破和煤炭自燃,爆破产生的有害气体与所用的炸药有关,常见的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烯醛等。露天煤矿采煤工作面充分暴露在大气中,以及爆破后未及时采出的煤,这些煤与空气接触氧化生热,逐渐升高温度,一旦达到着火点,就会引起自燃。煤炭自燃会产生大量煤烟,其中含有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有害气体。在较深的露天坑下,挖掘机械和运输机械产生的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丙烯醛,也会污染环境。
2.2.4 噪声、振动
从调查结果看,35.0%~42.8%作业点噪声强度超过国家标准,其中一驱动站、装料时噪声强度最高。虽然操作各种机械设备都接触振动,但多次振源属于低频率、大振幅振动,其振动加速度均未超过卫生标准。
2.2.5 外伤
铁路铺设与维护工作的轨道工和架线工,工作中常搬抬重物,易发生腰背扭伤、砸伤和挤压伤;在长达数千米的胶带运输线上巡视、检修,易发生碰伤;在操作大型设备、驾驶运输车辆时,易发生意外伤害;在冬季的寒冷路面、扶梯易结冰,走路或上下驾驶室易滑落、摔伤。
3.1 煤矿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危害
(1)矿尘是有害物质,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导致尘肺病,危害矿工身体健康;②引起燃烧和爆炸。
(2)矿井有毒气体瓦斯爆炸的职业危害:①爆炸产生高温;②爆炸产生高压气体和强大冲击波;③爆炸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3)不良气象条件的危害:高温作业引起的中暑,以及低温作业对人的影响。
(4)噪声的危害:噪声对人危害是全身性的,对听觉系统、中枢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都有影响。
(5)职业伤害:如矿井火灾、矿井水灾、冒顶事故、井下触电的影响。
3.2 煤矿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带来的损失
作业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长期作用于机体,可引起不同程度的健康损害。工伤属于工作中的意外伤害,其发生常与劳动组织、机械构造和防护的完善程度有关,还与个人心理状况、生活方式等因素有关。职业病为某一特异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如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引起的尘肺,接触生产性毒物引起的中毒,长期接触生产性噪声引起的噪声性耳聋,长期从事手传振动作业而引起的手传振动病等。另外,由于职业接触,会使原有的疾病病情加重或复发,或者使劳动能力明显下降,这一类疾病属于与工作有关的疾病。另外,据统计:全国煤矿一年由于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40亿元,相当于国有重点煤矿一年煤炭销售收入的10%左右。
4.1 建立煤矿职业危害控制指标体系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没有明确煤矿职业危害控制指标内容。应借鉴外国职业危害控制指标体系,对职业危害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煤矿职业危害控制指标体系内容,应该包括煤矿职业病死亡人数、死亡率;煤矿新发生职业病人数、发生率;煤矿百万吨职业病发生率等。煤矿职业危害控制指标体系的设定原则,应该坚持设立全国性控制指标、煤炭企业控制指标的原则;以近年来全国职业病统计数据为基础,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提出职业危害指导性控制指标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实行重点地区重点控制,使地区控制指标符合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状况的实际,力求使职业危害控制与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绝对量指标与相对指标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步推进的原则。
4.2 加强领导依法治理
煤炭企业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炭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炭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煤炭职业危害防治法规的落实力度,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认真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体系,设立专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专业人员和设备,认真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的工作职责。
4.3 合理安排劳动组织
合理组织生产条件和各项工作,减轻劳动者的生理和心理负荷,提高作业能力。
(1)减轻负重及用力。尽量减少作业过程中的负重,作业人员应注意作业姿势和用力方式,尽可能采用机械运输。
(2)改善人机界面。选择符合劳动生理卫生的工作设备,提高机械设备的自动化水平。
(3)人员的选择与培训。作业人员就业应经过严格挑选,选择依据不限于是否有禁忌症,而是根据所从事作业的特点和要求。
(4)轮班作业和工间休息。适当安排轮班作业和工间休息,可以有效地减轻疲劳程度。
(5)其他。组织生产劳动时,作业人员的劳动定额要适当。定额太低,影响劳动效率,定额太高,易引起疲劳,危害人体健康。
4.4 改善作业环境
控制工作环境中对人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产生影响的因素,创造健康、安全、舒适的作业环境。通过技术革新、通风排毒来降低有害物质浓度,加强作业过程或作业环境中的防寒、保温措施,使用空气调节装置,使作业场所气温常年保持在比较适宜的范围内,采取防噪减振措施,提供合理的照明条件,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
4.4.1 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是煤矿生产不可缺少的条件。其目的是:①供给井下各工作面足够的新鲜空气,满足井下工作人员正常呼吸的生理需要;②稀释并排除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等有害气体;③稀释和排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调节工作面的温度和湿度。
4.4.2 防尘措施
我国矿山实行以湿式作业、加强通风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防尘措施,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其主要措施有湿式凿岩、爆破后喷雾、装岩前洒水、冲洗岩帮、加强通风等。
4.4.3 预防噪声和振动
为了降低风动装置和风动工具的噪声,可用消音器降低风动活塞装置排气的噪声。对于风镐产生的噪声的有效预防方法,是将带有耐磨的穿有许多小孔的套筒,套在风镐上进行工作。为了预防风钻和风镐产生的强烈振动作用,应尽可能的改用电钻,或佩戴防振手套,以缓冲振动的伤害和避免手部受凉。
4.4.4 预防潮湿
在煤矿井下,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在巷道顶滴水处,应设施顶盖和防水挡板。工人应有防水工作服和靴鞋。
4.4.5 个人防护
个人防护用品,在预防生产性外伤、潮湿、化脓性皮肤病等方面均有重要意义。工人应有安全帽,以防外伤或触电;工作服可用防水布制作;工作靴应采用橡胶靴;薄煤层经常以跪卧式工作的矿工,应使用护膝和护肘,以防止发生滑囊炎;操纵风动工具者,应使用防振手套和防止噪声的耳塞,在产生粉尘地点工作的矿工应佩戴防尘口罩。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和检修很重要,工作服应经常洗涤、除尘和干燥;防尘口罩应定期更换滤料,保证防尘效果。
4.4.6 卫生保健措施
(1)定期检测井下粉尘浓度和有害气体浓度,可以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降低粉尘浓度和防止中毒、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2)做好矿工职业病和多发病的登机统计工作,对发病原因进行分析,提供开展防治工作的科学依据。
(3)有计划地开展职业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就业前健康检查和定期健康检查。对在就业前健康检查中发现有矽尘作业禁忌症者,应禁止从事井下接触粉尘的作业。对在定期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和多发病以及多发病患者,应及时给予治疗。
(4)井下设保健站,设立固定急救药箱,组织矿工自救互救。井下保健站除进行医疗急救工作外,还应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井下防尘、防毒和饮水饮食供应的安全卫生工作。
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煤炭行业的特殊性,煤炭工人的身体健康却受到职业病的危害。所以笔者认为,从领导者到职工都应该重视并且不断学习,加强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加大投入,使我国煤炭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登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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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 of coal mine
ZHANGJing-gang,ZhANG Xiao-jie,YUAN Zheng-lan
(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Beijing 101601,China)
R135.2
A
1004-4051(2010)02-0075-04
2009-08-12
张景钢(1981-),男,山东烟台人,硕士,华北科技学院安全工程学院讲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安全评价、煤矿安全的研究。